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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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 州 大 学 文 正 学 院苏大文正图20171号关 于 印 发 苏 州 大 学 文 正 学 院 图 书 馆 管 理 条 例 ( 修 订 ) 的 通 知各系、各部门: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图书馆管理条例(修订) 业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图书馆管理条例(修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图书馆 2017 年 9 月 5 日印发附件: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图书馆管理条例(修订)为进一步提升图书馆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高图书馆资源的利用率,更好地服务全院学生的成长成才,特制定本条例。第一条入馆须知(一)学生凭本人一卡通刷卡

2、进馆,非本院学生不得入馆。一卡通切勿转借他人,出现丢失应立即挂失,否则后果自负。个人书包、食品、饮料等不得带入馆内。衣冠不整及穿拖鞋者,谢绝入内。(二)学生凭一卡通借阅图书,已借出的图书不得再次带入馆内阅览。(三)自觉维护馆内公共秩序,遵守借阅程序,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借书、还书。保持馆内安静和清洁,做到不在阅览室里接打电话,不大声喧哗,不在馆内饮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纸屑,为自己和他人营造安静的学习环境和良好的卫生环境。(四)爱护书刊,严禁在书刊上涂划、批点、污损、剪裁等,违者按规定赔偿。(五)爱护馆内桌椅、电器及消防等设备设施,文明阅览,不得损坏公物,违者按规定赔偿。(六)遵循一人一位、随

3、到随坐的原则,不空占座位,文明就座,文明自习,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七)本馆为消防重点部门,馆内各处严禁吸烟。第二条开放时间借书处和各阅览室开放时间如下表所示。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开放时间将在本馆主页另行通知。开放时间室 名周一至周五 周六至周日借还处 8:40- 16:45小说库文科阅览室理科阅览室8:40- 21:30新书阅览室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 8:40- 17:00过刊阅览室特藏阅览室13:00- 17:00第三条图书查询(一)使用微机检索进入图书馆页面,点击“书目查询” ,可查询本馆入藏的所有中外文图书。1在检索内容处输入所需查询数据,选择“查询类型” ,点击“搜索”即可查阅

4、。2点击所查询图书名称,了解该书馆藏情况和借出情况,记下“索书号” (如:C49/3:15)后,按号到相关书库借阅该书(参见馆藏分布图) 。(二)点击“超期公告” ,可显示本馆所有外借超期未还的图书书目及借阅者。该公告按学号顺序排列,学生可输入本人学号直接查询。(三)点击“新书通报” ,可查询本馆入藏的新书,并可自行设定新书查询的时间范围。(四)点击“学生登录” ,可查询个人信息(含密码设置)和续借图书。第四条图书借阅(一)全院学生可自行选取开架图书。选书时将所取图书的下一册抽出少许,若阅后不借,将书放回原处并推齐;若借,则抽出该书并将下一册书推回原位。(二)若只阅不借,原则上每次只取一册在本

5、室内阅览。(三)凭一卡通,学生每人限借 6 册(其中小说 1 册) ,教师限借 10册。(四)所借图书应及时归还,所有图书借期为 1 个月。如需续借,可于借阅期内在检索微机上办理续借手续。第五条报刊阅览室管理(一)报刊阅览室所藏报刊仅限室内阅览。学生凭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阅览。(二)学生可自行取阅开架当期报刊,每次限取一册。取时将代书板置于所取报刊处,阅后归还原处并取回代书板。(三)学生可自行取阅盒内过期半开架报刊,每次限取一种,取时将代书板置于盒下,阅后将所阅报刊按顺序整理后归还原处并取回代书板。(四)学生阅毕报刊还架时,应注意保持刊物架位正确、整齐,当期报纸报头朝上,当期

6、杂志封面朝上,过期报纸按时间顺序自下而上,过期杂志按期号顺序自左向右、书脊朝外。第六条电子阅览室管理(一)电子阅览室内始终保持一人一机,桌椅不得随意移动。(二)遇有机器故障须报告图书馆工作人员或值班老师处理,其他人不得挪移、拆卸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第七条特藏书阅览室管理(一)学生凭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换取代书板后方可阅览。(二)各类工具书(词典、手册、百科全书等)和各类图谱(广告、艺术、建筑等)仅限室内阅览,概不外借。(三)学生可自行取阅开架的特藏书,每次限取一册。取时将代书板置于所取图书处,翻阅后若不需阅览,将书放回原处,取回代书板。第八条电子存包柜使用管理(一)学生凭一卡通刷卡寄存物品,按照语

7、音提示操作,存入或取回物品后请随手关门。(二)寄存的物品必须当天全部取走。(三)如遇特殊情况,应报告图书馆工作人员或值班老师处理。第九条学生违规行为处理(一)学生在馆期间应文明阅览,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下述规定行为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相应扣减其行为学分:1使用他人证件入馆(室)的,每次减 1 分。2不文明借阅,影响图书馆安全、安静、卫生环境的,每次减 1 分。3吸烟、盗窃、污损、遗失书刊及损坏公共财物的,每次减 2 分。4空占阅览座位,经教育不予改正的,每次减 2 分。5其它违反图书馆管理条例的行为,每次 1-2 分(二)逾期归还书刊、损坏图书和公物赔偿等处罚标准如下:1损坏图

