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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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 京 市 国 土 资 源 局京国土勘200664 号关于报送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总结的函国土资源部勘查司:根据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国土资发2003218号)、 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541 号)的 规定,现将北京市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总结报送贵司,请查收。附件:北京市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总结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印章)二 00 六年二月十三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 2 号 电话:(010)64409669 图文传真:(010)64409999 2北京市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总结一、工作概况2004 年,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

2、质注册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430 号)的规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的7 个试点省市之一,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试点工作,并于 2004 年底按规定完成试点工作。2005 年,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541 号)、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 地质勘查资质专业分类和注册登记条件及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规程的要求开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已列入我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前该项工作在我局已全面进入规范性管理。二、主要做法我局在 200

3、4 年顺利完成试点工作,取得很多好的经验,在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全国性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介绍。以试点工作为基础,2005 年对注册登记工作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对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严格按3照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稳步推进该项工作,具体工作中注意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依法行政,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按照申请受理核定公示发证公告的程序进行。在试点工作阶段,我处直接受理申请材料,试点工作结束后,按照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事项的规定由受理大厅直接受理,确认申请材料齐全后,交我处经办。按标准完成核定后,在我局网站公示。2、严格掌握注册登记条件,把好审查关:巩固试点

4、工作成果,严格审查,稳步推进注册登记工作。经办人按照规定的人员、仪器设备、资金及管理制度等条件逐项审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申请人实际拥有的人员,而不是临时聘用的人员;申请单位必须是直接从事地质勘查工作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承担法律责任。3、充分利用我局网站,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我们把资质注册登记的文件、申请书、表格、要求及咨询电话都在我局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告,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下载、查询,为申请人提供方便;按照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检查申请人的人员、仪器设备情况;注册登记结果在政府网站公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5、。44、坚持“甲级从严”:申请一项以上甲级资质的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资金及管理制度等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对新加入到地质勘查行业的非国有单位申请人,由于以前未从事过地质勘查工作,没有相关业绩,一般不批准甲级。5、坚持质量第一: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的目的是规范地质勘查市场准入条件,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促进地质勘查工作发展,提高地质勘查队伍的管理水平,保证地质勘查成果质量。为了达到上述目的,必须保证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的质量,在人员、仪器设备方面严格把关。三、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情况到 2005 年底,全市共注册登记了 68 家地质勘查单位的资质,其中 2004 年试点完成 48 家,20

6、05 年注册 20 家,并为5 家单位的资质进行变更审批登记(变更法人或法定代表人),迄今,北京地区共颁发了 68 个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证书。1、甲级/乙级/丙级资质单位的分布情况:注册登记的 68家单位中:大于等于 1 项甲级资质的单位 36 家,占批准总数的 53;大于等于 1 项乙级资质的单位 18 家,占批准总数的 26.5;大于等于 1 项丙级资质的单位 14 家,占批准总数的 20.5(表 2)。 国有地勘单位 37 家,占批准总数的54.4,有限责任公司 28 家,占批准总数的 41.1;股份有限公司 1 家,占批准总数的 1.5;中外合资 1 家,占批准总5数的 1.5;外资企业

7、 1 家,占批准总数的 1.5。 (见附表 1)(表 4);大于等于 1 项甲级资质的 36 家地勘单位中,国有地勘单位 27 家;大于等于 1 项乙级资质的 18 家地勘单位中,国有地勘单位 8 家,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10 家;大于等于 1 项丙级资质的 14 家中,国有地勘单位 2 家,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10 家,中外合作 1 家,外资企业 1 家。 (见附表 2)(表 3、4)按单位性质统计表 附表 1序号 单位性质 数量(家) 比例()1 国 有 37 54.42 有限责任 28 41.13 股份有限 1 1.54 中外合资 1 1.55 外 资 1 1.5各级资质分布表 附表 2单位

