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困境分析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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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困境分析与对策研究摘要: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化是现代国家管理的基本要求,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是保证公共政策制定科学化和民主化的理性选择。然而我国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参与仍然面临着较为严重的缺陷,制约了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为此必须完善我国公民参与的相关制度,保证公众参与的广泛性和有效性,以实现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化。关键词: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对策研究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政治民主化和经济市场化的发展促进了人们主体意识的增强以及利益格局的变化,公民政治参与的意识和要求也不断增强。提高公众的制度化参与水平以确保政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公众参与的规范化、有效化,对于制定

2、科学合理的公共政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在我国,随着我国政府的积极推动,公民政策参与的渠道和方式逐渐增多,参与程度也日益深入。但是,由于现实各种因素的制约,目前我国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的程度还比较低,一些现实问题还比较突出,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一、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困境分析伴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有关公民参与的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实践中也采取了多种参与方式,推动公共政策民主参与机制的初步建立。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公民参与制 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阻碍着公民参与的过程。(一)公民参与的客观环境制约公共政策制定透明性和公开性的缺失,很容易造成政府

3、和公民之间信息的不对称,遏制公民的知情权,导致了公民不能及时有效地参与到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公民则不能够就政策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那么制定的公共政策往往缺乏可行性和服务性,造成了实际上的政策执行不畅,不能实现预期的政策目标,进而影响政府和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我国的基本社会制度为公民参与提供了根本保证,但具体的关于实施参与的制度、畅通参与渠道等方面却不够健全,致使许多公民参与流于形式。对于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方式、过程和步骤没有具体的法规法则明确写明,这就使得一些政策制定时可以只走走过场。对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公民是否参与没有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和惩罚机制,对于公民是否有参与没

4、有监督措施,这样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可以轻易地越过这个环节,片面追求短期效应,将不成熟的公共政策直接付诸实施,最终导致政策制定的低效。此外,就算政府部门被发现未按章办事,也没有严厉的惩罚机制,那么这些政府部门就不会积极改正,而会一如既往,很难发挥出公民参与的积极作用。(二)公民参与的主观因素制约 一方面表现在政策制定者。有些政策制定者对于公民参与存在观念上的偏差,在他们看来,政策的制定是政府部门的事情,不需要公民的参与,公民只需配合已制定的政策即可,因此,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就直接忽略这个环节。而有些制定者虽然意识到公民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参与权利,却对公民参与的能力和效果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公民的

5、专业水平过低,对于政策的制定没有积极的作用,他们更加相信专家的意见,从而使得政策的公民参与演变成纯粹的专家决策,导致公民参成为一种形式,并未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则是参与主体自身因素的制约。公民希望政府能够制定出符合公众利益的政策,但是对参与活动持冷漠态度。这种情况由三方面的因素造成,一是公民的主体意识不强,本身没有参与政策制定的诉求。二是公民自身存在专业水平和知识背景的缺陷,政府在对诸如环境、教育、交通、医疗等与公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公共政策进行决策时,需要征求公民的意见和建议,公民没有能力提出可行的措施,使得他们不愿再次参与此类听证会。三是政府对于专家决策的信奉,而忽略了普通民众的意见表达和利

6、益诉求,长期被忽视,使得公众不愿意参与这种形式化的参与方式。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公民的知情权没有保障,公民参与的途径又不通畅,而且监督机制也不健全等等缺陷,都直接导致了 公民参与难以得到落实。二、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对策在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然后我国现行的政策参与机制不能满足利益主体的需求,因此,改善公民政策参与机制就是必然的要求。我国应该稳步地完善采取相关措施,以逐渐实现公民参与的可能性、积极性和有效性。(一)加强立法,完善制度加强立法,是为公民参与的合法性提供依据。一旦法律赋予公民参与的权利,说明公民参与尤其自身的优势,总地来说,它

7、能够为公共政策的制定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供保障。我国现有的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法律已经存在,但是并不健全。立法确定公民参与的权利,但是没有对公民参与提供具体的参照依据,公民参与权利在法律上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这种权利在事实上的实现。因此,要加强公民参与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对公民的政策参与方式和程序进行法律确认和必要的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制度化建设包括一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明确公民可参与的公共政策制定的范围。因为公民受自身知识水平的限制,并不能盲目参与所有公共政策的制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参与那些社会影响面大、关系普通群众生活和利益、影响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制定,其次是明确公民参与公共

