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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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1、高处坠落在建设施工现场,高处坠落适用于脚手架、平台、陡壁等高于地面两米以上的施工作业场合,也适用于地面作业踏空失足跌入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高处坠落事故多是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以及使用不合格防护设施所致,如随意拆除、变更防护设施,使用不合格安全带、安全帽,在临边和洞口未设置防护栏及牢固盖板和安全网等。高处坠落事故还是由于现场管理混乱,个人安全意识薄弱,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无证作业、违章作业以及麻痹大意所致,如未经培训擅自登高,配备了安全带却不固定,在屋顶和管道等湿滑平台工作时麻痹大意等等。2、物体打击物体打击是指由于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2、,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但不包括因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主要的伤害类型有高空物体坠落,地面作业时硬物、反弹物碰伤、撞击,运转设备的高速部件废除伤人,各类工具使用不当。造成物体打击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设备设施缺陷,陈旧老化,安全性能差,无法承受突然增加的离心力,加上安全防护装置的不齐全,或损坏失灵等;作业场所防护设施缺乏,临边和洞口防护栏、安全网安装盒设置不到位,材料堆放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建筑构件搭设未作固定等。二是未按规定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冒险进入危险场所;作业时未观察周边环境;高空作业、上层作业或坑内作业中操作方法错误等。三是没有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安全意

3、识淡薄,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内容肤浅,不切合实际;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制贯彻不到位,安全交底不明确;现场管理混乱作业环境差,施工中立体交叉作业和违章作业等。3、坍塌坍塌事故是指建筑物、构建物、堆置物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常见的坍塌事故有: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塌方等。造成坍塌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堆置物堆放不符合规范,物体堆放过高、不整齐、倾斜、基础不牢固、外力撞击等;脚手架重心偏移,整体失稳;高层建筑架体高,叠加荷载打,超出下部杆件的屈服强度;新浇混凝土楼、屋盖上堆物过多,严重超载;怕麻烦、图省力、抢速度或有章不循,缺乏安全知识或经验不足,不按施工方案作业或违章指挥

4、、违章操作,从而触发了危险因素,造成坍塌或倒塌事故;技术缺陷、管理混乱。4、起重伤害起重伤害是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起重伤害的类型主要有:吊物、吊具、吊压、打击事故(水平方向打击) ;吊物坠落打击事故;结构损坏事故;吊车倾翻事故;违反了十不吊规定的,如斜吊、吊物上站人、捆扎不牢等。造成起重伤害事故的原因分四个方面,一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如零部件质量缺陷、安装失误或不符合要求、设备设施陈旧老化等。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如司机缺乏责任心,操作技能差,精力不集中,对作业环境

5、不熟悉;地面挂吊和指挥人员未按作业规程检查和指挥作业,违章操作;工作前未检查吊索、吊具;操作中造成失误。三是环境因素,主要有因雷电、台风、地震等造成的出轨、倒塌和倾翻事故;因场地拥挤、杂乱造成的碰撞、挤压事故;因亮度不够和遮挡视线造成的碰撞事故等。四是管理缺陷,主要有起重机械性能差,维护保养不够致使机械性能达不到设计要求;起重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吊具、吊索不符合要求;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无证上岗;违规租赁、借用起重机械,违规聘用司机;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不执行专人专机规定,指挥人员不熟悉机械性能和现场环境,违章无人制止,导致现场管理失控。5、触电施工现场发生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违反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未执行工作票制度;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有关外电防护的规定,未对作业现场采取防范措施,贸然进行危险作业;设备设施不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规定,设备陈旧老化,无接地、接零保护措施,违规操作,维护保养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冒险作业;现场管理混乱,电气线路乱拉乱接不符合规范,违章行为无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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