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郭守杰基础班讲义--- 物权的变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郭守杰基础班讲义--- 物权的变动(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第二单元 物权的变动【考点 1】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解释 1】房屋买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和转让以及不动产的抵押必须登记,登记生效。【解释 2】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例题 1单选题】甲拟移民国外,遂与乙订立合同出售其房屋,并约定乙应当在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价款。后甲取消了移民计划,并向乙表示不再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2、乙只能请求甲赔偿损失【答案】C【例题 2单选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其产生的效果是() 。 (2013 年)案】)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基于事实行为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2)基于法律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4(3)基于公法行为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
3、收决定,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效力。【解释】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虽不以登记为要件,但获得权利的主体再处分该物权时,仍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有权可以不登记。5【考点 2】不动产登记制度(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同意”更正,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1)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 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2)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
4、人请求损害赔偿。【例题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0 日内申请人不起诉的,记机关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答案】B【解析】 (1)选项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即先申请更正登记,而后才是异议登记;(2)选项 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 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 (而非登记机关)请求损害赔偿。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1)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
5、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2)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 3 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6【解释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1)预购商品房;(2)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3)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解释 2】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解释 3】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或者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的,应当认定为“债权消灭” 。【考点 3】动产的所有权()基于事实行为因合
6、法建造(如汽车制造厂基于合法制造取得小汽车的所有权)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2)基于法律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3)基于公法行为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一般动产:交付生效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7(2)特殊动产:交付生效登记对抗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解释】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
7、仍以“交付”为要件,而不以登记为要件。但登记具有对抗效力,如果交付后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先行占有该动产的,物权在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变动效力。8(2)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3)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转移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9【考点 4】付生效以动产设定质押的,质权自“交付”时设立。【解释】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质物占有的转移不是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而是质权的生效要件。记对抗10以动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解释】以动产设定抵押时,无论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权均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只是未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