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认定办法

上传人:笛音 文档编号:30999115 上传时间:2018-02-0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6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认定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认定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认定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认定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认定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认定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认定办法(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广东工业大学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创新学分认定办法(试 行)为贯彻执行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文件精神,激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各类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凡为我校在有关国际、国家、省、市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制作)中获奖,获得国家专利局受理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均可申请获得相应的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创新学分。第二条 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创新学分认定包含学分认定和成绩(绩点)认定。第三条 经学校认定的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创新学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可以替代专业培养方案中各学院认定的实践环节课或选修课学分,但替代总学分一般不超

2、过 8 个。第四条 学分认定一、参加“挑战杯”竞赛的学分认定“挑战杯”竞赛学分认定表竞赛级别 获奖等级 认定学分 认定成绩特等奖 8 优秀一等奖 6 优秀二等奖 5 优秀国家级三等奖 4 优秀特等奖 5 优秀一等奖 4 优秀二等奖 2.5 优秀省级三等奖 1.5 优秀学科竞赛学分认定表竞赛级别 获奖等级 认定学分 认定成绩特等奖 8 优秀一等奖 6 优秀国际级二等奖 5 优秀2三等奖 4 优秀特等奖 5 优秀一等奖 4 优秀二等奖 3 优秀国家级三等奖 2 优秀特等奖 3 优秀一等奖 2 优秀二等奖 1.5 优秀省、大区级三等奖 1 优秀注: 团队参赛获奖,团队核心队员(不超过 4 个)均可获

3、得相应学分;其他团队成员按团队成员排序,得分依次递减 0.5 学分,最低 0.5 学分。 同一内容或同一作品参赛多次获奖者,只计其中最高认定学分。二、发表学术论文的学分认定1被 SCI、EI、SSCI、ISTP 收录的论文:每篇 3 学分;3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 3 学分;4在国内检索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 2 学分;5国际学术活动论文(作报告或收入论文集):每篇 2 学分;6省、部、国家级学术活动论文(作报告或收入论文集):每篇 1 学分;第一作者获全额学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 0.5 学分,最低 0.5 学分。成绩计为优秀。三、获得发明专利的学分认定1发明专利:每项 4 学分; 2实

4、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每项 3 学分。成绩计为优秀。四、专业任职资格和技能证书的学分认定1参加国家各类专业任职资格证书统考,获初级证书者可认定 0.5 学分,获中级及以上证书者可认定 1 学分;2参加国家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考试,获初级程序员证书者可认定 0.5 学分,获程序员及以上证书者可认定 1 学分;33参加各种行业操作技能培训,获相当于本行业初级工水平证书者可认定 0.5 学分,获中级工及以上水平证书者可认定 1 学分。同一类证书,只计其中最高认定学分。成绩计为优秀。五、课外科学研究活动学分认定1学校创新基金项目的学分认定创新基金项目须经结题验收,方能获得相应认定学分。结题验收,以学

5、院或挂靠单位为单位统一组织,由学校或学院专家组负责实施结题验收。结题验收时,项目组成员应到场共同汇报和答辩,并提供项目认定书所确定的各项成果以及汇报用的电子文档。学生获得的认定学分应在完成结题验收后由专家组评定,团队学生最高获得学分为4 学分,明确记载在广东工业大学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表上。项目各成员承担工作量的多少由学生负责人与各成员根据各人实际承担工作量的多少协商确定,填写在“项目结题验收表”中,并须经指导老师审核。第一作者获全额学分,以后名次依次递减 1 学分,最低 0.5 学分。2参与校院开放实验室(创新基地)项目的学分认定认定学分与成绩参照创新基金项目学分认定的规定执行。3提交自行研

6、发或创作的研究作品的学分认定未纳入创新基金项目但仍能提交科技研究作品(制品、设计、论文、报告、规划、软件等)的学生也能获得相应的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向学院提供作品及相关的科技研究材料,包括文献综述、调研报告、研究或设计方案、图纸、实验记录、论文或报告、软件、心得体会等材料中所应该有的部分,由学院安排的两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预审,并经学院通过答辩等形式认定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所认定学分与成绩参照创新基金项目学分认定的规定执行。4参与教师项目研究、软件开发或方案策划,其成果在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管理中得到实际应用,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须有该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 ,由学院参

7、照创新基金项目学分认定的规定酌情处理。第五条 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申请、认定程序1学生个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由个人申报,学校组织的集体成果由指导教师负责申报。申报时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 (见附表) ,4确定要替代的学分类型,同时递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申请授权书,论文及所载刊物的封面、目录复印件,有关科研项目的立项、结题、鉴定报告,开发的软件或制作的策划方案,企事业单位或有关教师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2申请认定的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由各学院对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核实,经学院院长审批、签名,学院对材料进行汇总,于每年 4 月份交教务处审批。3经教

8、务处审核、批准后,申请表返回学院,登录成绩。4在对申报的创新学分认定上有争议时,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定,此认定为最终认定。第六条 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记载办法1学生获得的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记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2以“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为课程名称记载学分成绩。3由指导教师负责登录成绩。无指导教师时,由学院教务秘书登录成绩。4成绩登录方式与普通考试课程相同。5学生申请、审核材料视同考试试卷进行管理、保存、归档。第七条 附则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2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5广东工业大学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姓 名 班 级 学 号学 院 专 业替 代 学 分类 型 学院实践课程 公共选修课认 定 学 分申 请理 由 有关证明材料目录学 院意 见教 学 院 长 签 名: 年 月 日教 务 处 审核意 见处 长 签 名: 年 月 日注 :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包 括 : 获 奖 证 书 复 印 件 , 专 利 申 请 授 权 书 , 论 文 及 所 载 刊 物 的 封 面 、 目 录复 印 件 , 有 关 科 研 项 目 的 立 项 、 结 题 、 鉴 定 报 告 , 开 发 的 软 件 或 制 作 的 策 划 方 案 , 企 事 业单 位 或 有 关 教 师 提 供 的 有 效 证 明 材 料 等 。 此表办完手续后,由学院保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