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初审 - 广西水利信息网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30227557 上传时间:2018-01-28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利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初审 - 广西水利信息网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水利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初审 - 广西水利信息网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水利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初审 - 广西水利信息网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水利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初审 - 广西水利信息网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水利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初审 - 广西水利信息网》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利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初审 - 广西水利信息网(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水利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初审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行政审批编号:2111)名称:水利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初审性质:行政许可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适用范围:广西行政区域内申请水利资质的施工企业适用对象:申请水利资质的施工企业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 年主席令 91 号)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

2、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 87 号)第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审批,应当从受理建筑业企业的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由有关部门负责初审的,初审部门应当从收到建筑业企业的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初审;建设行

3、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初审部门。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第三条 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

4、筑活动。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3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设部建建200182 号)附录。四、行政审批数量: 无限定五、行政审批条件1.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符合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5、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等级标准 。六、申请材料目录: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主项:原件一式 4 份;增项:原件一式 2 份) ;2.附件材料(主项:复印件一式 2 份;增项:复印件 1 份)(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企业章程;(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5)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身份证;(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7)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被聘用人员原工作单位人事机构出具的解聘(除)合同证明或有效的人事调动证明材料;企业与聘用人员签订的经劳动管理机构鉴证的劳动合同书 ;企业为聘用人员

6、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8)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9)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注意事项:1.新成立企业申请资质时,要求提供附件材料(2)(7)项。2.在审查过程中,若要求提供上述附件材料原始件查验或需要对被聘用人员的技术专业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查验,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提供。3.附件材料要求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七、申请书式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申请书试样)八、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1.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二、三级水利资质进行初审,报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2.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特级、一级水利资质进行审核

7、后报建设部。九、行政审批程序:1.受理:由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将申请水利资质的施工企业申请材料转交水利厅窗口;水利厅窗口受理后给建设厅窗口发受理凭证(1 个工作日)。2.审查:由水利行政审批窗口委托技术审查机构(水利厅审查机构为水利厅基建局)进行审查(包括熟悉材料、现场核实等),并形成书面审查意见报窗口(10 个工作日内,计入审批承诺办结时限)。流程为:审查机构负责人阅处(1 个工作日)、承办人阅处并做好组织审查准备工作(2 个工作日)、组织专家审查(4 个工作日,包括熟悉材料、现场核实等)、形成书面审查意见(1 个工作日)、负责人签发(1 个工作日)、专家审查意见移交窗口(1 个工作日)。

8、3.初审:窗口受理次日起在 4 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出初审意见并连同施工企业申请材料返回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包括窗口承办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并提出具体答复意见(1 个工作日)、窗口负责人审核(1 个工作日)、分管领导审核(2 个工作日)。受理后 5 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需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 10 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十、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和承诺办结时间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间:2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间:15 工作日。十一、行政审批流程图(见附件)十二、行政审批收费: 不收费十三、行政审批定期检验:不需定期检验附件:水利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初审流程图注:

9、以上流程图中“日”指“工作日” 。 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发件并送达建设厅窗口(1 日)委托技术审查机构审查(10 日,所需时间计入审批承诺办结时限)水利行政审批窗口办理审批,承诺办结时限:4 日分管领导审签(2 日)窗口负责人审核(1 日)窗口承办人员对申报材料报进行复核,协调,提出审批意见(1 日)负责人阅处后交承办人(1 日)承办人阅处,做好组织审查准备工作(2 日)组织专家审查(包括熟悉材料、现场核实等) (4 日)形成书面审查意见(1 日)负责人签发(1 日)专家审查意见移交窗口(1 日)不需审批、不属本厅职权范围材料不全或不符法定形式水利窗口受理,发受理通知书给建设厅窗口(1 日)由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转交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水利窗口接收材料,首问责任人进行形式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补充材料通知(当场或 3 日内一次性告知)当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材料退回建设厅窗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