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管理第3章 森林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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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3 章 森林区划第 1 节 区划概述一、区划的概念与种类什么是区划?所谓区划,简言之,就是分区划片,是区域划分的简称。具体来说,区划是对地域差异性和相同性的综合分类,它是揭示某种现象在区域内共同性和区域之间差异性的手段。这种划分的地域范围(或称地理单元) ,其内部条件、特征具有相似性,并有密切的区域内在联系性,各区域都有自己的特征,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区划的种类,常见的区划有行政区划、自然区划、经济区划 3 大类。(一) 行政区划 为便于进行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 、盟、州县(市) 、旗乡、镇。其中地区专员公署是省(自治区)政府派出机构,只有行政管理职能

2、,不设权力机构,而少数民族地区的盟和州都设有权力机构。根据国家管理需要,行政区划是可以变动的。大行政区如省、县变化较小,变化比较大的是乡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区域范围。其变动的原因是政治、经济、民族、国防的特殊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建设深入发展,行政区划变动受经济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大。(二) 自然区划 自然区划是按照自然因子的差异性划分若干的自然区域,按多种因子划分的叫综合自然区划。按单项自然因子划分的叫部门区划。如气候、地貌、土壤、植被、水分等区划。自然区划是大自然各因子划分的自然区域,是纯自然、客观的因素。凡经划分清楚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不会变化的。(三) 经济区划 经济区划是根据客观存在,各具特色

3、的经济现象所划分的区域。它是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一种形式,是以一定经济结构、中心城市为核心,紧密联系的地域经济(生产)综合体。经济区划有综合经济区划和部门经济区划 2 类。综合经济区划类似国民经济区划,包括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等全面的区划。部门经济区划,如工业区划、综合农业区划、交通运输区划、商业网区划等等。综合农业区划还可细分成畜牧业区划、作物区划、林种区划等。二、森林区划与行政区划的关系森林区划(又称林地区划)是森林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合理的区划,将为森林永续利用打下基础。在安排空间秩序时,首先考虑的问题就是森林区划。森林区划是针对调查规划、行政管理、资源管理以及组织林业生产措施的

4、需要而进行的。而行政区划则是便于进行行政管理而进行的一种分级划分。为了进行森林经营管理,森林区划(林业局、场)的界线应和县、乡行政区划相一致。三、森林区划与林业区划的关系森林区划是针对林业生产的特点,根据自然地理条件、森林资源以及社会经济条件不同,对整个林区进行地域上的划分,将林区区划为若干个不同的单位。森林区划是林业局(场)内部的区划,是针对调查规划、行政管理、资源管理及组织林业生产措施的需要而进行的。主要目的是便于调查、统计和分析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便于组织各种经营单位,长期进行森林经营利用活动,提高森林经营利用水平。林业区划为部门经济区划,是综合农业区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林业区划是根据自

5、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森林资源和林业生产特点,对林业进行地理分区,确定总体和分区的林业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和重点,林业方针和关键性措施。其目的是2为调整林业生产布局,建立合理的生产结构,推广先进技术,实行分类指导提供依据。这是对林业建设进行分片定性和定向指导的基础工作。由此可见,森林区划与林业区划不同。林业区划侧重分析研究林业生产地域性的条件和规律,综合论证不同地区林业生产发展的方向和途径,是从客观来研究安排林业生产,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在较长的时间内起作用。森林区划则是在林业区划的原则指导下具体地在基层地域上的落实。第 2 节 林业区划为了合理地进行森林区划,有必要对林业区划的概念、意义、作用以

6、及中国林业区划系统作简要介绍。一、林业区划的概念林业区划是根据林业特点,在研究有关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基础上,分析、评价林业生产的特点与潜力,按照地域分异的规律进行分区划片,进而研究其区域的特点,生产条件以及优势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其发展方向、生产布局和实施的主要措施与途径,以便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发挥区域优势,为林业建设的发展和制订长远规划等提供基本依据。简言之,林业区划亦即以全国或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旗)为总体,在区域之间,区别差异性、归纳相似性,予以地理分区,使之成为各具特点的“林区” 。二、林业区划的意义与作用林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因地制宜是指导林业生产的一个重要原则。我国