8、性质资质级别国有 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 中外合作 外资甲级 27 8 1乙级 8 10丙级 2 10 1 162、地质勘查资质的分类、分级比例结构在注册登记的 68 家单位 11 个类别的 226 项资质中,区调 14 项,占批准总数的 5.4;水工环 42 项,占批准总数的18.6;固体矿产勘查 35 项,占批准总数的 15.5;液体矿产勘查 20 项,占批准总数的 8.8;气体矿产勘查 1 项,占批准总数的 0.4;地球物理勘查 30 项,占批准总数的 13.2;地球化学勘查 13 项,占批准总数的 5.7;遥感地质勘查 10 项,占批准总数的 4.4;勘查工程施工 41 项,占批准总数的1

9、8.1;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 15 项,占批准总数的 6.6;选冶加工试验 5 项,占批准总数的 2.2(见表 5、6)3、地质勘查资质证书类项的分布情况注册的 68 家地质勘查单位资质中,业务类别最多的是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和中国煤炭地质勘查总局勘查总院 2家单位,为 9 项,占 2.9;8 项业务的 2 家,占 2.9;7 项业务的 5 家,占 7.3;6 项业务的 3 家,占 4.4;5 项业务的 5家,占 7.3;4 项业务的 12 家,占 17.6;3 项业务的 7 家,占 12.2;2 项业务的 13 家,占 19.1;1 项业务的 19 家,占 27.9( 见表 7)。四、主要收获

10、1、领导重视、专家把关: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开展,在全地勘行业中影响巨大,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地质勘查资质是进入地质勘查行业的必备资质,不管是计划7勘查项目还是市场勘查项目,都必须持有该资质。各单位各部门积极配合,有的单位还专门成立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在试点工作期间,我们组织专家审查,实地核查,认真听取专家意见,使得该项工作顺利完成。2、推动地勘单位加强自身建设: 通过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开展,不少申报单位在技术人员、设备方面进行了调整配置,优化了人员结构,购置了资质申请所需的设备,根据各自特点,突出自身优势,增强了地质勘查能力,提高了地质勘查的总体水平,明确了今后的发展方向,

11、为地勘单位的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 3、为行业管理打下了基础:北京地区已注册登记的 68家地勘单位中,涉及到地矿、有色、煤炭、冶金、建材、交通、水利、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建设等行业部门,通过资质注册,我们对这些单位和全行业的情况有了了解,为今后行业管理奠定了基础。4、吸纳各方资金投入地质勘查,促进地勘业发展: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的开展,为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地质勘查提供了条件,在注册登记的 68 家单位中,国有地勘单位37 家,社会资金包括国外资金投入成立的勘查队伍有 31 家,弥补了国家对地勘行业投入的不足,为地勘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五、问题及建议8我局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工作取

12、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问题及建议如下:1、在京注册登记的地质勘查单位有相当部分在京外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其人员、设备基本不在北京,北京公司总部只是一个办事机构。对其提交材料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的审查困难较大。建议国土资源部尽快开发专业技术人员全国联机查询软件以便核实申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2、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办法并未限制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申请资质,但高校和科研单位的主要任务是教学和科研工作,且他们的大部分仪器设备由国家无偿调拨,虽然国家鼓励高校搞“产、学、研 ”相结合, 但其与直接从事地 质勘查工作的单位在市场中竞争显然有失公平。建议:1)、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资质注册与

13、其它地质勘查单位分离,另行规定;2)、高等院校可分离出直接从事地质勘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资金设备,成立独立核算实体单位后申请地质勘查资质。3、建议在统检时应将单位近两年的工作业绩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并在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管理条例出台后,制定地质勘查资质统检办法,制定考核指标,如果相关专业无业绩成果或业绩成果不能达到相应级别的要求,则应取消或降低其资质级别。4、目前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不足,建议尽快出台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管理条例,做到有9法可依,依法行政。附表:表 1、北京市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申请情况一览表表 2、北京市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受理、核定、发证情况一览表表 3、北京市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情况一览表表 4、北京市国有地勘单位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情况一览表表 5、北京市资质注册登记各类地质勘查资质一览表表 6、北京市注册登记各级地质勘查资质一览表表 7、北京市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资质类别项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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