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乘旦 欧洲国家形态的阶段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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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钱乘旦 欧洲国家形态的阶段性发展:从封建到现代2008-11-18 15:55:23 钱乘旦 摘要: 本文讨论欧洲国家形态的变化问题。从中世纪晚期开始,欧洲国家形态向近代演变,尽管在不同地区、国家演变的过程不同,但演变的方向和阶段却呈相同性,表现为依一定的顺序阶段性地发展,而这一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现象,似乎尚未被学术界注意到。本文通过梳理史实,呈现这种阶段性的发展现象,并试图对其转变的原因与机制进行探讨。在欧洲发生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转型的过程中,政治发展有明显的阶段性。这种阶段性之所以特别引人注目,不仅在于每一个阶段都体现着当时社会的需要 ,而且在于几乎每一个欧洲国家都经历了同样的阶段发展,按

2、一定的顺序依次从某一个特定阶段进入下一个发展阶段。尽管各国在发展的速度上有快有慢,发展的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但这种发展的顺序却几乎都是一样的。这就使人们不禁自问这种现象是否隐含着某种必然性? 如果是, 它意味着什么? 下面这篇文章就试图对这个现象做一些探讨 ,并对其中可能包含的意义做某种解读。封建国家在英国历史评论杂志担任过主编的约翰罗伯茨曾经说:“近代世界的政治结构有两大基本概念,一是土地应划分成统一在独立当局之下的区域 ,它们在确定的疆界内有决定其内部事务的最终发言权。二是这些区域只要有可能,就应该由具有一体感的人们所居住 ,他们形成民族关系或民族性。”1 46 这里提到的就是近代民族国家

3、最重要的两个因素 ,即国家主权与民族一体性。具备这两个因素的政治实体,是近代意义上的国家。但在中世纪欧洲 ,封建国家所缺乏的正是这两个因素。中世纪欧洲是一个只有“领地” 没有“国家”的大世界, 由基督教充当文化与意识形态的纽带,把各地区松散地联结在一起。由于实行土地分封 ,大小领主都把领地视为个人私有,在领地上行使近乎完全的司法权与行政权。这种情况造成两个后果,一是所谓的“国家” 只含有地理上的意义,即仅指某一特定的地区而已,比如“英国” 是指英格兰这个地区“, 法国” 仅指法兰西这个地区“; 国家” 与权力没有重叠“, 国家主权”这个概念当然也就不存在。事实上,在任何一个所谓的“国家” 中都

4、有许多领地, 而每一个领地都可以是一个准独立的政治单元。国家也许有一个名义上的政治代表,即君主(prince) ,但君主也只把国家看作是他自己的私人领地,他把这个领地分割成许多片,然后分封出去,同时也就把权力分散到各个领地上去。在这个方面他和其他领主没有两样,而事实上所谓的 “土地分封”正是从他那里开始的。因此中世纪封建国家的第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中央权力或缺 ,有时甚至连中央权力机关都没有,也没有中央政府必不可少的所在地首都。权力与土地一起逐级分散下去,在任何一级上都积聚不起足够的凝聚力,无法形成稳固的经济政治体。中世纪欧洲的政治力量因此建立在个人效忠的基础上“, 国家”这个概念太抽象了, 不

5、存在个人对“国家 ”的忠诚。由于社会的分散状态 ,“民族”这个概念也就十分模糊,这就导致第二个后果,即权力与民族属性无直接关系。在一个民族内部,权力是裂解的;在不同民族之间又形成交叉状态。换句话说,领地分封制从理论上说可以给任何人以领地权 ,于是这个“任何人”就可以不区分民族属性 只要封主高兴,就可以把土地分封给任何人 ,从而使他得到这个“国家” 的一部分权力。比如说,在中世纪欧洲,英国的国王曾经在法国领有 2P3 的领土, 因此,他虽然在名义上是法王的臣属,在事实上却享有法国 2P3 的权力,而他又把这些权力分割给他的臣属。他的臣属可以是随他前来法国的英国贵族,但也可以是愿意臣服于他的法国贵

