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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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定负责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1)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指持有驾驶执照的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或被保险人的雇员,或驾驶人使用保险车辆在执行被保险人委派的工作期间、或被保险人与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人具有营业性的租赁关系。二是合格,指上述驾驶人必须持有有效驾驶执照,并且所驾车辆与驾驶执照规定的准驾车型相符。只有“允许和“合格 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才予以赔偿。保险车辆被人私自开走,或未经车主、保险车辆所属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驾驶人私自许诺的人开车,均不能视为“被保险人允许的

3、驾驶人开车,此类情况发生肇事,保险人不负责赔偿。(2)意外事故:指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车辆使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分为:道路交通事故:凡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即保险车辆在公路、城市街道、胡同(里巷)、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发生的意外事故。道路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 非道路事故:保险车辆在铁路道口、渡口、机关大院、农村场院、乡间小道等处发生的意外事故。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但对保险车辆在非

4、道路地点发生的非道路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般不予受理。这时可请出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研究处理,但应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计算保险赔款金额。事故双方或保险双方当事律伴网()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出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有严重分歧的案件,可提交法院处理解决。(3)第三者: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使用保险车辆的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在车下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

5、第三者。同一被保险人的车辆之间发生意外事故,相对方均不构成第三者。(4)人身伤亡:指人的身体受伤害或人的生命终止。(5) 财产的直接损毁: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6)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指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承担的事故责任所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7) 保险人负责赔偿:指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补偿。保险合同的规定指基本险条款、附加险条款、特别约定、保险单、保险批单等所载的有关规定,第三者责任险按规定的范围、项目、标准进行赔偿。另外,保险人并不是无条件地完全承担被保险人依

6、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而是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无论是道路交通事故还是非道路事故,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均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标准作为计算保险赔款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保险合同所载的有关规定计算保险赔款,在理赔时还应剔除合同中规定的免赔部分。(8)善后工作:是指民事赔偿责任以外对事故进行妥善料理的有关事项。如保险车辆对他人造成伤害所涉及的抢救、医疗、调解、诉讼等具体事宜。例 1:甲厂和乙厂的车在行驶中相撞。甲厂车辆损失 5000 元,车上货物损失 10000 元,乙厂车辆损失4000 元,车上货物损失 5000 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厂车

7、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 70%,为 16800 元 ;乙厂车负次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 30%,为 7200 元。试计算双方的应获得的赔款。解:甲厂应承担的经济损失=(甲厂车损+ 乙厂车损+甲厂车上货损+乙厂车上货损)x70%=(5000+4000+10000+5000)x70%=16800 元乙厂应承担的经济损失=(甲厂车损 +乙厂车损 +甲厂车上货损+乙厂车上货损 )x30%=(5000+4000+10000+5000)x30%=7200 元甲、乙厂的车都投保了车辆损失险(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和第三者责任险,由于第三者责任险不负责本车上货物的损失,所以,保险人的赔款计算与公安交通管理

8、部门的赔款计算不一样,其赔款计算应如下:甲厂自负车损=甲厂车损 5000元 x70%=3500 元甲厂应赔乙厂=( 乙厂车损 4000 元+乙厂车上货损 5000 元)x70%=6300 元保险人负责甲厂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甲厂自负车损 3500 元+ 甲厂应赔乙厂 6300 元)x(1-免赔率 15%)=8330 元乙厂自负车损=乙厂车损 4000 元 x30%=1200 元乙厂应赔甲厂律伴网()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甲厂车损 5000 元+甲厂车上货损 10000 元)x30%=4500 元保险人负责乙厂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乙厂自负车损 1200 元+乙厂

9、应赔甲厂 4500 元)x(1-免赔率 5%)=5145 元结果,此案甲厂应承担经济损失 16800 元,得到保险人赔款 8330 元;乙厂应承担经济损失7200 元,得到保险人赔款 5145 元。这里的差额部分即保险合同规定不赔的部分。2.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 30%。二、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免除 1)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

10、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包括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自有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财产的自有部分,或代替他人保管的财产。对于有些规模较大的投保单位,“自有的财产可以掌握在其所属各自独立核算单位的财产范围内。例如,某运输公司下属甲、乙两个车队各自独立核算,由运输公司统一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甲队车辆撞坏甲队的财产,保险人不予负责,甲队车辆撞坏乙队的财产,保险人可予以负责。第三者责任险在财产损失赔偿上掌握的原则是:保险人付给受害方的赔款最终不能落到被保险人手中,但碰撞标的均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可酌情处理。如:甲、乙两车被保险人都是同一个单位,

11、而且在财务核算上也是同一核算单位。两车均单独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甲、乙两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保险人不予赔偿。又如:甲、乙两车被保险人都是同一个单位,而且在财务核算上也是同一核算单位。甲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乙车单保第三者责任险,两车碰撞。甲车损失 10000 元、乙车损失 5000 元,甲车负主要责任(承担 70%的责任)、乙车负次要责任(承担 30%的责任)。赔偿方式是:保险人赔偿甲车的车辆损失险 7000 元,乙车的一切损失及应承担甲车的 30%的经济责任一概不予赔偿。(2) 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私有车辆、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或其允

12、许的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具体有以下 4 种情况: 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家庭成员,可根据独立经济的户口划分区别。例如:父母、兄弟多人,各自另立户口分居,家庭成员指每户中的成员,而不能单纯按是否直系亲属来划分。夫妻分居两地,虽有两个户口,因两者经济上并不独立,实际上是合一的,所以只能视为一个户口。本条应遵循一个原则:肇事者本身不能获得赔偿,即保险人付给受害方的赔款,最终不能落到被保险人手中。私有、律伴网()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有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财

13、产的自有部分,或他们代替他人保管的财产。私有车辆:车辆所有权属于私人的车辆。如个人和私营企业等的车辆。个人承包车辆:以个人名义承包单位、他人的车辆。(3)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指意外事故发生的瞬间,在本保险车辆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包括此时在车上的驾驶人。这里包括车辆行驶中或车辆未停稳时非正常下车的人员,以及吊车正在吊装的财产。2)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含挂车)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其他车辆拖带。保险车辆拖带车辆( 含挂车)或其他拖带物,二者当中至少有一个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无论是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还是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都属

14、于保险车辆增加危险程度,超出了保险责任正常所承担的范围,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清障车拖带障碍车不在此列)。但拖带车辆和被拖带车辆均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发生车辆损失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对车辆损失部分负赔偿责任。3)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受损后,丧失行驶能力,从受损到修复这一期间,被保险人停止营业或不能继续运输等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营业停止、车辆停驶、生产或通讯中断和不

15、能正常供电、供水、供气的损失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人员、财产或利益的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负责,保险人都不负责赔偿。(2)精神损害赔偿:指因保险事故引起的、无论是否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的赔偿。三、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的确定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同时也是保险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每次事故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1)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 5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和 100 万元以上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

16、选择确定。确定方式如下:(1)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 4 个档次:2 万元、5 万元、10 万元和 20 万元;摩托车、拖拉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因不同区域其选择原则是不同的,与汽车保险费率规章有关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单销售区域的划分相一致。即广东、福建、浙江、江苏 4 省,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计划单列市( 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 ,各省省会城市,各律伴网()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自治区首府城市属于 a 类,最低选择 5 万元,其他区域属于 b 类,最低选择 2 万元。(2)除摩托车、拖拉机外的其他汽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 6 个档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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