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制度

上传人:豆浆 文档编号:31159772 上传时间:2018-02-05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制度(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机 械 设 备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一 、 总 则1、为规范省道 203 线满阿一标项目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设备事故,制定本办法。2、本制度所指施工设备包含特种施工设备和普通施工设备两大类。3、本项目应明确设备安全管理责任部门,配备满足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管理人员。4、本项目的机械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二 、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的 采 购 、 租 赁 、 运 行 安 全 管 理1、设备采购的安全要求:(1)严禁采购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及产品;(2)机械设备采购前,应对设备生产厂商的资质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查,选出合格的

2、设备供应商,并在合格的机械设备供应商中进行选择采购;(3)设备验收时,应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查验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特种机械设备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4)机械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应为每一台设备建立技术档案;(5)机械设备调动时,技术档案应随机转移。使用单位应及时、如实填写技术档案,妥善保存;(6)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包括:产品合格证、设备安装和使用维护说明、随机工器具登记表、设备调试、运行、维修、维护保养记录。(7)租赁机械设备时,必须由设备管理责任部门对设备技术及安全状况

3、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租赁。严禁租赁国家强制报废及明令淘汰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8)对于国家强制要求需定期进行检验的特种设备,应要求租赁方提供有效的有关机构的检测报告和有效证明。2、施工设备的运行:(1)对于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装置和明显标志;(2)施工机械设备停放、检修、安装应有固定的位置,场地应确保安全。对设机械备进行安拆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按规定悬挂明显警示标识;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防雨措施;(3)大型施工设备应定人定机,实行机长负责制;(4)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熟悉本机的操作、保养和技术规范,按规定持证上岗;(5)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

4、负荷作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必须立即停机整改;(6)机械设备必须由现场调度或设备管理人员同意才可出勤或运转。机械设备不得在存在事故隐患的场所作业和停放。3、设备的拆装:(1)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向当地技术监管部门申报;(2)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项目人员进行;(3)安装与拆除应如实记录,对在拆装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应予以消除并详细记录;(4)特种施工设备安装后,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4、设备的大修或改造:(1)机械设备设备的大修和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2)机械设备大修或改造完成后,必须由有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3)对于国

5、家强制技术标准有要求的机械设备,必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检验、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投入使用。三 、 设 备 操 作 人 员 安 全 教 育1、各单位应建立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范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2、设备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机操作。四 、 设 备 事 故 处 理1、根据事故损失大小,对机械设备安全事故进行分类,划分为一般机械设备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特大机械备事故、特别重大事故。(1)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230 万元 (2)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30

6、100 万元的事故(3)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00500 万元以上的事故(4)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的事故2、设备事故的报告:(1)机械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及时、如实上报;(2)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由项目部自行处理,有关事故的全部资料由项目部保存完整;(3)重大以上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在 12 小时内报告分公司,并在 10 天内把事故直接损失价值及事故处理结果上报公司。3、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1)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和调查;(2)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由项目部自行组织调查;(3)重大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分公司派专业人员赴事故现场组织调查;(4)特大及以上机械设备事故将提请总公司派出专业人员会同事故单位赴事故现场组织调查。3、设备事故处罚:(1)项目部每年对发生重大以上设备事故的单位进行统计,并对事故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重大事故直接损失总额的 1%3%,处罚金由项目部作为安全基金使用;(2)对延报、谎报、隐瞒不报的事故单位,将视其情节轻重对事故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4、各单位单位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管理,鼓励爱护设备、珍重财产的行为,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