有机房电梯定检自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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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有机房电梯定检自检报告(试用模版)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 使用地址 设备内部编号 维修保养单位 维修责任人 企业质检员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编制)2填写说明一、填写要求1、 本报告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与强制式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定期自检。2、 自检实施单位对报告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需要签字的表格中维修保养单位技术负责人、维修保养人员、质检员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3、对照现场检验记录如实填写。现场检验如有整改项目,应如实写入报告。并记入检查记录中。4、各项“检验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

2、数据要求的,可填写“符合”或“不符合”;若无此项目时,填写“无此项”。 “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5、 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当存在不合格项时,应在“第一次自检结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栏内,根据检规给出“不合格” (5个C项及以上)或“合格,存在缺陷应整改”(5个C项以内)的第一次结论,并提出整改意见,用通知书形式通知维修人员及时整改。整改后到现场确认。5、 确认全部整改完成并合格后,给出最终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6、 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

3、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无此项”或“不详”。7、 标注项,如为 2004 年以后,200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按 GB7588-1995 订货的,执行 02 版检规 ;更早期电梯,可以不检。8、 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第2.8项),应当进行第8.11项下行制动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时还需进行8.12项静态曳引试验。在此情况下,应当将这些自检项目列入报告。不存在此类情况则填“无此项”。二、管理要求1、 本报告须由维修保养单位盖章确认。2、 本报告须由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3、 根据检规 ,检验机构是在维保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

4、施定期检验,检验现场需提交本报告一份备存。本报告一式三份,其他两份分别存入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本台电梯技术档案。三、检验现场条件1、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 5-40之间;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四、检验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五、声明1、 本自检报告内容只涉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5、T7001-2009)中电梯定期检验基本检验内容与要求,其它情况未考虑;2、 本自检报告仅作为一种推荐性范本,供有关单位参考使用。3电梯定检自检报告设备名称 使用登记编号使用单位 使用地点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 组织代码 电话规格型号 控制方式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层 站 数 层 站 门 是否经过改造 是 否内部编号 产品编号制造单位 制造日期 年 月 日改造单位 改造日期 年 月 日联系人维修保养单位 联系电话检验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001-2009)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检查日期 整改完成日期4设备注册代码为: 的电梯设备,自检结论为: 维

6、修保养单位(盖章): 使用单位电梯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安全管理人员(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及类别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以下资料:(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 TSG T7001-2009 附件 A 中 1.1、1.2、1.3 所述文件资料(1.2 的(3)项和 1.3 的(4)项除外) ,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

7、1.3 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修保养合同;11.技术资料1.4 使用资料 B(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a.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b.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c.梯子高度超过 1.50m 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

8、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d.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22.1 机房通道与通道门 C(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 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 ,或者有其他类似警示标志。32.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2.5 照明与插座 C(1)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54 2.6 断错相保护 C 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

9、设错相保护装置。5 2.7 主开关 B(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6 2.8 驱动主机 B (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适用于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序号 项目及类别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1)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b.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

10、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c.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d.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e.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2)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b.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c.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7 2.10 紧急操作 B(3)应急救援程序:在机房内应

11、当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8 2.11 限速器 B (3)使用周期达到 2 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核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核验报告。年 月9 2.12 接地C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标 称 电 压 /V 测 试 电 压 (直 流 ) /V

12、绝 缘 电 阻 /M102.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2.13 电气绝缘 C 安 全 电 压 500 5002505001000 0.25 0.50 1.00最 大 值M ;不 符 合处6(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11 3.4 井道安全门 C(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12 3.5 井道检修门 C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13 3.10 极限开关 B井道上

13、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强制驱动电梯的极限开关动作后,应当以强制的机械方法直接切断驱动主机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143井道及相关设备3.11 随行电缆 C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序号 项目及类别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15 3.12井道照明 C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式电气照明。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163.1

14、3底 坑设 施 与 装置 C(3)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173.15 限速绳张紧装置 B(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183井道及相关设备3.16 缓冲器 B (5)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mm194.轿厢与对

15、重4.1 轿顶电气装置C(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a.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b.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c.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d.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e.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7(2)在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如果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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