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要论》版本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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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要论版本初探李昌 九要论是武术理论的经典之作,自公布于世以来备受习武者和研究者的关注。九要论的文笔流畅,理论透彻,而又简明易懂,不涉玄虚,某些方面又发前人之未发,精炼独到,所以在习武君子中备受推崇。然究其本源则不知始作于何人,亦不知来源于何派,形(心)意拳视之为己出而又不敢独专,太极拳珍之为秘本而又不敢掠美。不知来龙,怎断去脉,近百年来人们传抄研,在面世的不同版本之间琢磨比较,欲寻其蛛丝马迹而莫不铩羽而归。笔者有幸见到迄今为止最原始的九要论版本济源酒小郎收藏本神拳拳谱九要论以后,又以数种不同的九要论版本与之相比较,在此仅将其间异同略做比较,抛砖引玉,仅供行家做深入研究。不同版本各有其特点,由

2、于历次传抄,各本互有错讹脱漏之处,通过各版本的对比参研,以期修错补漏,择其正而从之,其不正而改之,奉献给读者一个较为完善的版本,不当之处祈请方家指正为盼。另外关于九要论的来源问题,将另文再述。 据考九要论和交手法最初的面世是在形意拳名家河北束鹿李剑秋著形意拳术一书中,该书刊发于 1919 年,在书后附录有岳武穆形意拳术要论和交手法,即九要论和交手法。李书中有河南济源郑濂浦先生的序言,序言中说明了九要论的来源,民国四年“吾(郑濂浦)南归,过吾乡原公作杰家,取其所藏武穆拳谱读之,中有要论九篇,交手法一篇急录之,携入京师,公诸同好天下习武之士。”这是关于九要论一文最早的有案可稽的记载。1929 年凌

3、善清形意五行拳图说中辑录有武穆形意拳要论和交手法,和李本稍有区别,在几处生涩处有修订润色,更加朗朗上口。另有 1934 年董秀升岳氏意拳五行精义中的岳武穆九要论,多了一篇序言,语句又加润色整饬,去除过多的虚词运用,文风为之一变,但细考其文字来源,当为凌本的改头换面。后来形意拳界著作所采用的九要论大约都不外乎以上三种版本。如:刘玉增形意剑术(1986 年出版)中的岳武穆王九要论所采用的是凌善清版本,曹志清形意拳理论研究(1988年出版)中的九要论采用的是董秀升版,李紫剑狂生谈拳录(续二)、马国兴古拳论阐释中所采用的九要论应为凌善清本,只是晚出的版本有融合的现象,更有人为的理顺和修正,但从一些标志

4、性的字词上面还是能辨出版本归属。 九要论在赵堡太极拳传人手里也有传抄,太极拳研究家证实九要论并非太极拳门的拳论,在赵堡等地传抄的时间约为 1930 年以后,正式印入书中公开发行首见于刘会峙著武当赵堡传统三合一太极拳(1991 年陕西科技出版社出版)。太极拳十要论是九要论外加一节刚柔论,最早见于 1935 年陈绩甫之陈氏太极拳汇宗(南京版)。笔者文中参考了王海洲、严翰秀赵堡太极合编(1996 年版)中的太极拳九要论以及赵增福武当赵堡大架太极拳(1995 年版)中的太极拳十要论等文。赵堡抄本的九要论一些字词和李剑秋本、凌善清本不同,而又和济源本同,值得关注。以前人们认为太极拳传人流传的九要论抄自于

5、李本或凌本,现在看来不是这样,赵堡抄本的来源还是一个谜。 2006 年 7 月初我到济源拜访神拳,在神拳传人济源勋掌村酒小郎先生家里看到了酒先生所珍藏的神拳拳谱。神拳是流传在济源地区的一个的古老拳种,约起源于明末清初,以勋掌村为中心流传,清代至民国期间,神拳相继出了多代功夫高手,在民间素有传说的有原太和(小迷糊)、原作杰、原可莲、酒一和、原传理等等。神拳现今濒于失传,亟待挖掘抢救、整理继承。在酒先生所珍藏的神拳拳谱中有多篇经典拳论,其中包括九要论。给郑濂浦抄拳谱的原作杰先生居住于小牛庄,与勋掌村毗邻,原作杰即是神拳大家原迷糊的后人,神拳正宗传人。酒先生所收藏的拳谱已经传了几代人了,据称是清代的

