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中邮年年好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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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7 中邮年年好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的额度是不确定的。保险责任期间内,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我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方案。我公司会向您寄送每个会计年度的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本产品说明书所载资料供您理解保险条款所用,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为准。 2 / 17 一、产品基本特征 (一)产品简称:“年年好B” (二)保险责任 生存年金:在交费期间内,若被保险人生存,我公司按约定的生存年金领取额给付“生存年金”。生存年金领取额等于1.1%的当期保险费乘以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期间数。 首次“生存

2、年金”领取日为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后续各期“生存年金”的领取日为本合同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交纳完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期保险费后不再领取。保险责任期间内领取次数与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次数相同。 满期保险金: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我公司将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间内身故或全残,我公司将按无息的已交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三)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

3、事强制措施; 3、在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其合法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

4、险单的现金价值。 (四)保险合同权益 您在保险责任期间内可以享有如下保险合同权益: 1、豁免保险费 您在交费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且意外伤害发生时您不满65周岁,并自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以该伤害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您身故或全残,则免交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我公司将按您自意外伤害发生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决定是否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身故或全残的,我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1)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

5、措施; (3)在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投保人自杀时为3 / 17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2、保险单质押借款:保险责任期间内,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以申请办理保险单质押借款。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时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其他欠款后余额的90%,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借款利率以我公司公布的利率为准。 3、保单红利: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在保险责任期间内,您有权参与我公司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在保险责

6、任期间内,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我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方案,红利分配的额度是不确定的。我公司每年会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4、生存金累积账户:除另有约定外,我公司于首个生存年金领取日,为受益人设立累积账户,我公司将生存年金转入累积账户进行累积生息,该账户按年复利方式进行累积。您可以随时领取生存年金累积账户中积存的生存年金及其利息 5、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为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由我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本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现金价值表中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公司咨询。若基本保险金额发

7、生变更,则现金价值将按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重新计算。 (五)分红保险的主要投资策略 坚持“三性兼顾,安全第一”的投资理念,以资产保值增值为基本原则,以固定收益投资为主,重点投资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把握市场机会,适度投资基金、股票、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等监管机关允许的各类投资项目,提高整体投资收益水平。 二、红利及红利分配 (一)红利来源 本产品的红利主要来源于如下方面(两差分红): 1、利差益:实际投资回报率大于预定利率产生的盈余; 2、死差益:实际死亡率小于预定死亡率产生的盈余; (二)红利分配方式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现

8、金领取; 2、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我公司,按照我公司公布的利率累积生息,并于您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或保险合同终止时给付。 若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默认为累积生息方式。 (三)红利分配政策及确定保单红利水平的影响因素 按照中国保监会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内容,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盈余的70%。 4 / 17 保险责任期间内,我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方案。 三、犹豫期及退保 (一)犹豫期 您收到本合同并书面签收日起30日内为犹豫期。在此期间,您可以无条件解除本合同。我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

9、交纳的保险费。您在犹豫期内解除本合同时,需要填写解除保险合同的通知,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您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我公司之时起,本合同解除,我公司自此时起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二)退保 若您在犹豫期后解除本合同,需要填写解除保险合同的通知,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您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我公司之时起,本合同解除,我公司自此时起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我公司在收到解除本合同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若您有保险单质押借款的本息及其他欠款未偿清,则您应当同时偿清。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本合同会有一定损失。 四、保险利益演示 5 / 17 示例1:钱先生,30

10、周岁,选择中邮年年好B,交费3年,每年交10000元,保障10年: 交费期内年年有返还,每年返还330元,若选择生存金累积生息,10年累积可领取1348元; 10年满期一次性领取:43570元(按高档红利),39057元(按中档红利),34545元(按低档红利); 身故、全残最高给付30000元。 保单年度末 被保险人年末年龄 当年度保费 累计保费 非保证利益 保证利益 年度红利 累积红利 死亡/全残给付 生存年金给付 生存累积给付 满期给付 年末现金价值 高 中 低 高 中 低 0 30 10000 10000 - - - - - - 10000 330 330 0 0 1 31 10000

11、 20000 276 158 39 276 158 39 20000 330 671 0 7210 2 32 10000 30000 608 348 87 893 511 128 30000 330 1024 0 16840 3 33 0 30000 961 549 137 1885 1077 269 30000 0 1060 0 27790 4 34 0 30000 973 556 139 2924 1671 418 30000 0 1097 0 28490 5 35 0 30000 997 570 143 4024 2299 575 30000 0 1135 0 29200 6 36 0

12、30000 1022 584 146 5186 2964 741 30000 0 1175 0 29930 7 37 0 30000 1048 599 150 6415 3666 917 30000 0 1216 0 30680 8 38 0 30000 1074 614 153 7714 4408 1102 30000 0 1259 0 31440 9 39 0 30000 1100 629 157 9084 5191 1298 30000 0 1303 0 32230 10 40 0 30000 1128 645 161 10530 6017 1505 30000 0 1348 33040

13、 0 6 / 17 示例2:小萌,8周岁,妈妈为他选择中邮年年好B,交费3年,每年交10000元,保障10年: 交费期内年年有返还,每年返还330元,若选择生存金累积生息,10年累积可领取1348元; 10年满期一次性领取:43574元(按高档红利),39057元(按中档红利),34545元(按低档红利); 身故、全残最高给付30000元。 保单年度末 被保险人年末年龄 当年度保费 累计保费 非保证利益 保证利益 年度红利 累积红利 死亡/全残给付 生存年金给付 生存累积给付 满期给付 年末现金价值 高 中 低 高 中 低 0 8 10000 10000 - - - - - - 10000 3

14、30 330 0 0 1 9 10000 20000 276 158 39 276 158 39 20000 330 671 0 7210 2 10 10000 30000 608 348 87 893 511 128 30000 330 1024 0 16840 3 11 0 30000 961 549 137 1885 1077 269 30000 0 1060 0 27790 4 12 0 30000 973 556 139 2924 1671 418 30000 0 1097 0 28490 5 13 0 30000 997 570 143 4023 2299 575 30000 0

15、1135 0 29200 6 14 0 30000 1022 584 146 5186 2964 741 30000 0 1175 0 29930 7 15 0 30000 1048 599 150 6415 3666 917 30000 0 1216 0 30680 8 16 0 30000 1074 614 153 7714 4408 1102 30000 0 1259 0 31450 9 17 0 30000 1101 629 157 9084 5191 1298 30000 0 1303 0 32230 10 18 0 30000 1128 645 161 10531 6017 150

16、5 30000 0 1348 33040 0 7 / 17 示例3:钱先生,30周岁,选择中邮年年好B,交费5年,每年交10000元,保障10年: 交费期内年年有返还,每年返还550元,若选择生存金累积生息,10年累积可领取3623元; 10年满期一次性领取:68137元(按高档红利),61710元(按中档红利),55283元(按低档红利); 身故、全残最高给付50000元。 保单年度末 被保险人年末年龄 当年度保费 累计保费 非保证利益 保证利益 年度红利 累积红利 死亡/全残给付 生存年金给付 生存累积给付 满期给付 年末现金价值 高 中 低 高 中 低 0 30 10000 10000 - - - - - - 10000 550 550 0 0 1 31 10000 20000 257 147 37 257 147 37 20000 550 1118 0 6500 2 32 10000 30000 581 332 83 846 484 121 30000 550 170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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