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工商所市场监管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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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口县工商局新城工商所市场监管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性的市场波动,根据城口县工商局关于印发城口县工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的通知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所辖区范围内因重大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以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消费权益和经济秩序稳定的紧急情况。主要包括: (一)因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地质灾害、洪涝、台风等) 、重大疫情(如非典、禽流感等) 、重大事故(如食物中毒、火灾、爆炸、环境污染等) 、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如恐怖袭击、地方戒严、局部战争等)或人为因素,可能引发的区域性、行业性或大范围的商品市场价格暴涨、商品奇缺、居民抢购等市场异常

2、波动; (二)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生的在全国、全省、全市及全县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危害消费者权益、影响市场稳定、性质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传销及变相传销等重大、恶性案件; (三)涉及工商职能范围处置的罢工罢市、群体性上访等事件; (四)节假日期间以及国际国内重大活动、会议期间,可能引发2市场波动、投诉高峰、市场安全事故等事件; (五)其他具有群体性、苗头性、倾向性的严重危及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安全的事件。 二、响应标准 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四级,标准如下: 级响应:适用于因全国范围内大面积爆发的疫情、严重灾害、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可能引发的在跨 2 个以上省(区、市) ,

3、或在 2个以上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或在相邻省份的相邻区域有 2 个以上市(地) ,或在数个省(区、市)内呈多发态势的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级响应:适用于因食物中毒、火灾、爆炸、环境污染等重大事故,以及爆发地区性疫情和一般性灾害,在 1 个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或在 1 个省内 2 个市(地)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级响应:适用于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生的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案件,涉及工商职能的罢工罢市、群体性上访等事件,以及因地区性疫情和一般性灾害,在全市 3 个以上(含 3 个)县区(管委会)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 级响应:适用于

4、个别地区出现的危害消费者权益、影响市场稳定、性质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传销及变相传销等重大案件,以及因地区性疫情和一般性灾害,在全县个别乡镇(居委3会)发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应短缺;并适用于对节假日期间以及国际国内重大活动、会议期间,可能发生的市场波动、投诉高峰、市场交易秩序紊乱等异常状态,进行预警。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应急工作小组 工商所成立市场监管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所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全所干部职工为成员。工商所应急小组负责宣布启动应急程序,对我所辖区范围内应对市场突发事件进行领导和指挥,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研究相关情况

5、,制定应急措施,指挥各成员及时、稳妥地处置突发事件,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工商局应急指挥工作机构报告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对各类市场监管突发事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具体牵头单位,各成员按照下去负责制的要求,既有分工又密切协作的原则,共同处置市场监管突发事件。 四、应急措施 市场监管应急工作小组组织各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倒买倒卖等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 (一)对恶性、大要案件的查处。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查清事实,摸清根源,依法查处,消除影响。对恶性案件中涉及的有毒有害食品、化妆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可能出现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4由于农资质量问题可能造成农业大

6、面积减产或绝收的,要及时做出预警,防止损失扩大。同时,迅速部署精干执法力量,开展市场专项清理,追根溯源,严防死守,防止危害事故发生。 (二)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对出现涉及工商职能的停市罢市、群体上访等情况,要及时稳定群众情绪、控制事态发展。要认真调查事发原因,积极与群众进行沟通,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 五、预测、预警 (一)预测 要加强对职能范围内可能引发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相关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一旦确认可能引发应急响应的突发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前兆信息时,应立即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同时提出有效的防范意见建议,由局应急

7、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发布预警和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 (二)预警 对于市场监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市场波动,工商所要根据局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及时发布预警。 1根据县政府和县工商局的部署,在元旦、春节、 “五一” 、 “十一”等重要节日期间,至少提前一周发布预警通知,部署全所辖区范围内做好节日市场监管工作,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52根据县政府和县工商局的部署,在党的代表大会,人大、政协“”等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发出预警通知,积极协助做好安全、消防、信访等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影响正常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的事件进行有效防范。 3对市场内出现的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存在重大安

8、全隐患和设计缺陷需及时召回、责令退出市场的商品,及时预警,防止严重损害消费者生命安全事件的发生。 4对重大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抢购商品、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市场稳定等情况,要及时预警,防止出现严重市场波动。 六、应急响应 (一)级应急响应及应急启动 发生级响应针对的情形,应按照级应急响应预案的有关要求,县政府和县工商局未明确启动级响应预案之前,在当地政府协调指挥下,先期采取果断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进行。同时,立即报告上级工商局。 工商所应根据县政府和县工商局的部署,或辖区报告并确认属于级响应针对的情形,按照县局的要求及时成立应急工作组。并在 8小时内迅速制

9、订有效措施,指导全所辖区范围内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在向县政府和县工商局报告的同时,由工商所 6 小时内派出现场处置组赴事发地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二)级应急准备及应急启动 6发生级响应针对的情形,应按照级应急响应预案的有关要求,县政府和县工商局未明确启动级响应预案之前,在当地政府协调指挥下,先期采取果断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进行。同时,立即报告上级工商局。 工商所应根据县政府和县工商局的部署,或辖区报告并确认属于级响应针对的情形,按照县局的要求及时成立应急工作组。并在 12小时内迅速制订有效措施,指导全所辖区范围内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在向县政

10、府和县工商局报告的同时,由工商所 12 小时内派出现场处置组赴事发地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三)级应急准备及应急启动发生级响应针对的情形,应按照级应急响应预案的有关要求,县政府和县工商局未明确启动级响应预案之前,在当地政府协调指挥下,先期采取果断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进行。同时,立即报告上级工商局。 工商所应根据县政府和县工商局的部署,或辖区报告并确认属于级响应针对的情形,按照县局的要求及时成立应急工作组。并在 24小时内迅速制订有效措施,指导全所辖区范围内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在向县政府和县工商局报告的同时,由工商所 24 小时内派出现场处置组赴事

11、发地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发生级响应针对的情形,区工商局应按照级应急响应预案的有关要求,在区政府或市工商局未明确启动级响应预案之前,先期7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应于 24 小时内报告地方政府,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同时,立即报告上级工商局。 (四)级应急准备及应急启动 1发生地区性疫情和一般性灾害的,片区负责人要立即向所长报告,工商所应先行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县工商局和辖区政府。 2重大节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工商所根据县政府和县工商局的部署,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市场抢购、违法促销、制假售假、消费投诉高峰、安全事故等做出预警,就防范事故和市场整顿做

12、出部署和安排,并结合实际,部署开展专项市场整顿。 (五)应急解除 突发事件直接的应急任务完成,或突发事件的影响得以控制,并经评估确无危害和不良影响后,由决定启动预案的应急工作小组宣布应急解除。 七、应急报告 工商所要建立完善干部值班制度,对辖区出现的突发事件,严格按照县局规定的时限,及时上报。 八、应急保障 (一)通信和信息保障 1应急响应期间,工商所全体职工应保证通讯设备 24 小时畅通,8工商所要开通专线电话和信息网络,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要充分发挥 12315 网络作用,保证 12315 投诉台有专人值班,及时处理群众申诉举报,全力做好应急期间的市场监管工作。 (二)应急人员保障 发生

13、应急事件时,工商所所有工作人员工作日要全部在岗,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 (三)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各单位车辆应首先保证应急处置保障需要,其他设备设施按照县局要求提供保障。 九、责任追究和奖励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措施有力,出色完成任务者; (2)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 (3)及时准确报送市场经营秩序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4)为处置突发事件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5)其他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

14、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9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2)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对发生的突发事件置之不理,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3)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 (4)挪用、克扣、贪污或集体私分抢险救灾钱款和物资的; (5)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6)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突发事件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7)其他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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