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纽带个体工商经营户灵活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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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XX 县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金 纽 带 ”个 体 工 商经 营 户 灵 活 贷 款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的 通 知联社各部室、信用社、分社:现将XX 县农村信用合作 联社“金纽带”个体工商经营户灵活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社主任必须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抓好落实执行。一、认真把握办法要领,全面推进个体工商户评级授信工作“金纽带 ”个体工商 经营户灵活贷款 产品是我县农村信用社基于 XX 县域个体工商行 业的发展现状,在细分市场的基础上,本着“做大规 模、做优产业、做强实力、多方共赢” 的宗旨为城镇个体工商户量身打造的一款“便捷、灵活、高效” 的

2、信贷产品,旨在为我县农村信用社与城镇个体工商户找到更加紧密、更加契合的融入点和合作纽带关系,助推城镇个体工商户实现蓬勃兴业,继而促进我县农村信用社乃至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各信用社要在充分认识当前竞争态势的前提下,有针对性、有前瞻性、有控制性地做好城镇个体工商户评级授信工作,要认真把握办法要领,严格评审条- 2 -件,凡是客户现有不良贷款的,一律不得参加评审,要采取“黄金客户 点带动,逐步 辐射面展开” 的方法,善于做好自身宣传(标语:“金纽带 ”个体工商户灵活贷 款是城镇个体工商户发家致富的好帮手)与客户宣传相结合等措施,迅速把该项信贷产品打造成为众多个体工商户赖以生存的纽带产品和致富

3、推动平台,为我县农村信用社牢牢占领住城镇个体工商户市场奠定坚实基础。二、定期回访,定期检查,确保该项机制长期持续发展各信用社必须定期召开座谈会或采取上门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尤其是在发放贷款后按季上门做好贷后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的需求,倾听他们的心声,为不断创新完善个体工商户信贷产品体制机制作出应有的努力,更进一步地密切相互之间的“鱼水关系” 。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定期做好贷后监督检查工作,要把对该项信贷产品的检查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的范畴,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确保该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为 XX 县农村信用社健康可持 续发 展作出应尽的贡献。XX 县农

4、村信用合作 联社办公室- 3 -XX 年 X 月 XX 日- 4 -XX县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联 社 办 公 室 2013 年 6 月 30 日 印 发 共印 45 份XX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纽带”个体工商经营户灵活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 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个体工商行业经营户的力度,充分发挥我县农村信用社“方便、快捷、灵活” 的经营优势,切实满足个体工商户“短、频、小、急” 的资金需求特点,继而促进我县个体工商经营户信贷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贷款通则、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办法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个体经营户评级授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5、,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 所称“金纽带”个体工商经营户(以下简称“个体经营户 ”)是指从事合法生 产经营 活动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非法人资格私营企业的承包人或承租人等。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个体经营户灵活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对辖区内的个体工商经营户以资信调查为基础,以信用状况、生产经营发展能力为核心,设定相应评定指标,采取量化评分方式对个体经营户授予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的授信信用贷款。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个体经营户综合授信是对评定相应信用等级的个体经营户在一定时期内贷款的最高授信额度。信用社以各种贷款方式向客户家庭提供的信用贷款余额之和不得超过最

6、高授信信用限额,超出 20 万元额度需求的,必须先偿还后按XX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体工商户评级授信贷款管理办法(暂行)(松信联办发2013 21 号)要求逐级- 6 -上报审批。第五条 个体经营户授信实行“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原则,保证评级授信科学、客观、公正、严谨。第六条 本细则所称贷款人是指 XX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辖内办理贷款业务的营业机构。第二章 评级对象基本条件第七条 个体经营户评定条件:(一)年满 18 周岁(含 18 周岁)至 65 周岁(授信期限+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 ),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 XX 籍公民; (二)申请人具有合法的居住证明,并有固定的住所和相对固

7、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自有); (三 )有 稳 定 、合 法 的 收 入 来 源 ,有 按 期 偿 还 贷 款 本 息 的 能 力 。(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从事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列为信用评级对象。(一)提供虚假资料或恶意骗取银行信用的行为;(二)有未结清贷款划为次级类(含)以下或有未结清核销、置换贷款的;- 7 -(三 )首 次 与 本 社 发 生 信 贷 关 系 且 信 用 报 告 所 列 任 一 贷 款 记录 “最 高 逾 期 期 数 ”大 于 3(含 )的 ,提 供 无 恶 意 违 约 证 明 的 除

8、外 ;(四)被法院强制执行偿还本社债务的;(五) 逃废本社债务的;(六)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或被纪委“双规” 的或因犯罪受到法律处罚的;(七)业主、投资人、承包人、承租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八)业主、投资人、承包人、承租人吸毒的;(九)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 评级资料第 九 条 评 级 对 象 应 提 供 以 下 资 料 并 保 证 其 内 容 的 真 实性 。(一)申请书;(二)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有效婚姻证明;(四)经营场所证明(照片一张);(五)固定住所证明材料;(六)偿还能力证明材料;(七)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经

9、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年检);- 8 -(八)合伙人还应提供合伙经营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九)利益关系人承诺书;(十)征信查询授权书及征信资料;(十一)与我社往来记录(存折复印件或流水清单);(十二)授权扣划款协议书;(十三)其它要求提供的资料及合法性材料,如特种行业及涉及安全经营行业的等。(十四)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四章 评级指标设置及等级划分第十条 个体 经营户信用等级设定统一的评级标准,实行百分制。按“金纽带 ”个体工商经营户 灵活贷款评定表设置的标准进行评分,并按得分高低分为优秀、较好、一般和等外级五个等级。优秀:市场竞争力很强,经营管理水平很高,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信誉状况很

