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反担保合同(清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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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 (20 ) 号在 建 工 程 抵 押反 担 保 合 同(参考文本)*担保有限公司印制1在 建 工 程 抵 押 反 担 保 合 同甲方:*担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地址: 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电话:传真: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地: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鉴于:1、 (以下简称“借款人” )与 (以下简称“贷款人” )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债权合同 ”) ,贷款/授信金额为人民币 2万元整( ),用于 。 (以下简称“本次借款” )2、甲方与借款人就本次借款担保事宜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 委托担保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

2、担保合同 ”) ,同意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贷款人就担保事宜于 年 月日签订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保证合同 ”) 。3、乙方愿就甲方承担保证合同项下之保证责任而对借款人产生的追偿债权提供在建工程抵押反担保。为此,甲乙双方就反担保事项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1.1 定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主债权合同和保证合同中定义的名词和术语在本合同中具有相同含义。1.2 解释1.2.1 本合同中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在解释合同时可予忽略。1.2.2 本合同应与协议及保证合同结合解释,且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在充分了解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二条 本次借款的担保2

3、.1 本次借款的担保形式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1)甲方为借款人就主债权合同项下对贷款人在人民币 万元额度内的本金及其相应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 、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3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甲方与乙方按份承担本次借款的担保责任,即甲方为借款人就主债权合同项下对贷款人在人民币 万元额度内的本金及其相应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 、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乙方为借款人就主债权合同项下对贷款人在人民币 万元额度内的本金及其相应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 、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本次借

4、款的连带担保责任,即甲乙双方共同为借款人就主债权合同项下对贷款人在人民币 万元额度内的本金及其相应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 、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第三条 抵押财产3.1 乙方同意以其拥有本合同附件抵押财产清单中规定的正在建设中的工程(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下称“抵押财产” ) ,为甲方承担保证合同项下之担保责任而对借款人产生的追偿债权提供在建工程抵押反担保,甲方经实地勘验,在全面充分了解抵押财产状况后同意接受乙方的在建工程抵押。本合同签订时各方对抵押物约定的抵押价值,不作为甲方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甲方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3.2 在借款人偿还主

5、债权合同及委托担保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用已抵押的“抵押财产”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担保。3.3 乙方将房屋抵押给甲方时,该房屋所分摊或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给甲方。第四条 反担保范围44.1 乙方抵押财产的担保范围为甲方在保证合同项下为借款人承担的本次借款应付本金_万元及相应利息、逾期利息、违约罚金、担保费、损害赔偿金及所有为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并不作任何抵销、扣减和预扣(下称“担保债务” ) 。4.2 乙方履行反担保责任而向甲方支付的款项,

6、按下列顺序清偿:(1)实现债权产生的费用;(2)损害赔偿金;(3)担保费;(4)违约罚金;(5)罚息;(6)逾期利息;(7)应付本息。甲方有权变更上述顺序。第五条 反担保期间5.1 本合同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期间为甲方在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期间及至借款人履行完毕一切还本付息义务时或甲方履行在保证合同项下担保义务后获得完全清偿之日中较晚一时间时止。甲方分笔向贷款人进行偿付的,则甲方在每笔偿付之后均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主张反担保责任。5.2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为持续的担保义务,不受贷款人转让、出质本次借款项下债权和本次借款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的改变及借款人分立、合并、停业停产、破产等事件

7、的影响。一旦发生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情形或其他任何导致甲方承担保证合同下担保责任的事由,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5.3 本合同项下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者其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者任何一方与其它单位签订任何协议、合同、文件的无效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者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第六条 抵押登记56.1 基于本合同抵押财产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乙方应与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本次抵押登记手续。6.2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并将取得的抵