6、遗物,和原作杰的拳谱应是同宗同源。李剑秋形意拳术中的九要论即应是此版本,不过其间仍还有些微差别。今根据济源神拳拳谱将九要论整理出来,全文刊出,以供学者研究。原本拳论无名,只有一要论、二要论、三要论以至于九要论,今统言之强名曰九要论。下文以济源抄本为母本,文中括号内容为笔者所加,谨供参考。 一要论 从来散之必有其统也,分之必有其合也,以故天壤间四面八方,纷纷者各有所属,千头万绪,攘攘者自有其源。盖一本可散为万殊,而万殊咸归于一本,事有必然者。且武事之论亦甚繁矣,而要之千变万化,无往非势,即无往非气,势虽不类,而气归于一。夫所谓一者,从上至足底,内有脏腑筋骨,外而有肌肉皮肤、五官百骸,相联而为一贯

7、者也。破之而不开,撞之而不散。上欲动而下自随之,下欲动而上自领之,上下动而中节攻之,中节动而上下和之。内外相连,前后相需,所谓“一贯”者,其斯之谓欤?而要非勉强以致之,袭焉而为之也。当时而静,寂然湛然,居其所而稳如山岳;当时而动,如雷如塌,出乎尔而疾如闪电。且静无不静,表里上下全无参差牵挂之意;动无不动,前后左右并无抽扯游移之形。洵乎若水之就下,沛然而莫之能御。若火鸡(机)之内攻,发之而不及掩耳。不假思索,不烦拟议,诚不期然而然,莫之致而至。是岂无所自而云乎尔?盖气以日积而有益,功以久练而乃成。观圣门一贯之传,必俟多闻强识之后,(始臻)豁然之境,不废格物致知之功。是知事无难易,功维自尽,不可躐

8、等,不须急遽,按步就序,循次而进,夫而后官骸肢节自有通贯,上下表里不难联络。庶乎散者统之,分者合之,四体百骸,终归于一气而已矣。 “一要论”济本:“若火鸡之内攻,发之而不及掩耳。”李本、凌本、董本皆作“若火之内攻”。而赵堡本为“火机”,和济本“火鸡”相参照,“火鸡”是原产于北美洲的野生鸡种,我国向来没有繁殖。清代早已有火机发火的火枪了,故济本“火鸡”即应意指“火机”。济本:“必俟多闻强识之后,豁然之境”。揆度文意及语气,在“豁然之境”之前似应有“始臻”二字以衔接,但观遍诸本皆无此二字,想来古人为文不致如此突兀,当为抄漏,并可见此脱漏渊源久矣。 二要论 尝有世之论捶者,而兼论气者矣。夫气主于一,

9、何分为二。所谓二者,即呼吸也,呼吸即阴阳也。捶不能无动静,气不能无呼吸。吸则为阴,呼则为阳。主乎静者为阴,主乎动者为阳。上升为阳,下降为阴。阳气上行而为阳,阳气下行即为阴;阴气下行而为阴,阴气上行即为阳,此阴阳之分也。何谓清浊?升而上者为清,降而下者为浊。清气上升,浊气下降。清者为阳,浊者为阴。而要之阳以滋阴。浑而言之统为气,分而言之为阴阳。气不能无阴阳,即所谓人不能无动静,口(鼻)不能无呼吸,鼻(口)不能无出入。而所谓对待循环,不易之理也。然则气分为二,而实在于一。有志于斯途者,慎勿以是为拘拘焉。 “二要论”在赵堡本多出两句话:“天地间未尝有一往而不返者矣,亦未尝有直而无曲也。盖物有对待,势

10、有循环,今古不易之理也。”这两句话在其他各本中皆无,济本上也没有。九要论是标准的“八股文”,极其讲究行文的起承转合,赵堡本上加了的两句话,正好合乎规则,似乎赵堡本的写法更为正确。赵堡本的流传在 1930 年以后,李本出版于 1919 年,济本是李本的前身,而赵堡本又与李本等不同,因此赵堡本的来源可能和李本等不同,也许赵堡本的依据比济本更早,后人修正前人文法的可能性不大。而且“物有对待,势有循环,今古不易之理也”与后文的“而所谓对待循环,不易之理也”相照应。但没有开头更显直接干练。济本:“夫气主于一,何分为二。”李本、凌本都作“可分为二”,赵堡本和济本同,董本作“实分为二”,是李本、凌本文义的继

11、承,知董本乃依据上本改写。济本:“口不能无呼吸,鼻不能无出入。”由文意分析,应该是“鼻不能无呼吸,口不能无出入”,其他各本都合情理或已作了修正。 三要论 夫气本诸身,而身之节无定数,何分为三。三节云者,上中下也。以一身言之:头为上节,身为中节,腿为下节。以头面言之:天庭为上节,鼻为中节,海底为下节。(以中节言之:)胸为上节,腹为中节,丹田为根节。以下节言之:足为梢节,膝为中节,胯为根节。以肱言之:手为梢节,肘为中节,肩为根节。以手言之:指为梢节,掌为中节,掌根为根节。观于是,而足不必论矣。然则至(自)顶至足,莫不各有三节也。要之,既无非三节之所,即无非着意之处。盖上节不明,无依无宗;中节不明,

