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未成年服刑人员犯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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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柳州市未成年服刑人员犯罪情况调查报告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仁慧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余阳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将直接影响着经济建设后备队伍的质量,因此,青少年犯罪一直是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十分关注的问题。柳州市地处广西中部,是我国西南工业重镇,交通便利,辖区内工厂、企业众多,外来务工人员较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种社会矛盾日趋显现,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新的特点。通过对犯罪青少年展开调查研究,管中窥豹,总结青少年犯罪的新规律、新特点,分析其犯罪的原因,对于有效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创造良好的经济建设法制环境有着重大意义。二、调查形式和方法

2、2012 年 11 月,柳州市两级法院少审法官组成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团赴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对 256 名柳州籍未成年人服刑人员进行了帮教回访,回访期间,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分组座谈的形式对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了调查。此次共发放调查问卷 256 份,收回问卷 202 份,其中有效问卷2196 份。帮教团还分组与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了座谈,了解其走上犯罪的原因及现在思想状况,询问其关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获取第一手的调查资料。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情况1、犯罪种类。在 196 名未成年服刑人员中,犯抢劫罪的有 132 人,占总数的 67.35%;盗窃罪 27 人,占总数的13.78%;故意伤害罪 15 人

3、,占总数的 7.65%,强奸罪 10 人,占总数的 5.1%;故意杀人罪 5 人,占总数的 2.55%,贩卖毒品罪 4 人,占总数的 2.04%;抢夺罪 2 人,占总数的 1.02%;交通肇事罪 1 人,占总数的 0.51%。总体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以侵财性犯罪为主。抢 劫盗 窃故 意 伤 害强 奸故 意 杀 人贩 卖 毒 品抢 夺交 通 肇 事图表 12、年龄结构。以初次犯罪时的年龄统计,已满 14 周岁的 31 人,占总数的 15.82%;已满 15 周岁的 45 人,占总3数的 22.96%;已满 16 周岁的 88 人,占总数的 44.9%;已满 17 周岁的 32 人,占总数的 16.

4、33%。已 满 14周 岁已 满 15周 岁已 满 16周 岁已 满 17周 岁图表 23、文化程度。被调查的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文化水平明显偏低。196 名服刑人员中,文盲 3 人,占总数的 1.53%;小学文化 44 人,占总数的 22.45%;初中文化 140 人,占总数的 71.43%;中专文化 9 人,占总数的 4.59%。犯罪的高峰年龄阶段处于初中时期。被调查对象中,大多数人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有些人甚至小学都没有毕业。在辍学原因上, “成绩不理想”的所占的比例又最高。4初 中中 专文 盲小 学图表 34、犯罪前身份。无业的 118 人,占总数的 60.2%;在校学生 41 人,占总

5、数的 20.92%;农民 14 人,占总数的7.14%;其他 23 人,占总数的 11.73%。在 196 名未成年服刑人员中,农民工子女 170 人,占总人数的比例高达 86.73%。在校学生犯罪应引起关注。无 业在 校 学 生农 民其 他图表 45、作案方式。在 196 名调查对象中,伙同他人共同作案的 171 人,占总人数的 87.24%,单独作案的 25 人,占总人数的 12.76%。共同作案特征明显。5单 独 犯 罪共 同 犯 罪图表 56、家庭情况。 (1)家庭结构。196 名调查对象中,家庭完整的有 174 人,占总人数的 88.78%,生活在单亲家庭(包括父母一方或单方死亡、父

6、母离异)的 22 人,占总人数的 11.22%,其中,父母一方死亡的 8 人,占单亲家庭的36.36%,父母离异的 14 人,占单亲家庭的 63.64%。 (2)家庭成员的关系。在 196 名调查对象中,认为家庭成员之间关系融洽的有 66 人,占总人数的 33.67%;认为家庭成员之间关系一般的 115 人,占总人员的 58.67;认为家庭成员关系冷漠的有 15 人,占总人数的 7.65%。 (3)对家长教育方式的评价。认为家长教育方式文明、民主的 135 人,占总人数的 68.88%;认为家长教育方式专制、粗暴的 61 人,占总人数的 31.12%。 (4)与家长交流时间。认为和家长交流时间