8、押财产权利证书及其他登记证明交甲方保管。6.3 乙方所抵押房屋在抵押期间竣工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_日内,须与甲方就本合同项下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重新达成房地产抵押协议并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第七条 抵押效力7.1 本合同所设立的抵押担保是持续性的、不可撤销的,直至借款人根据主债权合同的要求履行完毕一切还本付息义务时或甲方履行其在保证合同下担保义务后获得完全清偿之日中较晚一时间时止。7.2 本合同不会因为主债权合同及与本次借款项下相关文件全部或部分条款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影响,本次借款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本息到期后展期或延期还款时,抵押反担保仍然有效。7.3 抵押期间,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出租、许

9、可他人使用或处分抵押财产的,其所得价款应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7.4 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仍作为抵押财产。7.5 如在本合同期间,抵押财产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乙方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抵押财产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抵押财产,并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67.6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

10、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1)与本合同有关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章程、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等;(2)甲方与贷款人协议变更保证合同 ;(3)借款人清算或破产;(4)本次借款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5)任何如没有本条款将导致本合同或乙方的责任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第八条 抵押财产的保险8.1 原则上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签署前将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抵押财产投保的保险第一受益人应为甲方。第九条 抵押权的行使和实现9.1 在本合同第四条所述的反担保范围内,如借款人未能按照协议的规定按期、及时、

11、足额还本付息或违反主债权合同项下其他义务(以下统称“借款人违约事项” )导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借款人违约事项及责任金额通知乙方,并有权依法采取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处分抵押财产,并以所得价款清偿担保债务。9.2 借款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向甲方支付担保金额对应的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或提供相当于担保金额 30%的现金作为保证金:(1)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3)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

12、被吊销营业执照;(4)甲方被贷款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7(5)出现其它严重危及甲方利益的情形。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甲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实现抵押反担保物权。9.3 甲方按照上述第 9.1 条、第 9.2 条的约定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所得的款项如超出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担保数额,则该超出部分应当归乙方所有。9.4 如果任何第三人因任何原因对抵押财产提出的任何主张,或对抵押财产的处分提出任何异议,则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该第三人的上述主张和异议不影响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处分抵押财产。9.5 乙方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乙方将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

13、方要求时,即时赔偿在担保范围内的甲方因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履行主债权合同项下规定的义务或履行其在保证合同下的责任而蒙受的一切损失,并且不受第三人向甲方提供的其它担保的先后优先次序的约束。第十条 费用10.1 在办理抵押财产登记过程中发生的登记费、评估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支付或承担。10.2 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在抵押财产变现范围内立即向甲方全额补偿甲方在任何司法管辖地实现其在本合同项下抵押权而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财产的折价、拍卖或变卖等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第十一条 陈述和保证11.1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1.1.1 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

14、续的法人,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署本合同,并根据本合同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11.1.2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义务,对其有约束力,并可按照本合同条款履行。811.1.3 乙方签署本合同,并根据本合同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所需的公司内部程序已经完成;代表乙方签署本合同的人士系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且经其签署的本合同对乙方具有约束力。11.1.4 乙方签署本合同并根据本合同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不会且将不会违反以下文件或与以下文件相冲突:(1)由乙方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合同或任何其他对其任何资产构成约束力的契约性文件;(2)乙方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根本性文件;(3)任何对乙方适用

15、的法律、法规、判决、裁决及裁定。11.1.5 乙方已获得有关本合同之订立、履行和执行所要求的或必要的所有授权、同意、批准和许可,并且该等授权、同意、批准或许可是合法有效的。11.1.6 在其作为一方的、在中国进行的任何司法程序中,乙方或其资产不会在起诉、判决、执行、财产保全或其他法律程序中享有任何豁免权或特权。11.1.7 乙方签署本合同并根据本合同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是其为商业目的而作出的商业行为,完全受民事和商事法律的约束。11.1.8 乙方合法拥有抵押财产的所有权或/和使用权、处分权。如抵押财产属于须经有关方面批准或同意方可抵押的财产,乙方保证其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批准或同意。11.1.9 本合同附件所列抵押财产不存在任何所有权或/和使用权、处分权方面的争议。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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