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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 年北京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第三方督导及质量控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HTC-FW-2016-0195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2016 年 6 月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7第三章 技术要求 .20第四章 评审办法 .24第五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32第六章 合同格式 .533第一章 2016 年北京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第三方督导及质量控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
2、关规定,现对 2016 年北京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第三方督导及质量控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2016 年北京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第三方督导及质量控制项目项目编号:XHTC-FW-2016-0195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齐晧涛、李加斌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99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318 号联系方式:庞科长,010-63547107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齐晧涛、李加斌 010-63905999
3、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 88 号豪苑大厦 B 座 30 层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42016 年 7 月开始,北京市将针对全市 47 万持证残疾人开展登记工作,覆盖北京市 6859 个社区,登记调查成果将转化为北京市编制残疾人事业规划、有针对性加强残疾人工作的主要依据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委托第三方公司作为项目督导进行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工作,目的是为了提高残疾人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质量,对人为误差进行有效控制,切实保障通过登记建立的数据全面、真实、可靠、确保登记对象的不重不漏,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合理。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一、
4、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一)、报价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 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合格有效;业务范围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 “市场调查”。(2) 具有市场调查统计方面的专业技术、专业人员,有从事 2 个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经验;(3) 运营 5 年以上,具有良好信誉。
5、(三)、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114.7181 万元(人民币)谈判时间:2016 年 07 月 11 日 14:005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 年 06 月 29 日 09:30 至 2016 年 07 月 05 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 88 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 B 座 30层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二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等资格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需复
6、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办理报名及购买文件事宜。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报价。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 年 07 月 11 日 13:30 至 2016 年 07 月 11 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 年 07 月 11 日 14: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四、其它补充事宜: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 址:北京丰
7、台区菜户营东街甲 88 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 B 座 30 层邮 编:1000556E-mail: 电 话:010-63905999传 真:010-63905988联系人:齐晧涛(分机 5931)购买磋商文件及磋商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账 号:110902295610703五、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齐晧涛、李加斌项目联系电话:010-63905999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7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及前附表本表关于竞争性磋商的具体要求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 文件主要内容
8、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1 项目名称 2016 年北京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第三方督导及质量控制项目2 采购人 北京市残疾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3 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联 系 人:齐晧涛、李加斌联系电话:010-63905931地 址:北 京 市 丰 台 区 菜 户 营 东 街 甲88号 鹏 润 家 园豪 苑 B座 30层4 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5 实施周期 详见服务需求6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 变动的内容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1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其他文件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
9、成部分。2 竞争性磋商语言 中文3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天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档1份(U盘1份)5 磋商保证金金 额:贰万元整(¥20,000.00)要 求:(1)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北京地区)支票,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报价保证金。(2)报价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报价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报价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3)报价人在办理报价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磋商保证金对应的磋商项目名称或编号。(4)报价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建议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前
10、递交,以确保及时到账8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帐 号:110902295610703响 应 文 件 的 递 交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 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16年7月11日14时(北京时间)地 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2 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2016年7月11日14时(北京时间)地 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磋 商 和 评 审1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2 资格审查本项目报价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报价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
11、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竞争性磋商或成交资格被取消。9竞争性磋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2.2 “代理机构”系指新华招标有限公司。2.3 “报价人”是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指由
12、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2.6 “响应文件”是指报价人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向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2.7 “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报告、成交报价人确定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2.8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2.9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2.10 “服务”是指除货
13、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 号)。2.11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102.12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13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3.报价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条的基本条件;(2)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4)采购文件和法律、行政
14、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与其他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报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4.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如何,报价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报价人代表为报价人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价人代表不是报价人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本项目不适用)6.1 除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
15、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报价人。6.2 报价人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须知第 3 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报价人基本资格条件;11(3)除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报价人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报价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本项目不适用)7.1 报价人应按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报价人自己负责。7.3 采购人不对报价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报价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经财政监管部门审核管理,并经进口论证后方可采购进口产品。9.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 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