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计税依据、申报与缴纳、税收优惠的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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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税依据、申报与缴纳、税收优惠的基本规定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一、计税依据(一)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又称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营业额一般为收入全额,含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特殊情况下为收入差额,允许减除特定项目金额;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同时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关于折扣的处理原则: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

2、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规定的可扣项目范围内,凭合法有效凭证扣除。合法有效凭证指:(1)境内对方开具的发票;(2)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财政票据;(3)境外单位和个人的签收单据,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的真实性质疑的,可要求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

3、均价格核定;(3)按下列公式核定: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二)营业税税额抵免(掌握)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004 年 12 月 1 日起,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的税额=价款(1+17%)17%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例题单选题】某演出公司 201

4、3 年 2 月演出收入 200000 元,当月购买一台税控收款机,支付 3744 元并取得普通发票,经税务机关确认,其当月应纳营业税( )元。案】C【解析】当月应纳营业税=2000003%1+17%)17%=6000456(元)。二、营业税申报与缴纳的基本规定(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地纳税情况中 6 个月未申报的处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二)纳税地点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

5、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三)纳税期限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 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 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以 5 日、10 日或者 15 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 1 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的规定

6、执行。三、营业税税收优惠的基本规定起征点规定: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课税对象免征额的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起征点照顾的是低收入者,免征额则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2011 年 11 月 1 日起按期纳税的 月营业额 500020000 元按次纳税的 每次(日)营业额 300500 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依据财税201352 号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3 年8 月 1 日起,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 2 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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