7、多的 18 人,占总人数的 9.18%;认为和家长交流时间一般的 91 人,占总人数的 46.43%;认为和家长交流时间少的 87 人,占总人数的 44.39%。 (5)与家长交流效果。认为和家长交流顺畅的 36 人,占总人数的 18.37%;认为和家长交流效果一般的 141 人,占总人数的 71.94%;认为和家长6无法交流的 19 人,占总人数的 9.69%。0.0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融 洽 /多 /顺 畅 冷 漠 /少 /无 法 交 流家 庭 成 员 关 系与 家 长 交 流 时 间与 家 长 交 流 效 果

8、图表 67、兴趣爱好。我们在调查问卷中,将兴趣爱好分为书籍、娱乐方式、体育、其他等几个大类,在书籍阅读方面,选择武侠小说的最多,为 67 人,占总人数的 34.18%,还有有相当一部分人选择了“从来不看书” 。在娱乐方式上,选择上网、游戏机、棋牌麻将的最多。在体育锻炼方面,选择跑步、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等项目的人较多,值得注意的是,有相当一部分人选择“基本上不运动” 。8、犯罪原因。为了解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原因,我们在调查问卷中设计了“家庭不和睦、父母不关心、学习成绩不理想、老师不重视、朋友义气、迷恋网络、找不到工作、其他”等选项,涵盖了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方面。196 名调查对象中,选择了

9、“其他”的 67 人,占总人数的34.18%;选择了“朋友义气”的 64 人,占总人数的32.65%;选择了“迷恋网络”的 61 人,占总人数的731.12%;选择了“学习成绩不理想”的 17 人,8.67%;选择了“老师不重视”的 10 人,占总人数的 5.1%;选择了“家庭不和睦”的 13 人,占总人数的 6.63%;选择了“父母不关心”的 14 人,占总人数的 7.14%;选择了找不到工作的 7 人,占总人数的 3.57%。四、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通过对以上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1、作案形式团伙化。在 196 名调查对象中,只有 25人是单独作案,

10、其余 171 人均为伙同他人共同作案,共同作案的比例高达 87.24%。2、作案手段的暴力化。在 196 名调查对象中,从其触犯的罪名看,犯抢劫罪的人最多,有 132 人,仅此一项就占总人数的 67.35%。具有明显的暴力性质的抢劫、故意伤害、故意伤人、强奸等案件共有 162 人,占总人数的 82.65%。未成年人在作案时往往不计后果,作案手段日趋暴力化。3、犯罪年龄的低龄化。从触犯的罪名上看,在 196 名调查对象中,共涉及 8 各罪名,但是光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 14 至 16 周岁的人可以构成的罪名就有 5 个。从年龄结构上看,作案时已满 14 周岁的 31 人,作案时已满15 周岁

11、的 45 人,即 14 至 15 周岁作案的人占总人数的38.78%,犯罪低龄化十分明显。84、侵财性犯罪明显。在被调查的 196 名未成年服刑人员中,犯抢劫罪的 132 人,犯盗窃罪的 27 人,犯抢夺罪的2 人,共计 161 人,占总人数的 82.14%。这与被调查对象的职业状况是相对应的,在 196 名被调查对象中,无业的118 人,占总数的 60.2%。绝大多数未成年人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但是往往又贪图玩乐,这种反差决定了未成年人犯罪以侵财性犯罪为主。5、性犯罪应引起重视。此次接收调查的 196 人中,犯强奸罪的 10 人,占总人员的 5.1%。在 10 名服刑人员中,作案时共同犯