6、族。于是,权力的交叉分配是与民族属性无关的,它只建立在土地分封及由此而出现的个人效忠关系上。类似的现象在欧洲封建时期比比皆是,比如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在很长一段时期中不仅领有奥地利而且还是波希米亚(捷克) 国王、匈牙利国王、意大利好几个小邦的领主(公爵和伯爵等等) ;勃兰登堡选帝侯则在接受了波兰的领地后, 成为波兰国王的臣属,因而分享了一部分波兰王国的权力。由此可以意识到,中世纪欧洲人更知道自己属于哪一个领主 ,在哪一个领地上,而不必关心这个领主是不是自己的同“国”人 君主不分国界, 臣民也无论民族。除了以上这种情况,还要再加上天主教会在西欧世界的世俗权力 ,才能理解中世纪欧洲权力分裂的程度。

7、作为超国界的世界性组织,教会的权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征税权,对所有天主教国家收取十分之一的生产品(什一税) ;二是司法权 ,凡是涉及教会的人和事,包括全体教士在内,其司法管辖权属于教会。因此,教会不仅是一个国际性的宗教组织,而且是一个国际性的权力组织,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教权甚至被宣布为是最高的权力。君主与教会分权,贵族与国王抗衡,这就是欧洲中世纪的全部政治史。这种情况使欧洲在一千年中四分五裂,权力分散,没有集中的权力,也就不可能有在集中的权力保护下的经济发展及对这种发展的冲动。和世界其他文明地域相比,欧洲在中世纪相对落后 ,权力太分散是一个重要原因。封建分裂最好的例子就是德意志。“德意

8、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 在成立后经历了大约一百年短暂的强盛时期后就权力解体了,大大小小的邦君在各自的领地上行使近乎完全的统治权,他们不仅可以自铸钱币、自定法律、自施行政 ,最后甚至还取得了彼此间的相互宣战的权力,各邦视他邦如同外国。这种状况把德意志拖进分崩离析的灾难深渊 ,它政治黑暗,国力羸弱,最终变成欧洲列强角逐的战场。德国后来在近代发展中步步落后,处处表现出中世纪分裂的后遗症,在欧洲历史上留下一个重大教训。然而即便在中世纪权力比较集中的英国,国王与贵族间的斗争也未曾中断过。13 15 世纪的两百多年中, 英格兰始终深陷在各式各样的领地战争中 若不是国王与贵族争夺权益,就是共同到国外去争夺领

9、地。中世纪史专家沃伦霍莱斯特曾描写中世纪这种频繁的战争状态:“中世纪盛期,战争极为普遍,不仅发生于国王与大公之间,邻近的贵族与小城堡主之间亦常发生战事。.对某些人来说,除了与敌人任何敌人 开战之外, 就没有别的事可做。 ”2 事实上中世纪的统治集团骑士,正是以战争为业而混战不已的。战争在各地造成田原荒芜, 商业凋零,中世纪欧洲经济落后的停滞状态与权力分裂有明显的对应关系。尽管当代许多中世纪史专家都坚持说中世纪仍旧有很大的发展,并不像人们所想像的那么“黑暗”, 但中世纪的发展十分缓慢, 常呈现周期循环状态,这却也不容否认。总之,封建的权力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妨碍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它最主要的

10、特点是把社会撕裂成无数碎片,无法形成发展所需要的一体合力 ,也就是很难用社会本身来作为社会发展的推动力。因此,发展的需要使权力的集中成为必要。亨廷顿曾说 :“权威的合理化和权力的集中,不仅对于统一是必要的,而且对于进步也是必要的。权力的集中对于铲除旧秩序,摧毁封建特权和封建束缚,并为新社会集团的崛起和新的经济活动的发展都是必要的。 ”3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要想进步,就必须实行权力集中。专制制度本文作者曾表达过如下观点:“(现代的) 国家必须是统一的,因为不统一就不能把全国的人力、物力集中起来,形成一股统一的力量。.对欧洲来说,国家的统一就意味着消灭领地分封制,制止贵族割据,限制贵族权力,尤其要

11、剥夺他们在各自的领地上行使政权的权力, 而把权力集中到国家手里。”4 80 因此,统一的先决条件之一,就是权力集中 以“国家”的名义集中权力。到中世纪晚期,能够以“国家” 的名义把权力集中起来的力量, 恰恰就是封建国家在名义上的代表 王权。理解这一点并不难。在封建分裂的状态中,王权处于封建阶梯的最顶层,它从来就具有执行“国家” 职能的潜在优势。此外, 它的利益之所在是尽可能地把整个“国家” 置于最大限度的直接控制下,为此就要在政治、经济、宗教等各方面清除一切异己的力量。亨廷顿说:“现代化的敌对力量主要来自宗教的、贵族的以及地区的和地方的传统势力。”3 王权剪除这些势力,恰恰有助于国家的统一。因

