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传染病自查记录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传染病自查记录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附表2医院传染病自查记录检查科室 自查负责人记录人 自查起始时间段自查情况记录处理与整改措施自查人员签字: 要求:一、自查时间:区直医院、乡镇卫生院每周自查记录一次,村卫生室、诊所半月 查一次。二、参加人员:必须有分管院长和临床科主任、临床医生参与自查, 所有参加自查的人员都要自己签字,一个人写的不予认定。三、自查负责人:应是科室负责人或院级领导四、自查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1、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本是否按规定项目(9 项和 10 项)填写完整、规范、疾病诊断名称是否填写具体、 诊断日期是否填写准确、住址是否填写详细等等。2、是否发现传染病迟报漏报现象,如有要全部抄写下来,及时补报。3、如是全院自查,以上内容应该分科室记录。4、发现的问题不管大小都要一一指出并记录详细。五、处理建议: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正办法,如项目要填写规范、完整,立即补报传染病等等。提出整改措施和相应的奖惩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