10、好,不确定因素对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较好:市场竞争力强,管理水平高,未来经营与发展易受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可能会产生波动,信誉状况好。一般:市场竞争力一般,管理水平一般,偿债能力一般,未来经营与发展受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较大,盈利能力和- 9 -偿债能力会有较大波动,信誉状况一般。等外级:收入状况存在严重问题,偿债能力很弱,信誉状况很差,风险很大。第十一条 个体经营户信用等级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评定:(一)优秀:信用等级评分在 90 分(含 90 分)以上;(二)较好:信用等级评分在 80 分(含)至 90 分;(三)一般:信用等级评分在 60 分(含)至 80 分;(四)

11、等外级:信用等级评分在 60 分以下的。原则上只受理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在一般级(含)以上的贷款申请,等外级以下的不予评级授信。第五章 最高额授信额度第十二条 最高授信额度是指在测算个体经营户最高授信额度理论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测算出对客户所能承受的理论最高风险限额。第十三条 授信系数依据客户的信用等级确定为:(一)优秀的授信系数为 1;(二)较好的授信系数为 0.9;(三)一般的授信系数为 0.7;(四)等外级的客户,列入逐步退出的客户范围,不得进行授信,授信系数为 0。- 10 -第十四条 个体经营户的最高授信额可参照下述公式计算最高授信额理论值、再综合分析相关因素的方法(或两者按

12、照孰低的原则)进行确定,其中折扣率不得高于 70%。(一)最高授信限额(理论值)=有效抵押物总额*折扣率*授信系数(二)最高授信限额(理论值)=(经营收入+ 家庭其他收入)*50%*授信系数第十五条 授信额度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循环使用” 的动态 管理原则。 第六章 评级授信基本流程第十六条 设置 调查评估岗、评级授信岗、审查核准岗、审批决策岗等岗位履行评级授信工作职责。第十七条 个体 经营户评级授信按受理客户申请、调查评估、评级授信、审查、审批和登记步骤进行。(一 )受 理 客 户 申 请 。客 户 申 请 贷 款 业 务 ,由 信 贷 人 员 按 照XX 县 农 村 信 用

13、 社 贷 款 管 理 办 法 (松信 联办发20138 号) 有关 规 定 办 理 。(二)调查评估。信贷人员按根据 XX 县 农 村 信 用 社 贷 款 管理 办 法 (松信联办发 20138 号) 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受评对象进行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并遵循双人调查、实地查看、真实反映的原则。调查评估人员对其调查评估的内容负责。- 11 -(三)评级授信。信贷人员在调查评估的基础上,根据评级对象类别,按“金纽带 ”个体经营户灵活 贷款信用等级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的计分标准进行评分,并对个体经营户最高授信额度进行测算,同时填写评定表、审批表报审查岗人员审查。评级授信人员对出具的评级授信结果负责

14、。(四)审查。审查核准岗人员对信贷人员移交的相关资料、调查报告、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授信额度等进行审查,作出自己的审查结论,填写评定表和审批表,提出给予客户授信额度的意见,连同相关材料提交审批核定。审查核准岗对出具的审查结论负责。(五)审批。按照联社相关规定,10(含)万元以下的由信用社贷审小组审批;10 万元至 20(含)万元的贷款按 XX 县 农村 信 用 社 贷 款 管 理 办 法 (松信联办发 20138 号) 规 定 报 联 社相 关 职 能 部 门 审 批 。审批决策岗对出具的审批结论负责。第七章 评级授信和贷款发放第十八条 个体经营户评级授信的有效期限。评级授信有效期为 3 年(含

15、 3 年),自审批通过之日起算,有效期满后,个体经营户的评级授信自动失效。第十九条 动态调整。授信有效期内,要注意掌握客户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并视其变化程度调整信用等级及授信额度。调整程序与原评定程序一致。- 12 -第二十条 信用等级的监控与调整。(一)客户以虚假资料骗取较高信用等级的,一经发现应立即取消其信用等级。(二)资信水平明显下降的客户,信贷人员要分析原因并提出反馈意见,必要时按评定程序变更客户信用等级。(三)对需要调高信用等级的,客户提出申请,按照评定程序进行调整。第二十一条 授信额度的调整与终止。(一)在授信额度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对该客户进行重新评价,对该客户的授信额度

16、、授信期限等进行调整,并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1、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2、客户出现重大事故和大额赔偿等重大事项;3、与客户经营相关的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4、国家宏观政策和行业政策发生重大调整;5、贷 款 人 认 为 有 可 能 对 客 户 的 授 信 业 务 产 生 影 响 的 其 他 重 大 事项 。(二)个体经营户信用记录、经营状况、有效担保等发生变化后,可另行计算调整综合授信额度,但必须逐级报批。新客户的授信额度当年内不得调高,除非其能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低风险担保。(三)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用社应终止其剩余额度- 13 -的使用:1、因还款能力下降而造成贷款逾期的;2、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结果为次级(含)以下;3、转移贷款用途;4、采取欺诈手段骗取信用;5、利用信贷资金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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