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物业服务应急队伍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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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安区物业服务应急队伍组建方案为及时妥善处理物业服务行业矛盾纠纷,构建和谐、文明社区,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物业服务行业的新形势,制定本方案。一、应急队伍职责应急队伍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应急任务;在物业矛盾纠纷或其他各类突发事件而导致物业服务项目出现物业服务真空时,及时进驻物业服务真空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直至该项目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顺利交接并按时退出。二、应急队伍建设的目标和原则(一)建设目标建设形成规模适应、结构合理、制度健全、保障有力指挥有序、统筹协调的物业服务项目应急队伍体系,以全方位满足我区物业服

2、务项目应急工作的需要。(二)建设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分级组建。按照统一标准,资质等级分类组建,形成统筹协调、全区一盘棋的格局。二是应急演练,平“战” 结合。结合实际 增加应急演练的频率和强度,提高队伍的应急响应力和战斗力。三是责任明确,响应迅速。应急队伍明确各自责任,服从指挥,响应迅速,令行禁止。附件 1- 2 -三、应急队伍结构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的应急队伍分为下列三类组成:一类(一级资质) 应急队伍;二类(二级资质)应急队伍;三类(三级资质)应急队伍。四、申报应急队伍条件(一)一类应急队伍深圳市注册,取得国家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具有完备的应急领导班子,制定有完善的

3、应急制度,承诺在接到应急指令 24小时内能集结总数 60 人以上(包括工程、机电、物业管理、秩序维护在内的各类专业人员)到达指定项目并提供物业服务。(二)二类应急队伍深圳市注册,取得国家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具有完备的应急领导班子,制定有完善的应急制度,承诺在接到应急指令 24小时内能集结总数 40 人以上(包括工程、机电、物业管理、秩序维护在内的各类专业人员)到达指定项目并提供物业服务。(三)三类应急队伍宝安区注册,取得国家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具有完备的应急领导班子,制定有完善的应急制度,承诺在接到应急指令 24小时内能集结总数 25 人以上(包括工程、机电、物业管理、秩序维护在内的各类专

4、业人员)到达指定项目并提供物业服务。五、应急队伍的管理和调遣(一)稳定有序的原则- 3 -为防止物业行业不正当或恶性竞争行为,辖区内因物业矛盾纠纷引发的突发性物业服务真空项目,一律服从我局统一指挥,实施临时接管物业服务。(二)属地管理的原则遇到突发事件,各街道办应提前介入调处,控制事态,同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工作站或业主委员会在我区物业服务应急队伍中抽签产生物业服务企业。(三)服从指挥的原则应急物业服务企业无条件服从我局或街道办的调遣,接到通知第一时间启动应急程序,企业负责人担任指挥长,组织人力物力到场,进行应急服务,在完成应急任务后能及时有序退出。六、应急队伍的经费来源及奖惩制度(一

5、)经费来源各应急企业先自行垫付在实施应急任务时所发生的费用,应急任务完成后,由依法进驻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价格标准向应急企业进行偿付。(二)奖惩措施1.政策扶助。对入选应急队伍的企业在资质资格申请、招标投标、评优奖先、业务办理等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倾斜。2.诚信评价加分。对入选应急队伍的企业,以良好行为给予加分;对服从主管部门号召、积极接管应急项目并提供有效服务的企业,追加分值;计入企业信用评价得分。3.责任追究。对于入选应急队伍的企业,如存在不服从主管部门调遣、敷衍塞责、讨价还价,延误应急的;或利用应急队伍成- 4 -员单位的身份便利,串通有关人员,致使物业服务项目矛盾激化的。一

6、经查实,立即清出应急队伍,并作不良行为记录,录入诚信系统,1 年内禁止在我区承接物业服务项目;情节严重的,提请市主管部门给予企业资质降级或取消资质处理。七、申报程序及资料(一)申报程序宝安区注册的各物业服务企业(申报一、二类应急队伍的企业放宽到全市)可以结合自身实际,以企业为单位向我局提出自愿参加应急队伍的申请,我局将根据企业规模、综合实力、应急预案、业内诚信度等因素进行筛选,按三个类别确定参加企业,并录入数据库。(二)申报资料1.申报表(附件 1);2.应急组织机构;3.应急工作制度;4.应急预案;5.应急培训、演练方案;6.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八、应急队伍建设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成立宝安区物业服务应急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我区物业服务应急队伍的建设工作和协调指挥应急行动,由区住宅局分管物业管理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物业办主任副组长,各街道办物管中心、局办公室、物业办、维修金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物业办,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物业服务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队伍调谴工作。- 5 -九、相关附件(一)宝安区物业服务应急队伍申报表(二)宝安区物业服务应急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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