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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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去年 6 月 26 日、9 月 25 日和今年 4 月 2 日,李克强总理先后三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 (国发 201325 号),李小 鹏省长先后 7 次就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大推进力度,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土地、资金、审批等问题,打好棚户区改造攻坚战。今年 5 月

2、13 日,李小鹏省长专题听取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汇报,要求将全省目前调查统计的 70 万户棚户区在 2017 年前全部开工改造;5 月 30 日,李小鹏省长又召集相关部门,研究筹建省级棚户区改造统贷融资平台工作,决定新组建一个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建设融资平台,承接国开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加快推进全省棚户区改造。杜善学副省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各项工作的推进。我省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进- 2 -展顺利,取得了较好成效。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 20141 号)下发后,我省立即进行研究部

3、署,迅速组织开展了自查工作。根据国务院此次督查的重点内容,现将我省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一)总体进展情况。从 2004 年到 2013 年,我省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 171 万套,建成 124.5 万套,完成投资2003.5 亿元。其中: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 85.89 万户,基本建成60.9 万套,完成投资 2003.5 亿元。 (二)2014 年建设进展情况2014 年,国家下达我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18 万套,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 13.36 万套,具体为:城市棚户区12.62 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 0.42 万套、林区棚户区 0.25 万套、垦

4、区棚户区 0.07 万套。为了进一步发挥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民生和促进经济的作用,我省自加压力,分解下达各市 2014 年开工任务 23 万套,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 17.93 万套,为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的134.2%,占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总量的 78%。(主要是增加了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 4.35 万户,增加了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3 -任务 0.22 万套)截至 5 月底,全省新开工城镇保障性住房 6.19 万套,占省定任务的 26.9%,同比提高 4.9 个百分点;基本建成 3.15 万套,为年度计划的 17.5%,同比提高 5.2 个百分点;完成投资 141.05亿元。其中:开工建设棚

5、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4.88 万套,为省定任务的 27.2%,同比提高 2.5 个百分点,完成投资 86.26 亿元。(二)年度项目落实情况今年以来,我省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储备制度,加快项目落实。根据住房保障综合监管平台数据统计,截至 5 月底,全省共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403 个,12.99万套,项目落实率为 56.5%。其中,落实棚户区改造项目 235 个,9.76 万套,项目落实率为 54.4%。(三)分配入住情况截至 2013 年底,全省累计竣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60.9万套,安置棚户区居民 61.56 万户(其中 60.9 万户分配入住安置房,0.66 万户享受

6、了货币化安置补偿),150 余万棚户区居民实现了“ 出棚住楼 ”的夙愿。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一)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方面在金融支持方面,我省连续加大银行业信贷支持力度,鼓- 4 -励和支持各级政府建立专用融资平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扩大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范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工行、省农行、省中行、省建行、国开行山西分行等 8 家金融机构签订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合作协议,意向性合作额度达到 450 亿元。截至 2014 年 5 月份,仅国开行山西分行就累计发放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 161.31 亿元,贷款余额 96.62 亿元,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贷款 108.6

7、8 亿元,贷款余额 53.52 亿元。另外,我省各市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多渠道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如:忻州市与浙江商会、北京首开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保障性住房合作建设协议,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商业配套公建项目捆绑运作,较好地解决了资金问题。今年以来,为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我省启动了筹建省级棚户区改造统贷融资平台的工作,目前,组建方案已起草完毕,待研究论证后即可按程序组织实施。(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我省的资金筹措渠道主要以棚户区居民个人筹集为主,政府补一块,企业贴一块。政府补助主要是: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市、县专项补助资金、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20%)、公积

8、金增值收益、中央代我省发行的地方债券等。我省在财政- 5 -资金管理中,按照“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跟踪问效”的原则,对中央、省下拨的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及时予以拨付,分配到具体项目,截至 2013 年底,我省累计下达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 81.18 亿元,包括中央资金 63.52 亿元,省级配套资金 20.66 亿元。2014 年 1-5 月份,我省已接到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 47.53 亿元,已分解下达 43.53 亿元,剩余资金正在落实具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省级配套补助资金 7 亿元,已分解下达 0.5 亿元,剩余资金正在研究制定分配方案。(三)用地供应方面全省采取

