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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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平阳县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平阳县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经研究,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前二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取得成功的基础上,今年再确定鳌江镇、水头镇、腾蛟镇等 12 个乡镇作为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单位,继续扩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面,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新途径,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2、根据创建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 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 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农村食品“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保障,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二、工作目标通过一年的努力,确保创建乡镇的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形成良好的“重点工作有推 进、难点 问题有突破、保障环节有亮点” 的食品安全工作态势和格局,使 “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

3、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体制,以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作用发挥明显;食品安全信息体系、信用体系和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消费者的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三、创建乡镇确定鳌江镇、水头镇、腾蛟镇、钱仓乡、凤卧镇、宋埠镇、榆垟镇、梅溪乡、梅源乡、南湖乡、怀溪乡、青街乡等 12 个乡镇作为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单位。四、组织领导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由各有关乡镇政府统一领导,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责任人员,制订创建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

4、镇的创建工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指导、协调、检查及相关服务工作。县经贸局、县农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并落实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创建工作联络员。五、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网络。创建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门人员和工作经费。要把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城镇、环境优美乡镇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当地特色,推进中心工作。要及时与所辖村居(社区)、学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具体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日常监管有记

5、录,各类台帐齐全,有专人保管。协助做好消费维权监督员、质监员、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等“多 员合一” 的整合工作。(二)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抓好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创建乡镇要加强无公害农(水)产品基地建设,积极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做好农产品质量认证和产地认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活动,强化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管,杜绝“ 二高” 农药使用,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配合农业、海洋与渔业部门做好农产品、水产品检测工作;配合海洋与渔业部门开展初级水产品质量“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 活动。2、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监管覆盖率达到 1

6、00%。食品质量卫生合格率达到 80%以上,杜绝无证无照加工生产现象。强化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监管,企业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 85%以上,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 100%,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100%备案,列入 QS 认证目录范围内的企业全部取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质量、卫生标准组织生产,积极培育龙头企业。乡镇政府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质量、卫生标准组织生产。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规范肉制品流通秩序,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死肉的违法行为。3、落实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做好食品放心店工程。行政村(社区)放心店覆盖率 100%,统一配送率 85%以上。工商、卫生、经贸等部

7、门要积极推进放心店入学校和进景区工作,加强对商场、超市、小商店等食品经营单位的准入管理,提高经营者质量意识,实行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统一、规范购销台帐。加强农贸市场监管,落实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市场经营者证照齐全,熟食摊位设置科学规范。要注重对市场硬件设施进行适度改造,做到场内布局合理,各类摊贩划行就市。4、狠抓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厨师卫生知识培训,切实落实大型聚餐监管责任,加强建筑工地和民工、学生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整顿、取缔 D 级食堂、餐饮单位;加强早餐点、学校周边摊贩整治。在旅游旺季,加强对“农家乐” 、渔家乐的检查

8、密度,确保游客饮食安全。5、有效防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快速反应制度,开展食品卫生、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知识的宣传教育,有效减少一般食物中毒事故,杜绝级(含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由创建乡镇自行牵头组织的专项整治 2 次以上。6、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和信息工作力度。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各种形式开展 3 次以上食品安全知识的集中宣传,使食品安全知识进村入户,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消费食品安全意识,规范农民种养殖行为。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全年累计报送信息数 10 篇以上。(三)建立健全食品

9、安全工作机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创建乡镇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村居(社区)的综合考核目标,进一步加强责任制落实。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健全群众监督和投诉举报制度,让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工作,实施群防群控。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在各村居(社区)设立食品安全信息栏和公示栏,提高消费的透明度。督促企业实施商品准入制度、质量承诺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以及不合格产品下柜、召回、销毁等制度。六、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创建时间从 2009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0 月,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准备发动阶段(2009 年

10、10 月2009 年 11 月)。深入开展调研工作,研究出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召开动员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9 年 11 月2010 年 9 月)。创建乡镇对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开展全程监管;县有关部门对乡镇创建工作开展指导、帮助,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之内加大监管力度和服务力度。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创建工作开展督查、指导。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0 年 9 月2010 年 10 月)。创建乡镇对照创建标准,逐条进行自查,汇总资料台帐,上报工作总结;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有关乡镇的创建工作进行验收总结。

11、七、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创建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平安平阳 ”、构建和 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 做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建乡镇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做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宣传力度。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加大指导协调,共同完成创建任务。(二)分工合作,加大协调。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创建工作任务重,涉及监管部门多,群众关注程度高。各创建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保持工作联系,合力化解难题,实现配合默契的“无缝监管” 和从“田 头 到餐桌 ”的全程 监管。(三)注重探索,力求长效。创建乡镇要根据总体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周密、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在细则中明确职责,做到措施到位、任务到人、目标到位。在全面落实各项具体要求的同时,要注重探索、敢于创新、善于总结,把创建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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