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书土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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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合同书(土地 2)土地联产经营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县乡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 义务,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 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三等地亩,四等 地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 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止。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 和其它农业物资。 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 决定种植经营。 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 向国家交售斤,斤,斤, 。交售时间是。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元,纳税时间是。 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元,公益金元,管理费元,上交时间 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 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 买生活用

3、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 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 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 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 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 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

4、款指标和其它农用 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 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 目价值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 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 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 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 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

5、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 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第六条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 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 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 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村委员、 (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县乡村组(公章) 代表人:(盖章) 乙方户主:(盖章)年月日订 附件: 土地承包及负担国家、集体义务表 承包户姓名人口劳动力个,其中,全劳力个,半劳力个 承土地级别义应其中交交交应其中 包面(亩)务交售售售上 地积调售棉油烤交 段一二三整粮征购加花料烟金农公公管 名年价额业积益理 称亩级级级度斤粮粮粮税金金费 年 年 年 年 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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