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征占有林地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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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办理征占有林地审批程序发布时间:2011-11-12 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一、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程序 1、用地单位申请2、向县林业部门领取并填写征占用林地申请表3、被征占用林地单位签署意见(签章)4、县林业部门组织用地单位和被征用单位签订征占用林地补偿协议书并填写使用林地现场调查检验表5、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收取四项费用后签署意见(签章)上报6、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签章)上报省林业局7、省林业局审核签署意见,核发使用林地同意书8、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再办林木采伐许可证。二、征占用林地申请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建设工程用地单位必须向县级

2、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1、用地单位申请报告,含使用林地申请表申请报告应明确申请的单位是建设用地单位(业主),而不是施工单位;申请内容包括征占用林地用途、面积。2使用林地申请表填写应注意:封面由用地单位填写,并加盖用地单位印章,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时,用地单位名称以公章全称为准;项目名称以项目批准文件中的建设项目名称为准;林地面积以公顷为单位,保留四位小数,蓄积量以立方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应明确是批准文件,不是专指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该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用地是否需征占用林地的重要依据。3、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4、用地单位与被用地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

3、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5、被征占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6、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交款凭证7、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8、异地恢复森林植被的措施 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措施以上 16 种材料由用地单位提供三、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按财综200273 号征收)1、用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薪炭林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 6 元。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 4 元。33、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 8 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 10 元。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 3 元。5、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平方米收取 2 元。城市及城市规划区

4、的林地,可按照上述规定标准 2 倍收取。对农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占用林地,在“十五”期间暂不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四、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权限1、建设工程需要征占用林地单位:公顷林种 国家林业局 省林业局防护林或特种用途林 10 35 70 5 20 1020 210 24五、征占用林地审核应注意事项1、对已界定为生态公益林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和城镇周围等生态区位比较重要的林地,除国家重点工程外,不得批准采石、采矿、取土等项目。2、对非法占用林地的规定:森林法实施条例第 43 条: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 10-30 元的罚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规定的“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3、非法占用并毁坏上述第一、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4、非法占用并毁坏上述第一、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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