12、罪的 5 人,单独作案的 5 人。作案时已满 14周岁的 1 人,已满 15 周岁的 1 人已满 16 周岁的 6 人,已满 17 周岁的 2 人,究其犯罪的原因,有的是为了“好玩”追求精神刺激,有的是迷恋网络,有的是经常和成年人玩在一起受到不良影响,有的是不懂法律,和幼女发生性关系。五、犯罪原因分析犯罪是人在社会关系中严重失范的行为。人的行为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发生,往往受到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有着不同于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其犯罪行为的发生往往受到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一) 家庭环境的不良影响。91、家庭迫破裂造成心理负担。

13、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家庭的破裂往往会在未成年人心中留下深深的创伤,增加孩子的心理负担。特别是离异家庭,父母从感情破裂到最终走向离婚的过程,往往是一个伴随着互相争吵和敌视的过程,这无疑会对孩子的成长带来巨大的伤害。成长在破裂家庭的孩子由于缺少父母的正确引导,性格往往更加叛逆,也更加容易自暴自弃,一旦结识社会不良青年,就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在 196 名未成年服刑人员中,家庭破裂的(包括父母一方或单方死亡、父母离异)的 22 人,占总人数的 11.22%,其中父母离异的 14 人,占单亲家庭的63.64%。 196 名未成年服刑人员中,大多数人感觉家庭成员关系不融洽,甚至有 7.65%的人认为家庭成

14、员关系冷漠。毋庸置疑,破裂家庭给孩子更大的心理负担,他们往往更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2、父母教育方式不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未成年人辨别能力差,模仿能力强,父母的不良行为方式往往会对孩子产生很不好的影响。父母粗暴的教育方式不仅会导致孩子的反感和叛逆,而且会在无形中滋生孩子的暴力倾向。在 196 名服刑人员中,有 61 人认为父母的教育方式粗暴,经常打骂孩子,占总人数的 31.12%,这或许映证了这些服刑人员中抢劫等暴力犯罪所占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种类犯罪的事实。调查显示,尽管有 33.67%的人认为家10庭成员关系融洽,但是只有 18.37%的人认为和家长交流顺畅,这种不对称的比例或许与家长

15、的教育方式不当有很大的关系。在 196 人中,甚至有 9.69%的人认为和家长无法沟通。3、父母忙于工作,疏于对孩子管教。随着生活压力的加大,夫妻双方都要工作挣钱养家,常常无力管教孩子。调查显示,196 名服刑人员中,大多数为农民工子女,其父母多没有稳定的工作,且日工作时间较长,平时很少有时间与孩子交流。认为父母和自己交流时间较多的人只占总人数的 9.18%,有 44.39%的人认为和父母交流的时间少。被调查的服刑人员的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或许可以互相映证,间接证明父母对孩子的管教不力是导致犯罪的重要原因。调查显示,71.43%的人上过初中,进入初中以后,孩子呆在学校的时间增多,呆在家中和父母在

16、一起的时间减少,父母对孩子的约束力减弱,一旦孩子受到不良社会影响,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196 名服刑人员中,有 20.92%的人犯罪时是在校学生。根据我国的学制计算,大多数初中生年龄在 15 至 16 岁之间,因此,这个年龄阶段的人犯罪所占的比例也是最高的。(二)学校教育的偏差。1、九年义务教育没有得到严格的贯彻落实。接受教育不仅是为了学习文化知识,更是为了启迪心智,培养基本11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文化水平偏低难免会导致对思想上对事物判断不准确,行为上出现偏差。被调查的 196 名服刑人员大多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文化水平普遍较低。22.45%的人只有小学文化,有的甚至小学都没有毕业;71.43%的人上过初中,但是其中多数人均没有正常毕业,而是中途辍学。初中生所处的年龄阶段正式一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义务教育得不到严格的贯彻落实必然导致大批思想不成熟的无业青年群体的形成,而这样一个群体正是犯罪的高发群体。2、应试教育体制导致教育不公正。在应试教育体制下,学校为了追求升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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