8、政策制定的程序,公 共政策制定过程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民参与,防止公民参与流于形式。监督追究,缺一不可。法律不仅赋予公民参与的权利,同时要保证公民参与的可能性。对于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违反相关制度,阻碍公民参与或只是采取象征性参与的部门,应给予严肃处理,对造成不良后果者应追究相应责任。而相关的责任人也应承担政治责任、经济责任以及法律责任。此外,舆论监督和公民的直接监督也是公民参与权得以行使的保证。(二)明确主体、转变思想不论是政策的制定者,还是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参与者,都要转变观念。政府要给与公民参与的权利、公民要积极行使参与权,在双方的互动中推动公共政策的制定。在建立服务型政府时期,政策的制定

9、者应该意识到,公共政策的制定都是为公民服务的,即便存在一些利益集团对政策的制定实施影响,但是公共政策的利益主体仍然是最广大的公民,公民有权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进行利益诉求,表达愿望。因此,政府应该鼓励公民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此外,政府应加强对公民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科学文化素质和现代政治参与素质和意识,增强其参与能力,有效地发挥公民的参与角色,提高参与的有效性。而公民同样应该意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公民是政府的服务对象,应该充分行使自身权利参与政策制定,当然对于一项公共政策, 只有听取来自各方利益主体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情况之后开始实施,才能保证政策的有效性。(三)完善渠道,及时反馈第一,推行电子

10、政务,鼓励网络参与。保证公民参与的前提条件就是政策的公开性,列宁指出, “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制是很可笑的” 。目前,只有网络是信息传播最快捷的方式,同时政府网站的信息也能及时更新,保持信息的时效性。网络参与拓宽了公民参与的渠道,公民能够便捷地了解到政府的职能运作和政策制定的全过程,包括政策制定的提前公示、制定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变更等等,而政府也能通过网络进行民意调查或是在线论坛等方式,了解公民对于政府政策制定的反馈意见,因此,通过网络,加强了政府和公民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有效地促进了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第二,完善听证制度,确保公共透明。听证制度是一种直接的民主参与方式,是政府机构组织,公民有序

11、地参与的活动形式,是实现公共政策制定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完善听证制度,首先就是确定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服务性。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相关负责人,都应该明确政策制定的最大利益者应该是公众,在召开听证会时,因尽量避免一些主观因素的影响,保证政策制定的公共性。其次是增强听证会的透明度。这种透明度既包括对向 公众宣传听证会即将召开的消息,同时包括听证会召开内容、过程、结果的公开。再次是保证听证会参与人员组成的合理性,政府的公共政策可能涉及到很多利益集团的利益,很多集团会通过一定的途径影响听证会的效果,而普通公民是势单力薄的一方,政府在选择参与人员时,要考虑多方因素,保证听证结果的公共性。最后在公民的知

12、识广度和深度的范围内,尽量扩大听证会公民参与的规模,这样能够更多地收集来自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听证会结果的普遍适应性。第三,完善信访制度,鼓励积极监督。信访是我国目前一种主要的社会监督形式,也是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一种重要途径。完善信访制度,鼓励公民通过信访参与监督,不仅是揭露各种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有效措施,更加是对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进行群众监督和意见反馈的重要渠道。政府要明确信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使其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的回应,切实有效地解决群众所反映的各种问题,并能将群众正当的意见和建议纳入到相应的政策议程中来,以信访的方式实现公民对公

13、共政策制定的参与。第四,通过社团组织,间接参与。由于公民个人力量有限,这种有限一是知识水平有限,二是参与途径的制约使得参与机会的有限,使得社团组织有其存在的优越性。社团组织有特定的专业人员,而且一般社团都有其特定的服务对象,在参与公共政策制 定过程中,它们会从社团服务对象的总体利益出发,运用组织的整体专业知识,提供有效的建议或是发表有代表性的意见,这样不仅有利于公民个人通过组织表达利益诉求和期望,同时也为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有广度有深度的意见和建议。因此,应该鼓励有参与愿望、但参与机会很少的公民通过社团组织间接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在政治民主化的现代化进程中,公众参与对于公共政策的有效制定和顺利执行

14、都有重要作用。政府必须认识到公民参与的积极作用,增强公民参与的立法,保证公民参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完善公民参与的途径,对于公民参与提出的意见或是建议进行及时的反馈,以鼓励公民积极参与,而公民则应该意识到自身的主体地位,公民不仅是公共政策执行的收益者,更应该是政策制定的参与者,在政策制定中要充分利用参与权表达自身的诉求,使得政策制定的效果更好。在这种政府和公民的有效互动中,公共政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得到了长足的保证。参考文献:1、徐望来,李文敏.试论我国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公民参与问题j.网络财富,2009(3).2、潘俊,罗依.平我国公共决策中公民参与的困境分析及优化途径j.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5).3、官灵芳.我国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参与的制度缺陷及对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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