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程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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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程序(一)衔接1、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与有关监狱、看守所和劳教所加强联系,掌握本地籍服刑、劳教人员基本情况,为安置帮教作好预测。2、市、区安帮办(司法局)接到监狱、看守所、劳教所释放、解教人员通知后,以书面形式逐级通知镇、街道安帮站、刑释解教人员原工作单位、居(村)委会及其家庭。3、镇、街道安帮站(司法所)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要认真做好接收接待工作,如实登记造册。(二)安置1、原来有工作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安置。2、原工作单位有限制条件(如政法机关、行政机关、执纪执政党政机关)和原无工作单位的刑释解教人员由安置帮教组织引导和扶持就业。3、有一技之长

2、的鼓励其自谋职业。4、既无工作单位,又无技术特长或无家可归的,积极创办过渡性经济实体进行临时安置。5、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确定赡养、抚养人和无基本生活来源保障符合低保条件的,协调民政部门给予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或给予临时救助。(三)帮教镇、街道办事处与村(居)委会要签订帮教责任书,落实帮教责任人。对外出务工和自谋职业的刑释解教人员,要落实帮教联系和形式,定期帮教。(四)管理1、市安帮办(司法局)掌握全市四个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回归人数、安置、帮教人数、重新犯罪人数、脱管人数,以及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项政策的情况,实行统计报表的数字管理。2、区安帮办(司法局)既要掌握本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回归、安置

3、、帮教、重犯、脱管人数,以及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各项政策的情况,登记造册,还要将监狱、看守所、劳教所寄送的释放和解教通知书,分别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人头档案,进行档案管理,实现电脑管理规范化。3、区安帮办、镇(街道)安帮站要建立健全报到登记、档案管理、例会、检查考核奖励、协调配合等相关制度。4、镇、街道安帮站(司法所)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报到登记工作,建立回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簿和外出务工等流动人员造册登记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和个人档案,实行建簿建档的管理。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一)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机构,为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要在镇(街道) 、村(居)换届后,及时调整充实区、镇(

4、街道) 、村(居)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工作站和帮教小组,配齐配强各级安置帮教组织人员,把一些熟悉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方面有关政策、规定,掌握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思想工作有关知识和基本方法,责任心强,善于做思想工作,热爱安置帮教工作的人调整充实到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二)建立健全区、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工作站)例会和检查考核制度,保证安置帮教工作正常开展,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1、例会制度。例会制度是指安置帮教组织定期召开会议的一种制度。区例会的召开由区安置帮教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安置帮教成员单位和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镇(街道)例会由司法所负责人主持,各村

5、(居)负责安置帮教工作的负责人或联络员参加;村(居)例会由村(居)负责安置帮教工作的负责人或联络员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有:(1)介绍、总结安置帮教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2)传达上级对安置帮教工作指示精神;(3)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4)布置下一步的任务;(5)讨论和布置其他一些日常工作。2、检查考核制度。检查考核制度是指安置帮教组织对辖区内的安置帮教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的一项制度。检查考核制度是使安置帮教工作各项措施得以落实的一项重要手段。落实好检查考核制度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基层单位安置帮教联络员和安置帮教小组每年初制订的工作目标、安置帮教责任书和工作职责是检查考核的主要依据

6、;(2)检查考核的方法主要采取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检查与指导相结合,量化评分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3)平时检查指导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每年考核一次;(4)检查考核要实事求是,不得搞形式主义、注重实效,年终要进行考核评比,促进工作,表彰先进。(三)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帮教协议,落实责任制。各区、镇(街道)帮教组织应将安置帮教工作作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中,作为考核、考评内容和奖惩依据。年初,市、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签订安置帮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区安置帮教协调小组与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签订安置帮教工作目

7、标管理责任书;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公安派出所管段民警、村(居)委会干部、帮教对象亲属和帮教对象“五方”共同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责任,使帮教工作有序正常进行。(四)全面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和定期排查工作,不断加强衔接、管理工作。一是切实摸清底数。各区、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应对近三年内的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刑释解教“”人员和“精神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情况、就业安置情况等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掌握辖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对于刑释解教“”人员要做到“三个力争” ,即:力争每名刑释解教“”人员都能联系上、找得到,力争掌握每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力争履行对每名

8、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监控的职能,收集、掌握有关信息,进一步完善落实帮教管控措施;二是定期开展排查工作。各级安置帮教组织每年要定期排查,区每半年、镇(街道)每季度开展排查一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排查,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衔接、帮教和管理工作措施,建立安置帮教数据库管理工作平台,为加强衔接、管理和重点防控提供依据;三是加强规范衔接工作。各区、镇(街道)安置帮教组织要建立与各监所建立正常的联系制度,到监所做好提前登记回归人员的情况,随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精神戒毒人员的释放和解教期,组织相关人员到监所开展提前帮教活动,落实“一到位” 、 “三衔接” ,即市区安帮办

