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1621010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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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16210102702行政许可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变更服务指南惠民县畜牧兽医局发布2015-09-182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变更服务指南目 录一、办理要素(一)事项名称和编码4(二)实施机构4(三)申请主体4(四)受理地点4(五)办理依据4(六)办理条件4(七)申请材料5(八)办理时限5(九)收费标准6(十)咨询服务6二、办理流程(一)申请61.提交方式62.获取收件编号63.获取收件凭证7(二)受理71.材料补正73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7(三)办理进程查询7(四)获取审批决定书8(五)流程图8三、法律救济8(一)投诉8(二)行政复议9四、表单填写9(一)申请书示范文本9(二)告

2、知、承诺书文本9五、有关说明9附件110附件2114一、办理要素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一)事项名称和编码事项名称: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编码:3716210102702(二)实施机构:惠民县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监督站(三)申请主体:在惠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单位及个人。 (四)受理地点:惠民县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监督站(五)办理依据:动物防疫法 (2007 年 8 月全国人大)第五十一条(六)办理条件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

3、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2.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 200 米;3.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4.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55.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6.具有 1 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7.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除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4、具有手术台、X 光机或者 B 超等器械设备;2.具有 3 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七)申请材料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应向惠民县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监督站提交下列材料: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3.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设施设备清单;7.管理制度文本;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6(八)办理时限受理时限:1 个工作日。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5 个工作日。(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5、(十)咨询服务惠民县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监督站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窗口咨询地址:惠民县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监督站(惠民县工业路 87 号)电话咨询号码:05435335504电子邮箱:二、办理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窗口提交。惠民县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监督站(惠民县工业路 87 号)联系电话:05435335504信函提交。惠民县惠民县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监督站地址:惠民县工业路 87 号,邮编:251700,联系电话:054353355042.获取收件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7理人姓名

6、,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申请人在动物防疫监督站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工作人员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二)受理1.材料补正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属于信函、传真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工作人员以电话

7、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行政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8(三)办理进程查询查询电话号码:0543-5335504(四)获取审批决定书1.获取方式:动物防疫监督站领取或由工作人员邮寄送达。2.决定书类型:动物诊疗许可证 ,本证有效期 1 年,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 45 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五)流程图见附件 1三、法律救济(一)投诉1

8、.投诉受理:惠民县畜牧兽医局首席代表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负责对惠民县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 3 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 3 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 15日,在 30 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3.投诉处理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4.投诉渠道9惠民县动物防疫监督站电话:05435332151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0543

9、5331613电子邮箱:信箱:惠民县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监督站。邮编:251700(二)行政复议1.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畜产品质量安全处,地址:济南市槐村街 68 号 邮编:250022 电话:0531-87191999。2.惠民县政府法制局,地址:惠民县府前街 1 号,联系电话:0543-5322952四、表单填写(一)申请书示范文本见附件 2(二)承诺书文本见附件 3五、有关说明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10附件 1动物诊疗许可证审批流程图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申请人到县畜牧兽医局 2、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提交申请 3、

10、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设施设备清单7、管理制度文本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县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受理后进行要件审查合格 不合格畜牧局兽医工作人员 材料不全,窗口出具 补充完善正式受理,出具承诺要 补充办件通知书,并 申报材料件通知书。 一次性告知。 畜牧局窗口工作人员将有关材料转至局相关科室。畜牧局相关工作人员勘察审核现场。14 个工作日合格 不合格报请相关负责人签字后,畜牧局工作人员发放证件。1 个工作日承办单位:惠民县畜牧兽医局承办岗位:惠民县动物防疫监督站审核不合格的,由现场勘验人员出具现场勘验通知书,对不合

11、格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完善改进后向畜牧局重新提出申请。11服务电话:0543-5335504 监督电话:0543-5335504附件 2编号: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单位 地 址 邮政编码 申请日期惠民县兽医卫生监督所印12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附件内容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3.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设施设备清单;7. 管理制度文本(包括诊疗程序、病历登记、兽药处方、兽药进出登记、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动物隔离、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

12、健康证明材料以上附件与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审批机关。13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企业名称营业地址负责人照片企业负责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身份证号 证书号码技术负责人其他总面积 候诊室 诊疗室 手术室 药房 化验室 病畜隔离营业面积(M 2)仪器设备设施诊断台 器械柜 输液架 普通显微镜 血球计数仪 干燥箱 手术台 无影灯 手术器械 恒温培养箱酸度计 冰 箱 药品柜 电子天平 高压灭菌器酶标仪 紫外灯 变倍体视显微镜 医用净化工作台(请在 中打勾)企业负责人声明:本企业筹建业已完成,现申请予以验收。企 业 负 责 人签 名联 系 电 话14(以下由审批机关填写)受理人已核对所有资料的原件。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人验收小组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签名:年 月 日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经办处室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领导意见年 月 日动物诊疗许可证编号鲁惠动防(诊)字第( ) 号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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