12、浑身是空;下节不明,自家吃跌。由此观之,三节之论,顾可忽乎哉!至于气之发动,要皆梢节动、中节随、根节催之而已。然此犹是节节而分言之也,若夫合言之,则上至(自)头顶,下至足底,四体百骸,总为一节,夫何三节之有哉! “三要论”济本:“夫气本诸身,而身之节无定数,何分为三。”赵堡本作“可分为三”,余本少此四字,济本此四字开篇明旨,非议“三节”之论。济本:“以头面言之:天庭为上节,鼻为中节,海底为下节。”由文意可知此处“海底”指下颌,而一般认为海底即会阴,此处似有不确,然而观诸版本都作是言,可知原本如此。济本:“胸为上节,腹为中节,丹田为根节。”从上下文结构分析此句前漏掉“以中节言之”,其他本都已修正

13、。济本:“既无非三节之所,即无非着意之处。”赵堡本与之基本相同,“既”误为“即”,李本、凌本作“若无三节之分,即无着意之处。”两者意思有异,“三节论”本为否定三节,前者与主题相合,后者着意分出三节,不合本意,乃抄误。济本:“至顶至足”,“上至头顶,下至足底”,赵堡本作“至”,其他本“至”皆作“自”,大意不错,各有千秋,愚以为“至”字更妙。另外,其他各本最后还有一句“又何三节中之各有三节云乎哉。”而独济本没有此句,揣之文意,并无妨碍。 四要论 试于论身论气之外,而进论夫梢者也。夫梢者,身之余绪也,言身者初不及此,言气者亦所罕论。捶以内而发外,气本身而达梢。故气之用,不本诸身则虚而不实,不形诸梢则

14、实而仍虚,梢亦乌可弗讲。此特身之梢耳,而犹未及乎梢之梢也。四梢维何?发,其一也。夫发所系,不列之于五行,无关于四体,似无足论矣。然发为血之梢,血为气之海,纵不必本诸发以论气,要不能离乎血而生气,不离乎血,即不得不兼及乎发。发欲冲冠,血梢足矣!抑舌为肉梢,肉为气囊,气不能行诸肉之梢,即无以充其气之量。故必舌欲催齿,夫而后肉梢足矣!至于骨梢者,齿也;筋梢者,指甲也。气生于骨而联于筋,不及乎齿,即未及乎骨之梢。而欲足乎尔者,要非齿欲断筋,甲欲透骨不能也。果能为此,则四梢足矣。四梢足而气自足矣!岂复有虚而不实,实而仍虚者乎? “四要论”济本:“梢亦乌可弗讲。”李本作“梢亦焉可不讲。”凌本作“梢亦乌可不

15、讲。”赵堡本作“梢亦焉可弗讲哉。”在否定词的应用上,李本和济本竟然完全不同,而凌本和赵堡本却和济本互有参照,可谓咄咄怪事。济本:“而犹未及乎梢之梢也。”李本、凌本皆作“气之梢”,唯赵堡本与济本同,为“梢之梢”。济本、李本、凌本皆作:“而欲足乎尔者,要非齿欲断筋,甲欲透骨不能也。”唯赵堡本作“而要欲血梢足矣,要合齿于筋甲欲透骨而不能也。”语义不明,莫名其妙,二者对照可知赵堡本抄误。济本:“而欲足乎尔者”,抄本中一字分辨不清,形似“性”字,按文意参照他本,认为应该是“欲”。 五要论 今夫捶以言势,势以言气。人得五脏以成形,即由五脏而生气。五脏实为性命之源、生气之本,而名为心、肝、脾、肺、肾是也。心

16、为火,而有炎上之象;肝为木,而有曲直之形;脾为土,而有敦厚之势;肺为金,而有从革之能;肾为水,而有润下之功。此乃五脏之义,而有准之于气者,皆各有所配合焉。此所以论武事者,要不能离乎斯也。其在于内,胸膈为肺经之位,而为诸脏之华盖,故肺经动而诸脏不能静。两乳之中为心,而肺包护之。肺之下、胃之上,心经之位也。心为君,心火动而相火无不动,奉命焉。而两胁之下,左为肝,右为脾。背脊十四骨节为肾,此因(固)五脏之位然。五脏之系皆系于背,脊通于背,故为肾。至于腰,则两肾之本位,而为先天之第一,尤为诸脏之根源,故肾水足而金、木、火、水、土莫不生机焉。此乃五脏之部位也。且五脏之存乎内者,各有其定位,而具于身者,亦自有所专属。领、顶、脑、骨、背,肾也。两耳亦为肾,两唇两腮皆脾也,两鬓则为肺。天庭为六阳之首,而萃五脏之精华,实为头面之主脑,不啻一身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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