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演讲听后感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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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安全演讲听后感光山篇一:消防安全演讲听后感光山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向辖区居民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意识。5月 28 日上午,县消防队中队长杨光林前来江东社区讲授消防安全知识课,讲解了常见的灭火方法、火灾自救逃生、火场中易出现的延误逃生时机的误区等有关内容。并结合社区实际,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参观实地灭火演练,还手把手教每个在场人员学会使用灭火器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在场人员受益匪浅。图 1 图2篇二:消防安全演讲听后感光山(201X年 12 月19日)同志们: 下面,我就全县烟花爆竹集中整治、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道路交通安全三项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大家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2、。一、关于全县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工作一要提高认识抓整治。双节将至,我县迎来了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旺季,每年这个时期都有因非法经营、非法运输、违规燃放而引发的事故,社会影响较大。前不久,安阳一制作烟花爆竹“黑作坊”发生“18”爆炸事故,造成5 死21伤;辽宁高速公路运输烟花爆竹车辆相撞起火“110”事故,造成 20 多辆车辆起火燃烧,所幸无人伤亡。今年县“” 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大量意见建议,强烈要求禁放限放烟花爆竹,集中整治的呼声很高。再加上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修订后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条例、新出台的河南省实施细则、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有新的更高要求,许多过去烟花爆竹经

3、营户由于不具备新的安全条件而未经许可取证继续非法经营的,也要纳入打击取缔重点。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201X 年双节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产品质量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促进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和提高,进而形成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二要明确职责抓整治。1、安全监管部门:(1) 检查督促批发企业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一是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和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Ab级产品及礼花弹);二是严禁超量存储、超员作

4、业、超许可证范围经营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行为;三是严禁无书面合同买卖行为,批发企业购买生产企业的产品,销售给零售经营者这两个环节都要依法签订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2)检查督促零售经营者严格执行河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一是严格审批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严格安全条件审批标准不放松。零售店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搬运储放操作技能。县城常年专店经营,乡村双节期间实行专店销售,淡季实行专柜销售,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不少于1.2米安全距离。零售点面积不少于10平米,周边 50 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

5、物内,严禁连片、集市销售,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及其他重点建筑物保持 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条件坚决不予发证,无证非法经营的要坚决打击取缔。按总量控制的原则,摊点审批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去年水平;二是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应标明零售场所存放级别、类别和数量(含药物限量),严禁零售点超量存放;三是监督零售经营者在本行政区内的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2、公安部门:(1) 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贩运烟花爆竹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要广泛发动群众有奖举报非法贩运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加大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粮库、小区车库、出租屋等

6、重点部位摸排力度。尤其对类似上官岗紫薇园小区内大量储存烟花爆竹非法产品,给广大居民带来公共安全隐患的,要坚决打击取缔。对不具备新的安全条件而未经许可取证继续非法经营导致在门店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的,该立案的要立案,该没收的一律没收,该处罚取缔的一律处理到位,对在居人建筑物内设立烟花爆竹销售的,一律按消防法第六十一条处理,决不能心慈手软。对部门移交两年内收到两次行政处罚又继续经营者一律立案追责,对长期从事烟花爆竹非法运输、经营的重点人员摸牌到位、掌握到人,跟车盯人,全面掌握,重点打击。对经营单位销售超标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一律封存或销毁。对辖区内放纵不闻不问、打非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倒追责任。

7、(2)严格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安全审批和管理。严格审查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燃放规模及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落实燃放主办单位和作业单位安全责任,按照技术规程和燃放作业方案进行作业,严禁为追求效果擅自提高燃放规格或增加燃放数量。(3)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措施。在集中燃放时段,加大对人员密集区域、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小区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其周边的动态巡逻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禁放种类特别是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4)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活动。普及烟花爆竹等级、规格、燃放方式等安全常识和燃放时间、地点规定,引导群众自觉到合法零售