7、幅员辽阔、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社会经济状况以及技术条件等,在不同地区之间千差万别,这些差异,不仅在全国,而且在个省、个县之内也明显存在,但在一定范围内又有共同性。这些差异性与共同性是有地理分布规律的,研究林业生产条件的地域分区划片,制订各级林业区划,可为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科学指导林业生产,加速实现林业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上可见,林业区划是组织林业建设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基础工作,也是揭示地域分异规律的一种重要手段。因此,搞好这项工作,对实现社会主义林业现代化,将起到以下作用:(一)是有助于领导部门因地因需制宜,分类指导,正确组织生产,部署任务,避免工作上的盲目性。(二)便于全面贯彻林业方

8、针政策,扬长避短,发扬优势,改造不利条件,挖掘生产潜力,加速林业建设的发展。(三)可为科学制订林业发展规划,实现领导科学化和决策科学化,充分利用林业资源,发展商品生产打下有利基础。(四)提出分区发展方针和科学布局,为林业生产区域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创造条件。(五)林业区划可为合理进行森林区划提供指导和依据。三、中国林业区划系统中国林业区划是中国林业行业的生产布局区划。它以全国、省(自治区)和县(旗)行政区划为总体,分别研究其区域范围内的林业现状、存在问题、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及历史基础等等,探索其允许的或可能的林业生产规模、最佳布局和对现状进行调整的必要措施。中国林业区划共分三级,第一级为全国

9、林业区划,第二级为省(自治区、直3辖市)林业区划,第三级为县(旗)林业区划。但在全国级中,分了“地区”和“林区”2 层,省级和县级区划中,有的设了亚区,各级区划自成系统。总计中国林业区划共分为 8 个地区,50 个全国级林区(见图 31) 。其区划系统如下:1.东北用材防护林地区,下分 7 个林区: 1 大兴安岭北部用材林区, 2 呼伦贝尔草原护牧林区, 3 松辽平原农田防护林区, 4 小兴安岭用材林区, 5三江平原农田防护林区, 6大兴安岭南部防护用材林区, 7长白山用材水源林区。2. 蒙新防护林地区,下分 11 分林区: 8 阿尔泰山防护用材林区, 9 准葛尔盆地防护林区, 10 天山水源

10、林区, 11 南疆盆地绿洲防护林区, 12 河西走廊农田防护林区, 13 祁连山水源林区, 14 黄河上游水源林区, 15 黄河河套农田防护林区, 16 阴山防护林区, 17锡林郭勒草原护牧林区, 18 鄂尔多斯东部防护林区及(未编号区)西北荒漠半荒漠待补水区。3. 黄土高原防护林地区,下分了 3 个林区: 19黄土丘陵水土保持林区, 20陇秦晋山地水源林区, 21汾渭平原农田防护林区。4. 华北防护、用材林地区,下分 4 个林区: 22 燕山太行山水源和用材林区, 23 华北平原农田防护林区, 24 鲁中南低山丘陵水源林区, 25 辽南鲁东防护、经济林区。5. 青藏高原寒漠非宜林地区。6.

11、西南高山峡谷防护、用材林地区,下分 2 个林区: 26 雅鲁藏布江上中游防护、薪炭林区, 27 高山峡谷防护、用材林区。7. 南方用材、经济林地区,下分 18 个林区: 28 秦巴山地水源、用材林区, 29 大别山、桐柏山水源、经济林区, 30 四川盆周山地用材、经济林区, 31 四川盆地水土保持、经济林区, 32 川黔湘鄂经济林区, 33 长江中下游滨湖农田防护林区, 34 幕阜山用材林区, 35 天目山水源、用材林区, 36 云南高原用材、水土保持林区, 37 黔中用材、水土保持林区, 38 南岭用材林区, 39 湘赣浙丘陵经济林区, 40浙闽沿海防护、经济林区, 41 武夷山用材林区,