8、书和公物的赔偿标准(1)使用“代书板”是书刊开架管理的有效方式,读者若将“代书板”遗失,赔偿 10 元块。(2)读者不应污损(如圈点、划线、批注等)和撕毁馆藏书刊,若污损以 1 元页赔偿,若撕毁图书以 2 元页赔偿,若撕毁报刊以报纸当月、杂志当年价赔偿。(3)读者应保管好所借图书,若遗失应在借阅期限内以相同版本的图书赔偿;若遗失后无法及时赔偿原版本图书,则按下列规定处理:普通图书;凡满 10 年以前(含 10 年)出版的,以该书原价 10 倍赔偿;凡不满 10 年出版的,以该书原价 5 倍赔偿;失书为成套或贵重书中的一册,按成套或贵重书的原价乘以倍数赔偿。外文原版和港澳台版图书:以原价折合成人

9、民币价的 3 倍赔偿。影印图书:以原价 5 倍赔偿。赠书:赠书上有定价的,参照同类书执行;赠书上没定价的,参照同类书、相近页数、相近出版年的书价比照执行。读者办理失书赔偿手续时,如已逾期,除赔偿外仍应按规定交纳滞还金。读者办理失书赔偿手续后,如在一个月内找到原书,可持原赔偿收据办理退款。超过一个月,不再退款。(4)损坏图书馆桌椅、器材等公物,照规定赔偿。2处罚标准(1)盗窃书刊,除追回原书刊、报有关部门给以行政处分外,按以下规定处理:窃取杂志,按该杂志全年定价的 5 倍处罚。窃取报纸,按该报当月定价的 5 倍处罚。窃取 10 年以前(含 10 年)出版的普通图书,按该书原价的 20 倍处罚。窃

10、取不满 10 年出版的普通图书,按该书原价的 10 倍处罚。窃取外文原版(包括港澳台版)图书,按该书原价 6 倍处罚。窃取影印版图书,按原价的 10 倍处罚。(2)逾期归还图书,按 0.05 元册一天交纳滞纳金,每册书滞纳金最多不超过 50 元。图书馆将在每学期的期中、期末两次公布逾期未还书学生名单。(3)违反图书馆管理规则又符合行为学分减分的行为,参照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行为学分管理条例处理。第十条馆内勤工助学学生守则(一)勤工助学学生由学生工作处推荐,经本馆面试、考核后聘用。(二)勤工助学学生应服从本馆安排,尽快熟悉岗位业务和服务要求,不断提高服务水准,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

11、。(三)勤工助学学生必须准时上、下岗,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定时巡查工作区域,如发现学生有涂划、批点、污损、剪裁书刊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值班老师。(四)勤工助学学生日常工作须做到“五要”:馆内桌椅排放要整齐,安全疏散路径要畅通,整理书刊要不错架,交接登记要不漏情,严格管理要不徇私。(五)勤工助学学生遇有生病或考试等特殊情况需要换班的,需提前办理换班手续,并向主管老师报告。(六)凡发现勤工助学学生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一律予以解聘,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第十一条图书馆工作人员文明服务守则(一)礼貌待人。热情主动接待读者,使用文明用语、不与读者争吵。不对读者评头论

12、足,出现机器故障或工作差错主动向读者说明情况或表示歉意。(二)为人师表。仪表端庄,举止大方,严以律己。不在工作岗位上吃零食、聊天、会客等,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三)爱岗敬业。尽量缩短读者等候时间,减少工作差错,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四)关心读者。阅读指导和参考咨询要积极主动、耐心细致、有问必答,并虚心听取读者意见。(五)加强管理。保证开放时间,严格执行制度,认真检查证件,做好日常工作。对违规的读者要耐心批评教育,按章处理。(六)严于律己。自己或亲朋好友借阅书刊,应和读者一样办理借阅手续;不将新书刊私自占用后再进行分编、流通。(七)优化环境。认真维护馆内秩序和卫生,走路、说话不干扰读者,

13、为读者营造良好的借阅环境。第十二条图书馆工作人员计算机使用和管理规定(一)树立规范、细致、踏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学习和掌握相关的图书馆业务和计算机操作技能,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程序用机。(二)恪守岗位,认真做好开机、关机的工作,密切注意计算机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三)专机专用,确保数据完整、正确。不得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各自业务无关的操作,不擅自到非自己专用的机上操作,不擅自让非本机工作人员用机。(四)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外来盘片,密切关注计算机病毒流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以进行查杀毒处理,确保安全用机。(五)对违反上述规则者,给予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第十三条图书馆电梯

14、运行管理(一)图书馆电梯仅供运载货物,严禁载人。电梯钥匙、设备档案资料、操作使用实行专人管理。(二)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电梯;虽经申请,不懂安全操作者,亦不得使用电梯。(三)电梯运行前要进行外观检查和运行检查。(四)电梯运行时要用手操作电梯开关按钮,不要用身体其它部位或物件去操作。(五)电梯运载货物时应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严禁超载;注意重心,将货物放在轿厢中间,不要放在轿厢一边或某一角落。(六)电梯在运行中不得突然改变运行方向。(七)应保持电梯轿厢内外及门槛槽的清洁。(八)电梯使用者必须将轿厢开到基站,关好层门、关闭电源、关上门锁后方可离开电梯。(九)电梯检修及检查时,现场管理人员要服从检修人员的指挥,不要擅自操作电梯。第十四条本条例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图书馆管理条例(试行) (苏大文正图20131 号)亦同时废止。第十五条本条例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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