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纪委三台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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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三财监2009 7号 三台县纪委 三台县监察局 三台县财政局 三台县审计局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的通 知 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央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文件精神,为落实“小 2金库”举报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保证全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制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三台县纪委 三台县监察局 三台县财政局 三台县审计局 二OO九年

2、七月十日 主题词:专项治理 “小金库” 奖励 通知 抄 送:绵阳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县委办、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查院 (共印30份) 3特 急 财监200926号 中共中央纪委 财政部 监察部 审计署关于印发“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监察厅(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局,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3、中办发200918号)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中共中央纪委、财政 4部、监察部、审计署制定了“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专项治理 小金库 奖励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央国家机关工委

4、,军委纪委。 财政部办公厅 印发1000份 2009年6月3日印发 5附件: “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了鼓励举报“小金库”,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和中共中央纪委 监察部 财政部 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举报奖励,是指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向“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举报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资产的问题,

5、经核查属实,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应当认真受理举报,建立健全相关的登记、核查、处理、督办、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第四条 举报人自愿向“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举报“小金库”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由“小金库”治理日 6常工作机构根据举报时效、举报材料的详实程度、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等,按照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罚款合计金额的3%-5%,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资金最高额为人民币10万元。 第五条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举报人无法证实其真实身份的; (二)举报内容含糊不清、缺乏事实根据的; (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与“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查处“小金库”无关的; (四)有关监督检查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处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奖励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同一“小金库”被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先举报人。举报次序以“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 第七条 “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用于奖励举报人的资金,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举报奖励资金的拨付,应符合财政部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举报

7、及查处情况,确定有功举报人后,通知举报人到指定地点办理申请奖励手续,查验并留存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文件的复印 7件,登记用于领取奖励资金的银行账户,填写举报“小金库”奖励申请表。 联名举报同一“小金库”的,由第一署名人办理手续。 相关举报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不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视同放弃奖励。 第九条 举报人或者联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不能亲自到“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代行办理。代办人代办领奖手续应当持有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以及代领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 举报人是单位的,可以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代行办理手续。代办人应当持委托单

8、位的机构代码证书、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工作证等代办手续。 第十条 “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收回的“小金库”举报奖励申请表,按有关程序认定举报人或代领人身份、入库金额及奖励金额后,履行审批手续,按照预算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支付奖励资金。 第十一条 受理举报的机构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为其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情况及举报内容。“小金库”举报奖励申请表、委托人或单位的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申请手续的资料,涉及举报人信息的相关财务凭证等由“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作为密件 8存档。 第十二条 “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在受理举报和支付举报奖金等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以及态度恶劣、产生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商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审计署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小金库”举报奖励申请表 9附: “小金库”举报奖励申请表 编号: 年 月 日 举报编号举报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代办人姓名 代办人 证件种类 代办人证件号码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经办人签字 举报人签字 证件复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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