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城区慢行绿道系统规划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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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 岭 市 城 区 慢 行 绿 道 系 统 规 划 编 制 项 目资 格 预 审 文 件项目编号:J249-6.2016-011 招 标 人:温岭市九龙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兆 电 话:0576-86109746 招标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吕玉平 电 话:0576-86109756 传 真:0576-86087802 地 址:温岭市青商大厦 12 楼 2016 年 8 月1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城区慢行绿道系统规划编制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九龙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

2、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编制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根据温岭市市域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0 年)确定,规划范围约 100 平方公里,在与省、市域绿道规划整体对接的基础上,通过对温岭城区5 个街道辖区功能布局、地形地貌、道路交通、人口密度等方面的研究,提出兼具市民出行、休闲、通勤等区需求的城区绿道网络布局,科学选择服务节点并配置相关设施。2.2 招标范围:温岭市城区慢行绿道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及后续服务。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

3、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3.2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证书,且主持过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后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绿道规划类似业绩(主持必须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审核人或项目负责人)。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招标人按照资格预审公告及投标人资格预审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开标厅一参加答辩,答辩时间 15:30-17:00)的要求,选取得分高的 4 家单位,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参加投标。其余报名参加单位不另行通知。被通知参加单位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递交参加投标确认函。5、资格预审文

4、件的获取5.1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可在下述时间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或到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6 年 8 月 22 日2016 年 8 月 26 日,每日上午 8:3012:00,下午2:004:30。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 元,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装订成册。6.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31 日 15:30,具体递交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31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3:30

5、,地点: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2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交易员持有效交易资格证送达,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4 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除原件资料外不予退还。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上发布。8、其他事项8.1 未取得交易资格证的,应先申请办理交易资格,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交易资格证办理指南查询(或电话咨询 0576-86109764 林小姐)。8.2 招标人一般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

6、间后 3 天内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及原件资料退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申请人自行查看相关信息。原件资料必须由申请人的交易员凭交易资格证按时到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领回。8.3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 555 号。9、联系方式:9.1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吕玉平 联系电话:0576-861097569.2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6-861095053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1、资格与合格的要求1.1 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至少应满足下列要求1.1.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1.2 申请人的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本次资格预审要

7、求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1.1.3 申请人不得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二)为本工程的监理人、代建人;(三)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四)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五)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六)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8、标项目投标。1.2 参加资格预审的项目负责人要求:1.2.1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证书,且主持过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后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绿道规划类似业绩(主持必须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审核人或项目负责人)。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为能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此之后可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根据资格预审公告要求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证明其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至少应包括下列资料:2.1.1 资格预审申请书;2.1.2

9、 申请人概况一览表2.1.3 申请人企业资质及相关资料2.1.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2.1.4 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须提供的相关资料:2.1.4.1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等】。2.1.4.2项目设计人员相关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原件。2.1.4.3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合同原件(合同中未注明项目负责人的,须经4业主盖章证明)。2.1.4.4与资格预审评分有关的其他资料(资格预审评分,如无可不提供)。2.1.5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2.1.6 项目负责人承诺书。2.1.7 温岭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

10、诺书。2.1.8 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资料。2.1.9 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2.1.10 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成果等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查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良好行为记录证明必须与发证、发文部门或相应的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信息网网上记录相一致,网上无法核查的,不能作为评分依据。并在申请文件中同时提供相关网址。2.1.11 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是原件完整的复印件且单位盖章认可,并注明“仅用于资格预审”字样。2.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申请书一份,并装订成册,封面采用 A3 纸,其余纸张大小为

11、 A4。具体装订顺序为:2.2.1 封面;2.2.2 目录;2.2.3 资格预审申请书;2.2.4 申请人概况一览表及 2.1.3 相关复印件(并按相应的顺序排列);2.2.5 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其他设计人员相关证书资料复印件;2.2.6 项目负责人承诺书。2.2.7 温岭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2.2.8 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2.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包封2.3.1 投标申请人应将申请书及要求提供的各类证书、资料等原件统一袋装,并附投标申请资料清单,经接收人员核对件数后再包封。2.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皮上应清楚地

12、注明申请人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等。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3.1 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由招标人组织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对5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集中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上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备案。3.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资格预审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3.2.1 资格预审申请书未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或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3.2.2 申请人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1.3 条款情形之一的;3.2.3 申请人资质或项目负责人资质不符合要求的;3.2.4 未按申请人须知第 2.1.3 条要求提供相关

13、证书的,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3.2.5 未按申请人须知第 2.1.4.2 条要求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有关证书资料原件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3.2.6 未按申请人须知第 2.1.4.3 条要求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原件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3.2.7 未按要求提供温岭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的;3.2.8 有挂靠迹象的;3.2.9 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存在伪造证件、业绩资料等弄虚作假的;3.2.10 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被限制投标的(指凡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或监察或检察部门作出限制投标的);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目前处于被台州市住房和

14、城乡建设规划局限制投标(指被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作出限制投标区域包括温岭市行政区域的);3.2.11 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有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间(或记录期内)的(指凡被部级或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或检察部门记不良行为的);3.2.12 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温岭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被记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间(或记录期内)的;3.2.13 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被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记不良行为且被限制投标的(限制期内);3.2.1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明显不符合申请人须知相关要求的;3.2.15 其它与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性规定不相符的。3.3 符合性审查时,

15、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有权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进一步澄清或否决其申请。3.4 招标人按照资格预审公告及投标人资格预审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开标厅一参加答辩,答辩时间 15:30-17:00)的要求,选取得分高的64 家单位,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参加投标。其余报名参加单位不另行通知。被通知参加单位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递交参加投标确认函。4、其他须知4.1 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以便招标人做出正确的判断。如果没有按要求在申请资料中提供有关材料,可能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4.2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采取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投标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中标结果无效,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有关损失。4.3 在审查中发现存在伪造证件、业绩资料等弄虚作假的申请人,将报请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具体按温招委201147 号文件规定的处理标准执行。4.4 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修改招标工程的规模及总金额,在这种情形下,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合同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合同的投标。招标人将不对上述行为负责,亦无义务告知申请人其有关上述行为的理由。4.5 申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后至确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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