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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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一、 关于“企业规章制度”1、相关法条1) 、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文第 4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

2、或者告知劳动者。第 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 80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 、 劳动法的相关条文第 3条 劳动者享

3、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2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 4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3) 、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发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2、释义、操作:1) 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建议采用手册发放、会议宣传(要有记录签到)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考试法、入职声明法、意见征集法、传阅法。这些方法都是为了提高证据意识,保证证据的收集。2) 制定规章制度的建议“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规章制度,建立适合本企业的优良的规章管理制度。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所以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关键。规章制度内容应合法(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

5、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规章制度应经民主程序制定;规章制度应进行公示;规章制度应及时修改、补充。3) 、组建工会,发挥工会的作用二、 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1、劳动合同缔结过程中的知情权相关法条:3第 8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释义、操作:劳动者的知情权。如工资、工作环境、地点、职业危害等。用人单位的知情权。主要是劳动者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工作经历

6、等进行充分了解;不能探听劳动者的隐私。2、劳动合同的签订相关法条:第 7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 10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 14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 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

7、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释义、操作:职工名册一般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务或者技术职称等内容。双方签字盖章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接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3、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法条:4第 91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

8、赔偿责任。劳动法第 15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释义、操作:不满 16周岁的不能享有劳动者的资格;退休人员不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但可签订聘用协议。不可与不适格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会出现无效劳动合同。同时也应注意避免:不要对适格的劳动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从而承担不予职工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的情况。公司法规定的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4、禁止企业收取劳动合同抵押金相关法条:第 9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

9、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 84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释义、操作:不要以任何形式向员工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及其他费用,也不要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明及其他证明。如果担心遇到不守法的员工应通

10、过加强内部管理来解决。5、劳动合同内容相关法条:第 17条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5(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释义、操作:条文规定的 8个条款是必备的内容,还可以约定可备条款(是指法律不作强行规定

11、,由当事人自己在合同中任意约定的条款) ,缺乏可备条款不影响其效力。可备条款的几个方面:一是试用期条款;二是保守商业秘密条款;三是培训条款;四是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条款;五是竞业禁止条款(不超过 2年) 。6、劳动合同期限(重点阐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法条:第 12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 13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 14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12、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6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 15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

13、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释义、操作:这里需要说明,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铁饭碗” 、 “终身制” 。有些用人单位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为一旦签了,就要对劳动者长期、终身负责,如果劳动者偷懒,用人单位毫无办法;有的劳动者也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意味着终身捆绑在企业中,丧失了选择的机会,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

14、现法定解除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旦出现了法定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也能够解除。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简单概括如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体现了劳动合同除了社会性外,也具有一定的合同性。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有出现下列三种情况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符合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的” ;二是“连续工作满十年” ;三是“用人单位初

15、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 连续二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哪一次开始计算(以何时间点为起止日)?解答:根据相关法条规定,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即劳动合同法生效前订立、劳动合同法生效后仍在履行的劳动合同,不计算在连续订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内。如一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了一个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生效时刚履行完一年,还有一年的合同期限。如果这个合同期与用限到期,该劳7动者还与有人单位订立一个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16、,这个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不计算在连续订立的劳动合同次数内。也就是说连续订立是从新订立的劳动合同开始计算的。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的法律责任?解答: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我国一直以来采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相对)的立场,坚持赔偿采用实际损失的原则,即只赔偿受害者因为侵权行为而实际受到的损失。然而对此却采用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用于惩罚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督促用人单位尽快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保护作为弱者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何谓可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法条是解决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的问题,有些用人单位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口头协议又容易发生争议,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故其专门作出规定,以至于约束、解决此问题。职工严重违纪时,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可以被解除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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