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检查总结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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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检查总结的报告根据黑族人发70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地委组织部、地委统战部对全区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情况进行了检查,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检查总结的报告。现将我区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区少数民族干部的基本情况大兴安岭地区是一个多民族的边疆地区,有蒙古族、达斡尔族、回族、朝鲜族、满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等26个少数民族,达 1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 4.16%。全区辖有两个民族乡,即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和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民族乡。干部组成情况。目前,我区干部总数为26938 人(其中地级 30 人,处级 9

2、48人,科级6709人),少数民族干部 1047 名,占干部总数的 3.89%。其中鄂伦春族干部 62 人,占少数民族干部的 5.9%;达斡尔族干部128 人,占少数民族干部的 1 21%;满族干部198人,占少数民族干部的 1 8.9%;蒙、回、鄂温克、朝鲜族等民族干部共659 人,占6 9%。干部分布状况。我区少数民族干部分布在全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群团、事业、企业等各条战线上,其中机关 241人,事业302 人,企业 504人,分别占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23%,2 8.8%,4 8.1%。三县四区县级领导班子共配备了13名少数民族干部,平均每个县区达到 4 名,其中在辖有鄂伦春民族乡

3、的塔河、呼玛两县政府中,各选配了一名鄂伦春族女副县长,塔河县人大选配了一名鄂伦春族副主任;38 个地委、行署部门领导班子共配备10人,配备率 2 32%;32家地区直属或管局所属企事业单位配备 15 人,配备率4 88%;地县两级民族宗教局部门班子均有1 名以上少数民族干部,两个鄂伦春族乡党政班子有 4名鄂伦春族干部,并且乡长均由鄂伦春族干部担任。这些均达到或超过了中央和省里规定的配备比例。干部任职情况。我区1047名少数民族干部中,地级干部 1人,占地级干部总数的 3.6%,县处级干部48人(正处级 18 人,副处级30人,女处级干部 14 人),占县处级干部总数的 5.1%,他们分别在 1

4、8 个地林直部门及县区、县级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干部,其中民族宗教局、宣传部、法院、党史研究室、农委、外事办、工商联、消防支队、残联、国防森林开发部、规划院、塔河县人大、塔河县政府、加区区委、加区人大、呼中区政府、农工商公司、公安等18个部门或单位的正职和一把手,分别由鄂伦春、达斡尔、蒙古、回、满等少数民族干部担任;科级干部 357人,占科级干部总数 5.2%,他们相应在县区及地直部门或单位任中层干部。干部文化、专业结构。我区少数民族干部中具有本科学历175 人,占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 1 71%;专科学历396 人,占少数民干部总数的3 7.8%;中专及以下学历 476人,占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4

5、 5.5%,大专以上学历比率比 1995 年提高1 9.8%。具有高级职称51人,占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 4.87%,中级职称263 人,占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 2 5.1%,二者之和所占比率比1995年增长 5.4个百分点。干部年龄结构。我区少数民族干部35岁以下的358 人,占其总数的3 4.2%;36岁-45岁的少数民族干部371 人,占其总数的3 5.4%;46-54 岁的少数民族干部 253人,占其总数的 2 4.2%;55 岁以上的少数民族干部 65 人,占其总数的 2%。二、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开展情况近年来,大兴安岭地委、行署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把培养选

6、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少数民族干部选配方面的政策,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从而加强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使广大的少数民族干部在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省 13个地市中走在前列,受到省有关部门的好评。第一,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和省关于民族工作的指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增强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责任意识。近年来,地委和行署领导班子把党的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纳入干部学习的基本规划之中,列入班子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意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规划要求和黑组

7、通字13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 2001-201X年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规划的通知文件,作为工作的重点和主线,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和讲政治的要求出发,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巩固和发展新型民族关系、维护国家的团结和统一、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作为工作的指导思想,据此,地委、行署始终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大力推进。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培养选拔工作措施。地委、行署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文件精神,在 1995 年指定下发全区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党干部五年规划和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根

8、据黑龙江省2001-201X 年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区地域特点、民族情况的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意见,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以及要采取的主要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管理,抓好检查落实。为了把培养选拔工作落到实处,地委要求各县级党委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每半年向地委汇报一次培养选拔工作情况,一把手要对本地本单位培养选拔工作负全责,并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工作总结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

9、作的检查总结的报告。地委组织部每年都会同民族宗教局对各地各单位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同时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督促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落实。三是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地委组织部和各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参谋的同时,还认真听取民族宗教局意见和建议,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各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配备和少数民族干部的使用工作;在选拔!-NextPage少数民族干部时,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等部门也积极主动向党委组织部门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目前,我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组织部、统战部、民族宗教局、等部门协调配合,具

10、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抓好舆论宣传,形成有利于少数民族干部成长的良好氛围。地委在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基础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的作用,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文件精神、少数民族干部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重要性以及推动我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同时大力宣传少数民族干部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先进事迹,扩大他们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为培养选拔少民族干部成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第 二,从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理论和文化素质入手,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促进少数民族干部的健康成长。地委、行署坚持把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综合素质作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重点,

11、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落实。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制定了系统的培训规划,通过各级党、干校分期分批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专门培训。突出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学习教育,帮助他们掌握基本理论,增强政治意识,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重点进行了市场学、营销学、宏观经济管理等市场经济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他们适应市场经济和带领本民族人民致富的能力。几年来,全区地县两级党、干校共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 14 期,培训少数民族干部 546人次;举办少数民族科级干部培训班4 期,培训少数民族科级干部 126人。选派到中央、省委党校学习42人次。仅201X年至今就有 11 人参加省民委举办

12、的培训班,并到广西、云南、深圳等地进行了调研。在组织理论培训的同时,切实抓好对他们的后续教育,5 年间共有 26 人次到民族院校或其它大中专院校进修。二是强化实践锻炼。为了让少数民族干部在实践中提高本领,尽快成熟,地委采取给他们压担子和定向锻炼的作法,有意识地安排部分少数民族干部到关键岗位、重要部门或急难险重工作中培养锻炼,让他们在实践中了解全局,丰富领导经验。1996年以来,对比较成熟的20多名优秀少数民族干部,通过下派、上挂、包扶、任县长助理、科技副职和参加促农工作,让他们经受锻炼,促其尽快成长。1997 年、1999 年、201X 年和 201X 年,地委还选派呼玛县、塔河县 4名鄂伦春

13、族副县长选送到国家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建材局、江苏省宁波市政府和宾竟市丰台区政府挂职锻炼,使他们开阔视野,积累经验,提高能力。三是扩大交流,使少数民族干部经受多种岗位锻炼。1996 年以来,地委、行署对 129名少数民族处、科级干部进行了党政轮岗交流、县区与地林直机关上下交流、地林直职能部门之间交流。通过交流,培养锻炼了一批既懂经济又懂党务,既有基层领导工作经验又有机关宏观管理经验的少数民族干部,开阔少数民族干部的视野,优化了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使少数民族干部经受了不同层面、多岗位的锻炼。三是从基础入手,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地委把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工作纳入全区后备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在坚持定期民主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制度、考察班子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制度基础理论上,按照总量平衡、备用结合的原则,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质、结构合理的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严格坚持选拔标准和条件,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及时把具备一定领导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纳入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保证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使用的需要。同时对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随时调整和充实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目前,我区县处级后备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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