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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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为规范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上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和上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一)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管委会(包括管委会及各下属投资公司)投资的列入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项目。(二)虽未列入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经审定批准实施的新增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局是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按照工程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分工负责做好前期编报、过程控制及后期管理等工作。财务稽

2、查局是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工程招标监督、经济合同审查、支出预算管理、工程预(结)算,工程变更、计量计价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查管理以及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二、 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管理(一)年度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年度建设项目计划由规划建设局会同经济发展局、财务稽查局、投资合作局、新区国土分局等有关部门提出初步方案,经管委会审查报市政府确定。2需新增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审定程序与审定年度建设项目计划相同,经市政府同意后纳入年度计划。 (具体流程见附件)(二)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可行性研究

3、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方案和经济上是否合理可行及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达到有关规定的规范要求。(三)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应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其中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大于 50 万的项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应评估审核报告;50 万元及以内的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项目由财务稽查局审核。 (具体审核规则见附件)初步设计的建设规模及投资概算比立项的建设规模及投资概算超过 10或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需重新报批和审定。(四)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完成后,按上虞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4、的规定报送市主管部门审批,或管委会根据授权权限,做好有关审批工作。(五)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由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施工图的设计及审查。施工图审查应委托施工图设计同资质或以上的设计图审中介机构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后修改完善。三、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3(一)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采取公开招标办法。50 万元以上工程进市招标投标中心招标;50 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由管委会自行组织招标,自行组织招标由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承担招投标中心工作职能,财务稽查局做好招投标监督工作。(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资料由规划建设局负责编制,财务稽查局在编制拟招标项目预算标底的基础上,同时做好招标资料的预审。 (具体

5、审核规则见附件)(三)委招投标中心负责对招标资料进行审查,并报项目建设分管领导签批建设工程招标申请表、备案表或不宜招标审批表。(四)管委会自行组织的招标项目,原则上实行公开招标。有特殊要求的,经管委会主要领导或经授权的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可采用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资料报送市招标投标监督办备案。(五)勘探、设计、监理、造价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中介招标,参照上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四、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一)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单位应当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事项的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履约保证。 (具体审核规则见附件)(二)工

6、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应按规定与经招投标方式确定的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建设单位和项目施工4企业之间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联系活动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不得擅自转让建设工程监理业务,在重要的工程部位和隐蔽工程施工时,要实行旁站检查,现场监理,维护管委会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三)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的管理。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建设,需调整和变更的,按照“保证质量、确保工期、确保安全、控制投资”的原则进行,未经正式批准或变更资料不全的不得实施变更。具体项目变更按以下程序确定:1、变更额度在 5 万元以内,由业务科局提出书面变更意见报分管领

7、导审批,同时变更实施前由财务稽查局负责报专业审计分局备案,在工程结算审计时审核确认。2、变更额度在 5 万元(含)以上, 10 万元以内,由委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同意。同时工程实施前由财务稽查局负责报专业审计分局审核确认。3、变更额度 10 万元(含)以上,50 万元以内的由委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同意,并经专业审计分局审核后,报市分管建设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50 万元(含)以上变更管理权限按上虞市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执行。(四)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建设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及5现行工程技术验收规范等文件资料,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

8、收由规划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业务部门参加。五、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一)财务稽查局拨付建设资金按工程项目合同款额的 20%预留,用于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后的资金清算;其中工程项目合同款额的 10%款额扣留,作为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建设资金的支付需经财务稽查局审核后支付。(二)工程建设项目如有下列情形的,暂缓或停止拨付资金:1、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2、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3、工程量计量几方意见不统一,或工程款额支付已超进度的;4、超概算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概算调整或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调整的;六、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一)工程建设项

9、目竣工后,规划建设局应责成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财务稽查局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初审,并报送专业审计分局审定。 (具体审核规则见附件)(二)管委会可直接指定有关法定机构对重大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进行抽查和审核。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必6须密切配合,确保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对拒绝配合的单位,停付工程拨款。三、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和竣工验收完毕后一个月内,由财务稽查局向市有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手续。七、建设投资项目的监督(一)园区纪委、监察室按工作职责,加强对项目管理、建设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各类社会中介机构行使职责的履