12、42 滇西南用材、经济林区, 43 元江南盘江用材、经济林区, 44 西江用材、经济林区, 45 赣闽粤用材、水土保持林区。8. 华南热带林保护地区,下分 5 个林区: 46 滇南热带林保护区, 47 粤桂沿海丘陵台地防护、用材林区, 48 海南岛、南海诸岛热带林保护区, 49 闽粤沿海防护、经济林区, 50 台湾用材、经济林区。(插入图 31)第 3 节 森林区划一、森林区划的目的与意义林业生产的特点之一是地域辽阔,林区面积较大,少则数万顷,多则十多万、几十万以致上百万公顷,在此范围内自然地理条件、森林资源以及社会经济条件也不相同。为了便于开展森林经营管理工作以及组织林业生产,必须将辽阔的林

13、区进行区划。森林区划是对整个林区进行地域上的划分,将林区在地域上区划为若干个不同4的单位,以便于合理经营。它是森林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调查规划的基础工作,合理的区划对森林资源调查及经营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森林区划又称林地区划,主要目的有 4:便于调查、统计和分析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便于组织各种经营单位;便于长期的森林经营利用活动,总结经验,提高森林经营水平;便于进行各种技术,经济核算工作。二、森林区划系统目前,在我国林区中,森林经营区划系统如下:(一) 国有林业局区划系统为:林业局林场林班小班较大的林场,在林场与林班之间可增划营林区或作业区。(二) 国有林场区划系统为:总场(林场

14、)分场(营林区或作业区)林班小班(三) 集体林区区划系统为:县乡村林班小班。国外对基层森林区划亦较重视,认为它是为合理地组织森林经营打好基础。如前苏联的森林区划大多分林管区(国营林场) 、施业区、林班、小班。美国分林场、施业区、林班、小班或林分。德国分林业局、施业区、林班、小班、细班。日本在营林署下分施(事)业区、林班、小班。印度在各邦以下有林管区(林业局) 、施业区、林班、小班。三、森林区划的原则与方法在进行森林区划时,应根据区划范围内的实际情况,从今后经营管理、开发利用及资源清查工作的需要来考虑。现将各级森林区划单位的区划原则与方法分述如下:(一) 林业局的区划林业局是林区中一个独立的林业

15、生产和经营管理的企业单位。合理确定林业局的范围和境界,是实现森林永续经营利用的重要保证。根据全国林业规划,我国各林区已大部分建立了林业局。但在初次开展森林经营管理工作的地区,首先应合理地确定林业局的范围和境界。影响林业局境界确定的主要因素一般有:1、企业类型:林业企业类型是根据林权及经营重点划分的。现阶段我国所有制分为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在国有林区有林业局、国营林场等企业单位;在集体林区或农村地区,有乡办或村办的林场。2、 森林资源情况:森林资源是林业生产的物质基础。在林业局范围内,只有具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森林资源时,方能有效地、合理地进行森林经营利用活动。所谓森林资源,主要表现在林地面积及森林

16、蓄积量上。从长期经营及森林永续利用的要求出发,林业局的经营面积,一般以 15 万30 万 hm2为宜。在我国南方林区,有些地区森林资源比较分散,此地区林业局的面积可小些,经营面积在 5 万10 万hm2。53、 自然地形、地势:此项因素对确定林业局的境界和范围有重要作用。以大的山系、水系等自然界线和永久性的地物(如公路、铁路)作为林业局的境界,对于经营、利用、管理、运输、生活等方面均有重要作用。4、 行政区划:确定林业局边界时,应尽量与行政区划相一致,这样有利于林业企业与地方机构协调关系,特别是对林政管理、护林防火、劳动力调配等方面。林业局的范围,应充分考虑有利于生产,生活以及交通的情况,一般境界线确定后,不宜轻易变动。林业局的面积不宜过大,其形状亦以规整为好,切忌将局址设在管辖范围以外。(二)林场的区划林场是林业局下属的一个具体实施林业生产的生产单位,也有的林场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单。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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