8、点购买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烟花爆竹产品,以安全方式燃放。( 5) 监督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申请和使用情况。对没有取得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的,不得开具运输专业燃放类产品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对发现未经许可运输或向经营户销售超标或专业燃放产品即可停批运输许可。3、交通运输部门: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严禁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严格落实运输通报机制,加大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未经许可运输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或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

9、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运输车辆超速行驶、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等违法行为。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 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游街串巷、流动销售、无照经营等散户经营行为。(2)监督检查销售市场烟花爆竹质量,重点整治产品种类、规格、药量、包装、标识、含氯酸钾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5、质监部门:(1) 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销售市场产品质量进行抽查,依法从严查处烟花爆竹产品规格、药量、包装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药量、等级、生产日期、燃放说明等标识不完整、不清晰等非法违法行为。(2)会同有关部门严

10、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产品的收缴、处置工作,严防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产品在市场销售和进入燃放环节。6、 公用事业部门:负责县城出门店摆摊设点及占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管理、取缔。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做好小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的禁放限放工作8、森林公安:负责查处打击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9、检察机关:负责对全县烟花爆竹集中整治的部门及乡镇(街区)履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执法不作为、不到位、应当移送而不移送、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渎职失职行为者进行问责。10、人民法院:对起诉到法院的涉嫌犯罪的案件,要按照宽严相济的政策,依法从快审判,对同时构成多项犯罪或屡次违法犯罪的,要从

11、重处罚。11、全县各级各部门、协会、商会及社会团体组织:负责对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人员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理性消费,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引导大家坚决不在办公场所、学校、山林、高层建筑、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各乡镇街区要按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的要求,全覆盖开展非法储存排查工作,按照“属地监管、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 切实做好辖区内临时性烟花爆竹销售摊点的规划设置,并组织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等部门开展辖区内烟花爆竹属地管理,严禁在居人场所、超市、集贸市场内摆摊设点销售,坚决杜绝类似安阳“17”小作坊爆炸事故和辽宁“11

12、0”运输起火事故在我县发生。三要强化措施抓整治。一要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短信平台、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燃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特别是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燃放不当引发人身伤亡事故。同时,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二要健全完善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机制。县安监、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将常态检查、专项检查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打击不法商贩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形成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各乡镇街区要进一步加强对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牵头,组织开展“打非”行动,并建立群众举报奖

13、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不法行为。三要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加大对各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对组织从事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要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出的非法经营窝点,要依法予以取缔,并追根溯源,查清斩断非法经营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对不具备新的安全条件而未经许可取证继续非法经营的,也要纳入打击取缔重点。特别是对县城光马路口等人流密集场所集中连片、非法无证照经营行为的,要重点打击,形成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打击的高压态势。对因“打非”工作职责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引发事故的,要根据各单位的职责

14、,坚决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四要制定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针对烟花爆竹突发事件做好应急演练,确保万无一失。各批发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 24 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应急处理,各有关部门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积极组织抢险,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二、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火灾 169起,直接财产损失74.8 万元,同比去年,火灾起数下降 8%,火灾损失下降26%,火灾形势基本稳定。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县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15、,消防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潜在的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全县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隐患问题突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还亟待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全县的公共消防安全。从全国形势来看,今年入冬以来,国内先后发生了“10.3”广州玩具城火灾事故和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当前进入冬季,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加之“两节”即将来临,消防安全保卫任务艰巨。希望全体同志务必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站在对全县人民负责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收到实效。一要明

16、确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规,加强目标管理和经费保障,严格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审批,并督促推动社会单位严格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县综治、治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对全县巡防、保安队员培训内容,在开展巡逻的同时,一并开展防火巡查,夯实冬季火灾防控基础。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无缝对接”、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二要突出重点。当前,我县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就是公共娱乐、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要盯死看牢“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这五个节点。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 12 月16日召开的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消防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切实把握火灾发生的规律,统筹谋划、重点防控。要依照标准和要求,充分发动“一长三员”、“一村一警”等基层力量,对每类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该查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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