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冶区各乡,街,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装潢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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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古冶区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装潢协议书甲方:唐山市古冶区财政局地址:古冶区唐林北路 乙方:注册地址:甲方代表古冶区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以下简称古冶区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古冶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车、专用车、工程车、特种车辆(以下简称公务车)的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唐山市古冶区行政、事业单位汽车维修装潢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车辆定点装潢范围和时限甲方确定乙方从合同签订之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古冶区行政

2、、事业单位的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装潢服务供应商。二、车辆装潢综合优惠率古冶区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车辆定点维修、装潢时,乙方必须按照汽车维修不低于 10%综合优惠率,汽车装潢不低于217%综合优惠率。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古冶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车维修服务、装潢业务应当在中标服务供应商范围内自主择优选择,否则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支付车辆维修、装潢费用。(二)区财政局对定点维修服务、装潢服务供应商的公务车的维修、装潢质量、服务、价格和履行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三)甲方或古冶区行政、事业单位对维修服务、装潢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与协议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

3、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古冶区行政、事业单位造成损失的,古冶区行政、事业单位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四)区财政局负责古冶区行政、事业单位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为的投诉(投诉电话:3255163)。投诉情况属实,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否则取消定点单位资格,取消后不得参与下一轮的公务车维修、装潢的投标活动。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热情承接古冶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装潢业务,认真做到“四优 ”:时间优先、质量优 良、服务优秀、价格优惠。(一)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或古冶区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的3除公务车维修服务、装潢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二)乙方有权拒绝古冶区行政、事业单位在公务车维修服务

4、、装潢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并可以投诉,有权要求甲方及有关部门做出处理。(三)对公务车维修服务、装潢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服务、装潢业务,有权拒绝承接。(四)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古冶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合法利益。(五)乙方要按照投标文件承诺,为古冶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优惠的价格和优质的服务,所使用的零部件、装潢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代优、以旧充新,保证零部件、装潢材料正宗优质。(六)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 5%以内。车辆维修的质保期,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 1 年;二级维护半年;三级维护,小修三个月

5、。(七)公务车维修服务、装潢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维修或更换,因维修的质量问题而出现的交通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鉴定后,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八)建立汽车维修档案(保存三年以上),认真记录维修情况。保证 24 小时抢险救助、预约修理、上门服务。周边 20公里内的车辆出现故障,保证及时到场抢修且不加收费用。4(九)严格按照唐山市物价局、唐山市交通局下发的文件执行并将 “汽车维 修工时费标准”悬挂在本维修点醒目的位置。(十)设置 1-2 名财政监督联络员,接受区财政局的监督检查。(十一)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各项业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十

6、二)签定合同的同时交纳履约保证金 2000 元。五、公务用车修理费结算办法:由古冶区行政、事业单位自行支付。六、违约责任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协议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一)在定点协议执行期间,乙方被行政管理机关降低资质或被取消维修、装潢企业资格的;(二)企业破产、重组或转让的;(三)因维修、装潢业务存在问题被投诉,经调查属实且问题较严重的;(四)严重违反协议约定,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未能及时纠正的;(五)私自转嫁维修、装潢业务给非政府采购定点服务供应商,从中谋取差价的;5(六)弄虚作假增加维修、装潢费用或向古冶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回扣、物品及其它不正当

7、手段招揽业务的;(七)拒绝接受甲方等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八)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情形。属于(三)至(六)条之一的终止协议同时扣缴履约保证金并在媒体公布处罚结果,不得参与下一轮的公务车维修、装潢的投标活动。七、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解决。八、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采购办一份,采购中心一份,支付中心一份。九、本协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1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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