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清单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30669134 上传时间:2018-01-31 格式:DOC 页数:41 大小:33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强制性条文清单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强制性条文清单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强制性条文清单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强制性条文清单_第4页
第4页 / 共41页
强制性条文清单_第5页
第5页 / 共4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强制性条文清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强制性条文清单(4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靖江分公司建筑工地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强 制 性 条 文 清 单编 制: 年 月 日批 准: 年 月 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清单 1/401目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提高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确保安全施工。2适用范围适用于江苏国信靖江发电厂 2660MW 机组一期工程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承建的各个土建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工作。3. 编制依据:建标(2009)219 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6)102 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力工程部分)建标200140 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业建筑部分)建设工程

2、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国电电源(2002)896 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 (2006 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 (2000 年 1 月 10 日国务院通过)4.定义“强制性条文”是摘录工程建设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保护其他公众利益的,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并考虑了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5编制内容第一部分:施工质量1-1:总则1-2:地基基础1-3:混凝土工程:1-4:钢结构工程1-5:砌体工程1-6:木结构工程1-7:防水工程1-8:装饰装修工程1-9:建筑设备工程第二部分:施工安

3、全2-1:临时用电2-2:高处作业2-3:机械使用2-4:脚手架2-5:提升机2-6:地基基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清单 2/40第 1 部分:施工质量1 总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

4、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5.0.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 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0.7 通过返修或加

5、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0.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清单 3/406.0.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6.0.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2 地基基础 21 基本规定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

6、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 3 点,1000m 2 以上工程,每 100m2 应至少有 1 点,3000m 2 以上工程,每 300m2 至少有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 1 点,基槽每 20 延米应有 1 点。 4.1.6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 0.5%1%,但不应少于 3 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 0.5%1%,

7、但不应少于 3 根。 22 特殊性土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J 2590 5.1.1 建筑物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应根据湿陷性黄土的特性和设计要求,合理安排施工程序,防止施工用水和场地雨水流入建筑物地基引起湿陷。 5.4.5 当发现地基湿陷使建筑物产生裂缝时,应暂时停止施工,切断有关水源,查明浸水的原因和范围,对建筑物的沉降和裂缝加强观测,并绘图记录,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 11287 4.1.3 施工用水应妥善管理,防止管网漏水。临时水池、洗料场、淋灰池、防洪沟及搅拌站等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10m。临时性生活设施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大于15m,并应做

8、好排水设施,防止施工用水流入基坑(槽)。 23 桩基础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5.1.3 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 5.1.3 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 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清单 4/40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 表 5.1.3 项 项目 戏许偏差( mm )1 盖有基础梁的桩:(1)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 (2)沿基础梁的中心线 100+0.01H 150+0.01H 2 桩数为 13 根桩基中的桩 100 3 桩数为 416

9、 根桩基中的桩 1/2 桩径或边长 4 桩数大于 16 根桩基中的桩:(1)最外边的桩 (2)中间桩 1/3 桩径或边长 1/2 桩径或边长注:H 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 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 5.1.4 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3必须有 1 组试件,小于 50m3 的桩,每根桩必须有 1 组试件。 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 表 5.1.4 桩位允许偏差(mm) 序 号 成孔方法 桩径允许偏差( mm ) 垂直度允许偏差( % ) 1根、单排桩基垂直

10、于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桩条形桩基沿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中间桩D1000mm 50 /6,且不大于 100 D/6,且不大于150 1 泥浆护壁钻孔桩 D 1000mm 50 1 100+0.01H 150+0.01H D500mm 70 150 2 套管成孔灌注桩 D 500mm -20 1 100 150 3 千成孔灌注桩 -20 1 70 150 混凝土护壁 50 0.5 50 150 4 人工挖孔桩 钢套管护 壁 50 1 100 200 注:1 桩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是指个别断面。 2 采用复打、反插法施工的桩,其桩径允许偏差不受上表限制。 3 H 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

11、距离,D 为设计桩径。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清单 5/40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 3 根,当总桩数少于 50 根时,应不少于 2 根。 2.4边坡、基坑支护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7.1.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7.1.7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

12、设计指标时应按表 7.1.7 的规定执行。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 表 7.1.7 基坑类别 围护结构墙顶位移 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 地面最大沉降 监控值 监控值 监控值 一级基坑 3 5 3 二级基坑 6 8 6 三级基坑 8 10 10 注: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开挖深度大于 10m; (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2 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 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3 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 当

13、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3.7.2 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7.3 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3.7.5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清单 6/40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 15.1.2 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 15.1.6 一级边坡工程施工应采用信息施工法。 15

14、.4.1 岩石边坡开挖采用爆破法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爆破对边坡和坡顶建(构)筑物的震害。 2.5地基处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4.4.2 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 5.4.2 预压法竣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以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 6.3.5 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防振或隔振措施。 6.4.3 强夯处理后的地

15、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对饱和粉土地基允许采用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代替单墩载荷试验。 7.4.4 振冲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8.4.4 砂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9.4.2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0.4.2 夯实水泥土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对重要或大型工程,尚应进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1.3.15 水泥土搅拌法(干法)喷粉施工机械必须配置经国家计量部门确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