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修身当慎独慎微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29783898 上传时间:2018-01-25 格式:PDF 页数:3 大小:16.9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严以修身当慎独慎微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严以修身当慎独慎微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严以修身当慎独慎微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严以修身当慎独慎微》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严以修身当慎独慎微(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严以修身当慎独慎微所谓“慎独”,是指人们在独自活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自觉地严于修身, 不做有违道德和法律的事情。 慎独是自我完善的必修课,是“入德之方”。曾国藩告诫子孙说:“慎独则心安。”慎独是修身律己的理想境界, 是道德评判的重要标准, 也是党员干部道德修养的基本要求。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指出,对于认真进行道德修养的共产党员来说, “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 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 他能够 慎独 , 不做任何坏事。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 “慎独”意味着要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有无监督一个样, “八小时”内外一个样。而有些领导干部恰恰因为做不到这一点,成为“两面人”。、

2、郭伯雄,这些落马的大老虎们自认为位高权重,讲的是马列主义,信的是金钱至上,对组织不讲真话,对群众不讲实话,成了政治上的两面人,最终成沦为了监狱人。 因此, 党员干部必须学会在诱惑面前不以物惑, 不以情移,修身自律,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慎独修正身,慎微走正道。 “慎微”的意思是要重视和正确处理细小的事情。一个在小节、小事上过不了关的人,也很难在大节、大事上过得硬。 从被查处的腐败分子来看, 几乎都是从 “笑纳” 一条烟、一瓶酒,“帮忙”签个字、批个条子等“小事”开始的,最终却一发不可收拾地滑向了罪恶的深渊。安徽省原副省长黎发科在忏悔时说:“我一开始觉得一块玉石不值多少钱, 收了一块就想收

3、第二块, 今天能收一万,明天就能收两万,这么,越收越多,越收越大。”他最终因受贿罪、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罪于今年 2 月 28 日被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 17 年有期徒刑。这种“小节无所谓”的思想看似无关紧要,实则贻害无穷,正所谓“不矜细行,终累大德”。“慎微”不仅仅体现在廉政风纪中, 也体现我们的日常工作中, 就拿我们办公室的一些具体工作来说吧,办文办会、接站订票、收发信件,等等这些,都是我们经常打交道的一些小事,但这些小事其实并不“小”,一个错别字可以毁掉一篇出色的公文, 一个时间记错可以耽误了领导的行程,而这些都容不得丝毫马虎,稍有疏忽则牵一发而动全身,不仅影响了工作,也给领导留下不

4、好的印象。古人云“成大事者,必先修于闺门之内” , 细节决定成败, 做好每一件小事才能成就大写的人。慎独慎微,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这样,在纷繁复杂的诱惑面前,方能多一丝沉稳,少一些浮躁;多一些高雅情趣,少一些市井庸俗; 多一些高风亮节, 少一些功名利禄。 这样, 才能经得住名、利、色等各种诱惑。严以修身当勤于自省“吾日三省吾身”、 “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是古人为我们留下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指引新时期党的干部勤于自省,勇于修正自身不足的重要指引。自省是不断完善自我、 不断超越自我、 不断升华自己的人格和思想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严以律己,就必须

5、培养自省能力,注重自省,善于自省。正如胡锦涛所言:“各级干部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 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 勤于自省,是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自我保障。 焦裕禄、 沈浩等党的优秀干部之所以能把个人的一切都奉献给党的事业, 甘做人民的公仆, 是与他们长年勤于自省,坚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宗旨意识,加强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和世界观教育分不开的。而近年来,在党的反腐倡廉风暴中倒下的干部之所以逐步走上违法违纪的犯罪道路, 往往都是缺乏自省吾身的勇气, 致使在作风上出现了缺口, 在行动上放松了自我要求和党性原则,最后发展到理想信念动摇,迷失了前进的方向。作为一名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 更应该时常反省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的利益要求。当有利可图时,须慎重考虑该不该得;当情面难却时,须明白社会正义、法律威严大于私情;当挥霍浪费时,要想想还有未脱贫的群众。 党员干部只有常怀律己之心, 常思百姓之苦,常修为政之德,才能做到君子坦荡荡,从容天地间,才能无愧于百姓的殷切期盼,无愧于党和国家的重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