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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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12336 举报电话管理办法的通 知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现将重新修订12336 举报电话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12336 举报电话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畅通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举报渠道,完善“ 便民、安全、高效 ”的举报机制,保证 “12336”国土资源举报电话的有效运行,确保举报事项得到及时办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12336”举报电话由厅执法监察局进行日常管理,设专人具体负责。第三条 “12336”举报电话的主要职责是:(一)接听举报电话,受理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二)对受理国土资源的违法线索进行归集、分类、汇总,统一录入国

2、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管理系统;(三)负责提供受理违法线索办理结果的查询方式和途径。第四条 “12336”举报电话受理各类涉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线索。主要包括:(一)非法批地;(二)违法占地;(三)破坏耕地;(四)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五)非法批准探矿权采矿权;(六)非法勘查、开采;(七)非法转让矿业权;(八)其他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第五条 下列事项不属于“12336”举报电话受理事项:(一)国土资源权属纠纷(应由发证机关确认或调解);(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中涉及的环保、安全、信贷、工商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发生的行政纠纷(应向相关部门反映);(三)与国土资源有关的人身伤害(应向公安机关反

3、映);(四)政务公开类事项(应向厅政务公开办公室申请);(五)行政许可的有关事项(应向厅政务大厅咨询);(六)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应向厅信访办咨询);(七)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违纪问题(应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八)房屋拆迁、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企业改制等方面的问题(应向建设等其他部门反映);(九)承包土地调整方面的问题(应向农业等部门反映)。对上述不属于国土资源违法线索的反映,接办人员应当向举报人作出说明,为其提供反映问题的路径。第六条 “12336”举报电话人工接听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 9:0011:30 和 14:3016:30。其余时间采取自动传真形式受理。第七条 “12336”举报电话受

4、理人员应当做到:(一)熟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对举报事项作出初步判断;(二)接听举报电话,应了解清楚违法主体、时间、地点、程度、查处情况等,准确、如实记录每一条违法违规线索,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处理违法线索,对办理的每一宗违法违规线索,办理人员都要签署姓名,及时录入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线索管理信息系统;(三)接听举报电话,要严格按照举报电话用语示例要求,以“ 您好” 为开头语 ,使用文明用 语 ,态度和蔼,行为高效,细心倾听举报人反映情况,当举报人举报完毕后,应将主要内容复述一遍,复核记录是否符合意愿;(四)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法定工作时间内不得脱岗,因特殊原因离开岗位的须向监

5、督指导室负责人请假报告离岗原因和离岗时间,做好交接班工作;(五)仪表要同自己的工作、身份、环境相符,着装应整洁、美观、庄重,展现稳重、大方、干练、富有涵养的形象。(六)搞好环境卫生,桌椅、地面随时保持清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墙壁无灰尘、不乱挂物品,办公桌椅及桌上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合理。书橱、书柜内各类档案资料分类摆放整齐,柜顶无乱堆乱放现象,报纸摆放整齐有序。第八条 举报电话受理人员和承办单位、承办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不得泄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不得向举报人泄露案件处理的细节,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领导对举报件的批示以及核查报告、内部讨论处理意见等情况,造成泄密

6、的追究泄密者责任。第九条 对发现“12336”举报电话反映的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规违法线索,受理人员要迅速反应、立即向局领导汇报。第十条 12336 工作人员出现以下问题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一)举报电话接听人员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二)接听举报电话态度生硬造成群众不满的;(三)误报、漏报违法线索的;(四)违法线索报告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第十一条 对通过“12336”举报电话反映的违法线索,承办单位、承办人员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查清结案,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限定时间查清或结案的,应在时限届满 3 日前向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执法机构说明原因并申请延期。对转办的违法线索不认真组织查处,不按期进行落实反馈,影响正常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省厅将对承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情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第十二条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参照本办法对“12336”举报电话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确保本级“12336”举报电话有效运行。省厅对各级 12336 举报电话管理及 12336 举报的违法线索查处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办法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定期通报。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0 年 8 月 21 日下发的12336 举报电话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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