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斯优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0t机械配件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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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 行)项 目 名 称:600t/a 机械配件生产加工建设项目建 设 单 位:济宁市斯优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7 年 8 月 01 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总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

2、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600t/a 机械配件生产加工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济宁市斯优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马树宝 联系人 赵立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康泰路 266 号济宁锐博公司院内联系电话 18853799197 传真 - 邮政

3、编码 272000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康泰路 266 号济宁锐博公司院内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 代码 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占地面积(平方米) 1176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5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6.0%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背景、概况济宁市斯优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一个高起点、高科技、高质量、高效益的全新标准的现代化企业。主要从事专用机床与组合机床的设计、制造与安装;各类工装的设计、制造与安装;各种工矿设备、液压支柱等维修、精益加工;承接各类机械部件的批量生

4、产与加工。济宁市斯优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投资 50 万元,引进国内先进的生产加工设备,租赁济宁市高新区康泰路 266 号济宁锐博公司院内的闲置厂房,建设 600t/a 机械配件生产加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理(国务院第 253 号令)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济宁市斯优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济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接受委托后,评价人员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按有关环评技术规范及环保局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于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新

5、修订的 2013 年 2 月 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3、项目建设与省厅 263 号文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鲁环函2012263 号分析所建工程预约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符合性。表 1-1 项目建设与 263 号文符合性一览表原 则 具体要求 建项目情况 符合性一、基本原则(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建议书批复。

6、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可直接申请办理。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备案手续。本项目为备案制项目,已取得立项备案手续。符合(二)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符合(三)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

7、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本次评价包含环境风险评价章节,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及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符合(四)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8、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限制及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符合3 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

9、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等,位于南四湖自然保护区之外(五)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限批范围内。符合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 15 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 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项目与南水北调核心区 12.5km 范围外,在

10、南水北调重点保护区内;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济宁高新区银河水务有限公司(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符合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也不属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符合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的的项目 符合(六)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高新区不属于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

11、善指标的区符合4 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 域。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一)涉及重金属排放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严格把关,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必须有市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环评审批。2.遵循按照“以大代小” 、“ 以新带老 ”以及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 减量置换”原则,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指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达到规划目标要求。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4.对涉及铅等重

12、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选址,市、县环保部门应出具预审意见。5.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发展规划和当地工业区设置规划。(二)造纸等高耗水行业 造纸行业必须符合省级造纸行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三)石油化工行业1.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2.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3.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4.不得审批 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四)印染及染料行业

13、必须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五)农药行业 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六)热电行业1.新建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的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2.项目建设应符合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本项目不属于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高耗水行业项目、石油化工行业项目、印染、染料行业项目、农药行业项目、以及热电行业项目。符合5 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由表 1-1 可知本项目可以满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评

14、审批原则(试行)(鲁环函2012263 号)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设计条件的符合性。4、规划、土地政策的符合性该项目为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项目用地为租赁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康泰路 266 号济宁锐博公司院内的闲置厂房(租赁合同见附件 1),无需新征土地。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目录(2012 年本)中规定项目,也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禁止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见(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建设厅 2007 年 6 月11 日)中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由以上分析可知,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5、相关政策,选址符合相关的土地使用政策,选址恰当。5、项目建设地理位置和厂区总平面布置本项目厂区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康泰路 266 号济宁锐博公司院内,该区域水、电、路、通讯等各项基础设施完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十分便利,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根据项目加工产品特点,力求加工流程顺畅简捷,厂区面积利用系数符合规范要求。并具有功能分区明确,厂区舒适、美观的特点。建设项目占地面积 1176 平方米。厂区内地势平坦,交通方便,总平面布置符合工业企业布置标准、利于产品及原料运输和符合安全生产。根据加工流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要求,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合理布局,具体见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2。6 产品方案表 1-2 产品方案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规模(t/a)1 机械配件 - 6007 主要生产设备表 1-3 设备明细表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台数1 数控车床 500*1000 CK6150Z/3 台 12 数控车床 CAK6150C 台 23 普通车床 CDE6240A 台 26 4 万能铣床 X6128 台 15 摇臂钻床 Z3040*10 台 26 卧式铣镗床 TP*6111B 台 17 双立柱卧式带锯床 GZ4240 台 18 数控切割机 G-6000 台 19 逆变式 CO2 气体保护焊机 NBC-500 台 110 逆变式 C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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