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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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篇一:新准则下施工企业会计科目一览表 新准则下施工企业会计科目一览表 篇二:建筑公司财务制度 吉安驼洋建筑、市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主要业务为工程投标业务及工程建设业务,因此,公司财务部门所对应的主要职责如下:1、 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包括投标保证金的准确汇出、及时退付、 准确登记等。 2、 工程款拨付的管理:包括按照公司工程款拨付流

2、程之规定 准确、及时拨付工程款等。 3、 公司业务收入及报销支出的管理:公司工程款拨付流程之规定 准确、及时拨付工程款等。 3、 公司业务收入及报销支出的管理等法律法规,坚决按有关财务制度办事。同时,公司全体员工也必须遵守财务制度所规定的各项流程和办法进行有关业务活动,并严守公司秘密。 1第二章 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公司法人私人账户汇入公司基本账户或 一般账户(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再由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汇入招标方账户。 第五条:公司之投标保证金,均由电子银行渠道汇出,出纳人员制单,再由会计人员复合,确保汇出投标保证金准确无误。 第六条:公司收到招投标中心退回的投标保

3、证金之后,应先退至公司法人私人账户,再扣除开标费及转账手续费后退回至投标保证金所有人。 第七条:退回投标保证金时,出纳人员应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所退工程名称,并保留汇款凭证。 第八条:公司所有汇出保证金的工程名称、金额、汇入地点、退回时间,工程开标时间、开标费金额等,财务人员必须详细登记于保证金收付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并定期送报。 第三章 工程款拨付管理制度 第九条:保证金收付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并定期送报。 第三章 工程款拨付管理制度 第九条(见附件二)依次交与财务部门负责人、档案部门负责人、经营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填写相应项目; 2、 财务部门负责人、档案部门负责人、经营部门负责人、

4、工程部门负责人根据各自部门对工程的监管情况,如实填制工程款拨付审批表相关项目; 3、 各部门填制完毕后,出纳人员根据所到工程款,减去相关应收、应暂扣、应处罚的金额,计算确定该次应拨付之工程款金额,并拨付给工程实际承包人; 4、 款项拨出之后,出纳人员将填制完成之后的工程款拨付审批表复印一式四份,分别交与财务部门、档案部门、经营部门、工程部门。 第十一条:工程款拨付审批表相关项目; 3、 各部门填制完毕后,出纳人员根据所到工程款,减去相关应收、应暂扣、应处罚的金额,计算确定该次应拨付之工程款金额,并拨付给工程实际承包人; 4、 款项拨出之后,出纳人员将填制完成之后的工程款拨付审批表复印一式四份,

5、分别交与财务部门、档案部门、经营部门、工程部门。 第十一条之最后一栏,并签字,交与出纳人员。 4、 出纳人员执行相关退回暂扣款项事宜。 第四章 公司业务收入及报销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开标费用收入管理方案 1、 若公司所参与投标工程未能中标,招投标中心将退回我公司所汇出的投标保证金,当收到该笔退回之投标保证金时,出纳人员应在扣除相应开标费用及手续费之后,再将该笔投标保证金退回至实际持有人。 2、 出纳人员应开具该笔开标费用之收据,作为财务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在收据上签字。 3、 出纳人员应填制保证金收付明细表中有关开标费用的项目,并与经营部相关人员核对,核对无误后,经营部相关人员应在保证金收

6、付明细表中签字。 第十三条:保证金收付明细表中有关开标费用的项目,并与经营部相关人员核对,核对无误后,经营部相关人员应在保证金收付明细表中签字。 第十三条,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施工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

7、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天内报出。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

8、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序号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序号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材料成本差异 现金 委托加工物资 银行存款 库存产成品 其他货币资金 待摊费用 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 应收票据 拨付所属资金 应收

9、帐款 固定资产 坏帐准备 累计折旧 预付帐款 固定资产清理 内部往来 临时设施 备用金 临时设施摊销 其他应收款 专项工程支出 物资采购 无形资产 采购保管费 递延资产 库存材料 待处理财产损溢 周转材料 低值易耗品 序号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序号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二、负债类 盈余公积 短期借款 本年利润 应付票据 利润分配 应付帐款 预收帐款 四、成本类 其他应付款 工程施工 应付工资 工业生产 应付福利费 机械作业 应交税金 辅助生产 应付利润 其他应交款 五、损益类 预提费用 工程结算收入 长期借款 工程结算成本 应付债券 工程结算税金 及附加 长期应付款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支出

10、三、所有者权益类 管理费用 实收资本 财务费用 上级拨入资金 投资收益 资本公积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附注:有调进外汇业务的企业,应增设“外汇价差”科目; 有发行不超过一年期债券的企业,应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目; 企业其他业务中经营规模较大、收入较多的业务,可参照相应行业的会计制度,增设有关资产、成本、费用等科目进行核算。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号科目 现 金一、 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单位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备用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

11、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全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企业收付的现金,如果有外币现金的,应另行设置外币现金日记帐。 第号科目 银 行 存 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企业收入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存款时,借记

12、“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并结出帐面余额。“银行存款日记帐”应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清楚,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发现差额,应及时查明更正。月份终了,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银行存款的帐面结余与银行对帐单余额调节相符。如有不符,属于银行对帐单差错的,应即通知银行查明更正;属于企业记帐差错的,应由企业作更正的会计分录或补记入帐。四、企业应指定专人签发银行支票,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签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商业汇票,也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企业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不

13、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五、有外币存款业务的企业,可在本科目下设置“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个明细科目。 企业发生的外币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所有外币帐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时,可按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 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按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折合率。月份(或季度、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外币帐户的外币余额按照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帐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帐户人民币余额与原帐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作财务费用。 外币现金以及外币结算的各项债权、债务,均应比照银行存款的方法记帐。 六、有在外汇调剂市场买入外币的企业,买入外币增加的外币存款仍应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增设“外汇价差”科目核算。买入外币时,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借记本科目(外币户)(同时登记外币金额),按照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借记“外汇价差”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贷记本科目(人民币户)。用买入的外币购买物资、支付费用,应分摊的外汇价差,借记有关材料物资、费用科目,贷记“外汇价差”科目。用买入的外汇偿还债务,按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借记有关负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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