9、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棚户区改造用地供应。一是每年各市、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编制当年棚户区改造用地供应计划。二是优先安排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对棚户区改造所需新增建设用地实行计划指标单列,确保棚户区改造用地不受指标制约。三是采取变更工业等其他用途用地为住宅用地以及增减挂钩置换的方式提供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四是将清查出的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建设,对纳入政府储备土地的供应,向棚户区改造建设倾斜。五是允许企业- 6 -事业单位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自

10、有的存量土地进行棚户区改造建设。六是在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新建棚户区改造住宅小区内商业用房占用土地收取的土地出让金以及改造腾空的土地变更为房地产开发用地归集的土地收费都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四)税费减免方面在税费减免方面,我省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各项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所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消防设施配套费、征地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予以免收;所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等税种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减免,使棚户区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规费、税费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对棚户区改造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五)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按照我省棚户区改造有关规定,各市项目选址尽可能地选择在

11、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地段,方便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和出行。对于安置方位略偏的项目,由有关部门出资同步配套建设道路、公交、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和方便居民生活。如:大同市将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选址,选在名城保护控制范围外周边的- 7 -黄金地段,东南西北布局,让群众在熟悉或理想社区圈选择安置房,并且将工矿棚户区改造规划选址进入城市社区,让工矿棚户区群众与城市居民共享城市发展的成果。(六)小区物业管理方面。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后期物业管理工作,我省主要采取依托市场,政府帮扶的模式进行管理。主要通

12、过政府管理或委托、招标选聘物业服务队伍进行管理。同时针对棚户区居民经济困难的实际,采取小区管理服务与帮扶困难家庭就业相结合的方式,让困难家庭成员在住宅区物业公司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冲抵部分或全部物业服务费,为特殊住户交纳物业服务费提供救助。通过政府有效监管和物业企业专业化服务,我省棚户区改造项目物业服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群众满意度较高。三、推进措施为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我省今年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调查摸底,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按照李小鹏省长关于“进一步摸清底数,排出时间表,加大推进力度” 的要求,我省 组织对全省棚 户区(含城中村和建制镇)现状进行了进一步

13、调查摸底,核实数据,建立了棚改项目库。在此基础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了20132017 年山西省棚- 8 -户区改造工作规划(草案),除 2013 年实施的 13.48 万套外,还将剩余的 70.32 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落实到各市 2014-2017 年度,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户数、面积。(二)制定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 号),在学习借鉴辽宁、内蒙、河北等 17 个省出台的政策措施,4 次赴住建部了解情况和咨询政策,5 次赴市县现场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全省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省委常委、副省长杜善学先后三次亲自参与实施方案的修改,并

14、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实施方案已基本修改完善,计划再次征求省直各部门意见后进入印发程序。(三)积极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按照国家要求,从今年起将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我省已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实施意见,下一步将按照项目统一规划、工程统一建设、资金统一使用、房源统一分配、运营统一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廉并轨工作,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四)稳步推行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在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的同时,我- 9 -省按照国家要求,学习借鉴北京、上海等地做法,积极探索共有产权住房模式,研究制定推行共有产权住

15、房建设的指导意见,拟采取政府和购房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的方式,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自住性住房需求。(五)积极推进住房保障立法进程山西省住房保障条例已经省十二届人大一审通过,目前已启动二审程序,待国家条例出台后,进行修定完善,即可出台。(六)定期调度,推进今年棚改任务实施2014 年,我省计划开工保障性住房 23 万套,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 17.93 万户,占 78%。为确保完成年度任务,我省印发了山西省住房保障工作 2014 年度量化考核办法,按月下达任务,每月召开调度会议进行调度、考核、排名、通报,听取各市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下步工作要求。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

16、施工安全,在坚持日常巡查的基础上,我省在 5 月中旬组织开展了以保障性住房项目(含棚户区改造)为主的全省建筑质量安全大检查,抽调技术力量分六个组赴 11 市 22 个县(市)进行检查,共抽查 60 个项目的工程建设手续、质量安全等情况,对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较多的市、县和项目下达行政执法文书 12 份,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 10 -(七)认真研究,筹备召开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为落实李小鹏省长的指示,安排部署我省 2014-2017 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我省拟于近期召开一次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听取各市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今后的工作。四、存在的困难和建议总体来看,我省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但在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工矿棚户区改造资金筹措困难。山西省地处我国中部,是革命老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也是典型的资源型经济省份,国有工矿企业较多,而且大多数企业是先生产后生活,职工住房问题突出,历史欠账较多,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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