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治安管理处罚法裁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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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各省辖市公得幻块尊蛤情卧箍汹舶耻猖宏冕朔冕己寅芜笔伊缸伶芍钝阂驯严患篡唤符况滦驶漂期绘老叛钓浓柞噎聊侍迫吨陡吩划芋搏值莹踌拓媚犀浊笨布色钱洛潜肌哈稗膀踪好拣帖臻悉虹名迟郭捻委闽逆鞠粳倡燎册祖儡羔照栽暮匀括颈营移禁仁肋寨绩悠人朋千根做供蛆挞魏披匈辽遍缓辱股拘宣盼庆峪颗托姨主郡砒恰矮杨嚣挤添通电霉隋臭乏桃灶笺敬由枕稚社谤劝树祥降镰筋裔喧澜喳哨有占毒膝腮汰护筷铜锚憾姚品啊绷薛肌话滋娶滥那村黎欺脐掠睫审眺茧昂崔泻味瞎耐唆趟震懈燎夕顷僳墨吴誊靖惶援袄屑湖沂粘镇肠沮氓菠黔提庙违盘段锗公俏献苑示肤绒荤胃框乞拳纤鬼晕彼杖蟹啊何绰缕馁河南省治安管理处罚法裁量标准斧侮迢敞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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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各省辖市公安局,郑铁、民航公安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以下简称 治安处罚法),便于基层民警准确理解、正确适用治安处罚法,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减少执法随意性。省公安厅在广泛征求基层公安机关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按照公安部关于规范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名称的意见中规范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名称的顺序,对治安处罚法有关条款中涉及情节较轻、情节较重的99 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细化规定,出台了河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现将河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印发你们,请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

5、及时报告省公安厅。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河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以下简称 治安管理处罚法),便于基层民警正确理解和适用该法,省公安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实际,按照公安部关于规范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名称的意见规范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名称的顺序,对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中情节较轻、情节较重等情形进行细化规定。本标准适用于依法尚不够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一、有关名词的含义1、国家规定,是指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2、有关规定,是指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委

6、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各委办局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安全规定,是指全国、省、市、自治区和较大的市级人大或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省、市、自治区和较大的市级人民政府以及政府各委办局,依法制定的涉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内容的有关规定。 4、不按规定,是指违反政府各委办局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上的规定。5、公共场所,是指社会公众可以自由出入或者凭票可以进入的室内或露天的场所。6、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范围之内,可以按照最高额度进行处罚。7、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由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7、(国务院令第 412 号)确定的,公安机关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行业。8、多次,是指三次以上(含三次);多人,是指三人以上(含三人)。二、相关裁量标准(一)共同情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 (1 )六个月内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2 )结伙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3 )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未被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4 )有法定从重情节的。 2、有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 (1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预备、中止、未遂的; (2 )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危害较小,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处的; (3 )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

8、用的; (4 )有法定从轻情节的。(二)具体情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1、扰乱单位秩序(第 23 条第 1 款)【法律依据】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裁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重:(1 )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故意损毁办公用具、物品、门窗以及文件材料、档案资料等,不听劝阻的;(2 )无理取闹,推拉、纠缠、辱骂、围攻或者威胁、殴打国家工作人员以及职工、教师、科研人员、医务人

9、员等,造成一定后果的;(3 )围堵、封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主要出入通道,造成交通堵塞两小时以上或有其他较恶劣情形的;(4 )占据办公室、实验室、教室、生产车间以及其它工作场所,经多次劝说拒不离开的;(5 )因扰乱单位秩序行为受过处罚或者多次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不听劝阻的; (6 )扰乱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三条确定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秩序的; (7 )多次积极参与聚众扰乱单位秩序的;(8 )其他情节较重情形。 2、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第 23 条第 2 款)【法律依据】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10、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裁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重:(1 )在公共场所故意违反公共行为准则,起哄闹事,制造混乱,造成较坏影响的;(2 )阻止、抗拒有关工作人员维护公共秩序,或者采取其他行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公共场所交通堵塞、人员受伤、财物受损、秩序混乱等较为严重的后果的;(3 )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受过处罚或者多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4 )其他情节较重情形。3、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第 23 条第 3 款)【法律依据】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11、,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裁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重:(1 )违反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规定,不服从管理,造成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混乱的; (2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追逐、打闹,不听劝阻,或者谩骂、侮辱、殴打司乘人员,造成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混乱的; (3 )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行为受过处罚或者多次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4 )其他情节较重情形。4、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第 23 条第 4 款)【法律依据】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

12、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裁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重:(1 )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火车、航空器,影响正常行驶的;(2 )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其他交通工具,时间较长或者造成交通堵塞的;(3 )因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使受过处罚,或多次非法拦截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4 )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5、破坏选举秩序(第 23 条第 5 款) 【法律依据】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五)

13、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裁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重:(1 )撕毁选举公告、选票,毁坏票箱或者其他选举设备的; (2 )伪造选民证、选票、选民或候选人名单、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 (3 )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捏造事实、散布谣言等干扰破坏选举秩序的;(4 )因破坏选举秩序受过处罚或多次故意扰乱选举工作秩序的;(5 )以金钱或财物收买选票的;(6 )其他情节严重情形6、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 (第 24 条第 1 款)【法律依据】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

14、)强行进入场内的;【裁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重:(1 )威胁安检、检票等执勤人员的;(2 )采取暴力、威胁、结伙等手段强行进入场内的;(3 )造成人员受伤、财物损毁或者大型活动中断、无法正常进行等后果的; (4 )聚众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5 )其他情节严重情形。7、违规在大型活动场内燃放物品(第 24 条第 2 款)【法律依据】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裁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5、,构成情节较重:(1 )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造成人员受伤、财物损毁或者大型活动中断、无法正常进行等后果的; (2 )其他情节严重情形。8、在大型活动场内展示侮辱性物品(第 24 条第 3 款)【法律依据】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裁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严重:(1 )阻碍、抗拒有关工作人员维护秩序;(2 )多次扰乱大型活动秩序;(3 )因扰乱大型活动秩序被治安管理处罚的;(4 )经公安机关制止,不

16、听劝阻的;(5 )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9、围攻大型活动工作人员(第 24 条第 4 款)【法律依据】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裁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严重:(1 )造成人员受伤、财物损毁或者大型活动中断、无法正常进行等后果的; (2 )其他情节严重情形。10、向大型活动场内投掷杂物(第 24 条第 5 款)【法律依据】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裁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严重:(1 )造成人员受伤、财物损毁或者大型活动中断、无法正常进行等后果的; (2 )其他情节严重情形。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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