9、及时将释放、解教通知书(精神戒毒人员档案材料)接送到位;加强市安帮办与区安帮办的衔接、区安帮办与镇(街道)安帮工作站的衔接、镇(街道)安帮工作站与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帮教小组的衔接。(五)落实帮教措施。对每一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司法所干部、社区民警、村(居)委会干部、党员、家属”等五位一体的帮教责任,开展“多帮一”帮教活动。同时,还应结合人文环境、施以不同的精神关爱帮教措施,使之管得住、安其身、稳其心。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理解。理解是对刑释解教人员这一特殊性群体实施精神关爱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要理解就是先了解,了解要全面。刑释解教对象的优点常常被其过去所犯罪行掩盖,司法所和村(

10、居)安置帮教组织要善于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同时,刑释解教人员都或长或短地度过了一段封闭式生活,其进入社会后有困惑、茫然,尤其对一些新生事物显得无奈无知,加之有些人在入监前在社会生活中相对处于优势,而回归后成为社会人群中的弱势群体,他们悔恨交加,需要精神帮助,精神抚慰,情感呵护。司法所和村居安置帮教组织应全面了解刑释解教人员的犯罪由来、处境、苦衷、愿望等。二是要沟通。就是要在帮教者与重点帮教对象之间,通过各种形式的交流,形成思想、观念和感情上的包容共鸣,建立良好的帮教氛围。通过沟通,建立融洽的帮教对象关系,这直接关系到帮教效果。三是要尊重。尊重是对刑释解教人员实施跟踪帮教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

11、帮教对象与帮教者一样,人身是自由的,又拥有相同的公民权利和义务,人格是独立的,要予以尊重。四是要开导。刑释解教人员都一度因为存有不良思想而导致违法犯罪,在实现人格社会化的过程中,就要在改变其不良思想上下功夫,这是预防犯罪行为再发生的关键。改变帮教对象的不良思想不能强制,只能通过精神关爱进行开导。要达到良好的开导效果,不仅要求帮教者对帮教对象准确把脉,掌握其需要改变的不良思想观念,做到开导有理有节有据,还要强调帮教者要与帮教对象诚心诚意交朋友,树立正面形象。五是要鼓励。在帮教活动中注意对帮教对象鼓励,不仅有利于激发他们的自尊心、自信心和上进心,而且较高程度的体现了对他们的精神关爱。鼓励的基础是信

12、任,首先要改变他们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等偏见;其次要对他们的进步予以赞赏肯定,特别要善于在平庸中捕捉亮点,在平凡中发现起色,然后把这份赏识和期待巧妙的传递给他们,使帮教对象获得自信心和成功感,促使他们更好更快地进步。六是要扶助。根据帮教对象的实际问题,尽力予以扶助。如帮助他们化解家庭矛盾,取得亲人谅解,使其树立起生活信心。提供劳动技能培训条件,使他们获得自食其力的本领;开辟劳动就业渠道,使他们有一个安身立命之所;帮助他们正确对待生活中的挫折,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和处理繁杂的人际关系,等等,从而使他们更好地完成向开放社会的过渡,最终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六)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刑释

13、解教人员就业与生活保障政策,引导和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和就业问题。1、对原有工作单位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应积极与原单位协调依法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建立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或尽可能为其创造其他就业机会。2、协调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帮助和服务,落实回归人员的生活保障待遇。一是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文化水平和实用技术技能,尽可能为其创造其他就业机会;二是对服刑或劳动教养前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未就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办理失业登记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三是对服刑或劳动教养前已参加城

14、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刑释解教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其回归社会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应为其办理继续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障待遇;回归社会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为其办理按规定享受的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是退休人员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回归社会后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可按其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3、协调工商、税务部门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等提供方便和扶持,落实各

15、项优惠政策。(1)对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自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起一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执照类的所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指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免收三年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2)对刑释解教人员持有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或进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 2002 税 208 号规定的企业工作,则可按政策规定为其办理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或企业可享受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3)新办的劳动

16、就业服务企业,当年招用待业人员(含刑释解教人员)达到企业从业人员总数 6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招用待业人员(含刑释解教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 3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年。4、协调民政部门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将其纳入“低保”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准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办理的有关程序和标准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对符合“五保”或社会救济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其待遇。六、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的建立各区安帮办、镇(街道)安帮站应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台账;镇、街道安帮站(司法所)应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个人档案,实行建簿建档的管理。1、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台账的内容(1)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登记表)(2)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花名册(3)回归社会人员现实表现情况统计表(4)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统计表(5)刑释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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