10、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监察结果。(二)设计、咨询、评估等社会中介机构在对项目进行咨询评估时结论失实违反规范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三)施工、监理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项目质量问题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没收质保抵押金,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领域失信企业名单” ,禁止该施工、监理单位及其相关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在园区承接相关业务 1 至3 年。(四)管委会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审批、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提交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八、其 它(一)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

11、起实施。7(二)管委会以前印发的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附 1: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流程附 2:工程建设项目内审规则8附 1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流程1委招投标 委主任会议确定,报市发改局2 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委招投标3市财政委经发 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4 委经发 委经发、财稽5 委财稽委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草案工程设计招标方案、初设及概算编制环评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立项(工可) 批复土地预审意见方案、初设及概算审查方案、初设及概算批复施工图审查资金来源审核表项建书(工可)招标 项目初定编制项建书(工可)施工图设计项目确认委年度政府投

12、资项目9市规划局 委财稽6相关科局委财稽7委财稽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办理规划二证编制招标文件,招投标全过程,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项目施工管理结算审计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工程计量审核、核付项目变更申请编制标底10附 2工程建设项目内审规则一、50 万元及以内的项目概算审核1、审核时限为 1-3 个工作日(资料齐全正式受理之日算起,下同)。2、送审资料:(1) 建设项目概算(50 万元及以下)审核单;(2)经批复的项目立项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3)初步设计文本;(4)概算书。3、按有关规定审核后,财务稽查局应把审核意见书面反馈送审科局。二、招标项目的施工图预算编制1、编制时限原则按联系单”的要求完成。2

13、、送审资料:(1) 建设项目预算编制告知单(附表);(2)已经过审查的完整施工图文件二套。3、按有关定额编制后,财务稽查局应把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回复给送审科局,同时送市专业审计分局审核。三、零星项目的预算审核1、办理时限为 1-3 个工作日。2、送审资料:(1) 零星项目预算审核单;(2)项目预算。113、财务稽查局审核后,财务稽查局应把审核意见书面反馈送审科局。四、招标资料审核1、办理时限为 2-5 个工作日。2、送审资料:(1) 建设项目招标资料预审单(2)立项批准文件(3)概算批复(4)招标文件(5)招标公告(6)评标办法(7)工程量清单3、财务稽查局审核后,财务稽查局应把审核意见书面反馈

14、送审科局。五、建设合同审查1、办理时限为 2-5 个工作日。2、送审资料:(1) 建设合同审查单;(2)招标资料审核时所需的全部资料;(3)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4)中标通知书;(5)招标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6)建设工程招标申请表或经市招标投标监督办批准的备案表;(7)初拟的合同文本;12(8)廉政风险金缴纳证明;(9)合同履约金缴纳证明;(10 )相关的政策性规定文件。3、财务稽查局审核后,应把审核意见书面反馈送审科局,并留存备档。 六、工程变更审核1、办理时限为 2-5 个工作日。2、送财务稽查局审核时所需资料:(1)经相关部门签具明确意见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审核单

15、;(2)拟变更的预算;(3)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变更施工图文件;(4)变更原因及必要的证明性材料。3、财务稽查局按有关规定审核后,应把审核意见书面反馈送审科局。七、工程计量计价及款额审核1、办理时限为 2-5 个工作日。2、送审资料:(1)经相关部门签具明确意见的建设项目工程计量及款额审核单。为真实反应建设进度,必须在每月 10 日前把上月的工程计量情况报财务稽查局。(2)施工单位提出的,并经驻地监理、总监、建设经办科局核准并签具明确意见的计量报表及附件。3、财务稽查局审核后,应把审核意见书面反馈送审科局。13八、工程结算审核1、办理时限根据市专业审计分局审定日期。2、送审资料:(1) 建设项目结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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