12、此 ,王权的利益在这个阶段上是与“国家” 的利益相一致的,国家的统一于是就以王权为中心。权力的集中使王权变成专制的权力;而为了制服中世纪各种强大的分权力量,专制的王权又是必要的。由等级君主制向专制君主制的转变,是欧洲向现代国家发展的第一个阶段。王权能够集中权力,还在于它能充分利用“国家” 代表的身份。当民族的意识开始萌发时,王权可以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民族的利益,把自己与其他君主的抗争说成是本民族与外来民族的抗争。在另一方面,当“民族” 仍然是非常弱小时,它也不得不寻求君主的保护。于是,封建关系下封主对封臣的保护义务,这时就演变为君主对民族的 “保护”。专制王权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形成的。专制王权最

13、早在 15 世纪的伊比利亚半岛形成 ,尤其以西班牙为最典型。当时,在斐迪南二世和伊萨贝拉的联合统治下(1474 1504)“中世纪的行政管理经由漫长而逐渐地过程转化成文艺复兴式的国家”,而“ 所有这些改革的中心原则是:权力集中于国王”5 328 。几乎同时,权力集中的过程也在英国和法国出现,因此,弗朗西斯培根曾经把英王亨利七世( 1485 1509) 、法王路易十一(1461 1483) 、西班牙的和斐迪南二世统称为近代国家的“ 三个智者”。此后,在 16 、17 世纪,集中的权力又陆续在奥地利、瑞典、丹麦、俄国等地形成,并且在奥地利、西班牙所控制的领地上(如低地国家,两西西里,中南欧等) 扩

14、散开来,这样专制王权就成为欧洲的主要政权形式了。在这个过程中,谁先克服分裂状态 ,谁就走在了时代的前列,成为欧洲强国。西班牙和葡萄牙最早出现集中的权力 ,因此它们最早成为“超级大国”,居然可以在 15 世纪末 ,由教皇主持而瓜分世界,划定势力范围。此后 ,英国和法国也相继崛起,一个雄踞海上,一个称霸大陆,这种态势一直维持到 18 世纪末。奥地利、瑞典、丹麦、俄国等也都曾在不同的时期各领风骚,称雄一方。例如奥地利,从马克西米连一世(1493 1519) 到查理五世(1519 1556) ,它的统治家族几乎控制了半个西欧;到 17 世纪, 奥地利仍然是中欧唯一的强国,因为在中欧,它是唯一的中央集权

15、国家。在权力集中的过程中市民等级也曾发挥过重大作用,这是因为他们的利益也能与国家的利益取得一致。城市在西欧封建社会中是一种异己力量,它在社会主流体制之外发展。这不仅是说它有独特的经济生活 ,而且是说它有独立的政治结构。意大利经济史学家奇波拉曾说:“中世纪城市自由民是在国家实际上尚不存在的环境中兴旺起来的。自由民把城市建成一个独立的共同实体,.实际上创造了如我们所想像的现代国家。”6 12 在这样一个政治实体中,不存在以土地分封为基础的权力分割。它有的是统一的权力,以及由此而受到保护的市场和货币体系。这样 ,在最先完成权力集中的国家中(主要是在西欧 ) ,君主与城市结成同盟,共同对抗分割势力。正

16、因为如此 ,近代国家的“三个智者 ”无一不是靠城市的力量战胜对手的 ,比如 15 世纪末卡斯蒂尔与阿拉贡合并成统一的王国后,斐迪南就是依靠城市的力量才挫败大封建主反抗。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是起源于君主专制时代,当时它充当了新型资产阶级社会反对封建制度的有力武器。”7 法兰西内战,372 但国王与市民的利益事实上有很大的不同, 这就隐含了专制国家内部的矛盾与斗争。王权与城市结盟的现象在东部欧洲却没有发生,相反,出现了王权依靠小贵族地主建立专制制度的情况,这使得欧洲东部与西部在发展方式上呈现出极大的反差。很有意思的是,专制王权虽然以消除中世纪战乱为存在的合理依据,但它往往是在这种战乱中诞生的,它似乎要在战争的洗礼及民族危机中才磨炼而成。西班牙专制王权是在收复失地的战争中成长起来的。英国专制王权诞生在红白玫瑰战争的废墟上。法国专制王权更是历经多次战乱才巩固下来,而且每经过一次战乱, 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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