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许可法实施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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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行政许可法实施的调研报告关于行政许可法实施的调研报告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行政许可法实施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行政许可法实施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形式主义,不考虑各地具体情况,一哄而上搞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浪费资源,膨胀机构,加重财政负担。对于比较大的城市,设立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许可,无疑对群众办事提供了很大方便。但对于城区面积不大的区、县(市),一律要求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尤其是新建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弊大于利,应当慎重。二是行政服务中心定位适当。行政服务中心是政府服务群众的窗口,在服务中心办理许可的部门为管理相对人提供服务,服务中心作

2、为事业单位既不是许可实施主体,也不是许可监督主体,但在实际运行中,有的行政服务中心不当干预许可部门依法实施许可,例如,有的行政服务中心擅自取消交通部门依法实施的接送学生车许可(客运服务的一种方式,依法应当经许可部门审批),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管理混乱。 (二)一些部门和地区行政许可清理工作不够彻底。由于行政许可清理工作不是自上而下进行,而是在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政府平行推开的,事先并未制定统一标准,致使行政许可清理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不够彻底。主要表现为:一是由于对哪些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哪些属于行政审批事项,标准不明确、不统一,致使各级政府保留或取消的某些行政许可事项不一致,给行政许可实施部门带来

3、实际操作上的困难;二是由于某些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有效监管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以及经调整由另一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移交工作不主动,导致有的部门对某些已取消行政许可的事项仍按照原方式实施或造成管理空白。 (三)配套制度建设不尽完善,制度执行尚有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多数制度都是行政许可实施部门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的,效力层次不高,不利于外部监督;二是由于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加上相互之间缺乏沟通,制度建设缺乏统一性;三是有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虽制定了一整套行政许可工作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未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 (四)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还存在违法行为。一是有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不合法。有的

4、企业行使行政许可权;有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行政许可权;有的下级部门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实施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权。二是有的实施行政许可存在随意性。有的部门违反法律规定,任意增设行政许可条件,增加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负担;有的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把关不严,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做出准予许可决定;有的部门做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不具体,缺少准予许可的法律依据和准许申请人活动的具体内容;也有个别部门不按照法定期限实施许可或不按规定受理许可申请。三是有的程序不合法。有的部门受理后不出具受理决定书;有的部门行政许可文书印章使用不规范;有的部门行政许可文书送达没有送达回证;有的部

5、门没有按规定使用新的行政许可文书。 (五)后续监管仍有薄弱环节。行政许可法实施前,重许可轻监管的问题较为普遍,一些许可部门对许可实施情况监督不力,致使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疏于维护,设定行政许可的目的难以很好地实现。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虽然有些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认识到了这一问题,而且也加强了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工作,但从总体上看,后续监管仍显薄弱,重许可轻监管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目前,一些部门很少开展对被许可人实施许可情况的监督检查,有些部门虽进行了监督检查,但未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并建立档案,一些部门没有将监督检查情况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公示,监督检查工作透明度不够。

6、 (六)某些行政许可事项存在收费依据不合法、经费难保障的问题。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除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收费的以外,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目前由于上级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项目的收费未作明确界定,致使我市一些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时,仍然依据省、市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收费,实际上存在与行政许可法规定不一致的问题。此外,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已经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有的部门仍然在收取。 二、解决问题的建议 要解决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以下措施:行政许可法实施前,重许可轻监管的问题较为普遍,一些许可部门对许可实施情况监督不力,致使公

7、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疏于维护,设定行政许可的目的难以很好地实现。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虽然有些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认识到了这一问题,而且也加强了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工作,但从总体上看,后续监管仍显薄弱,重许可轻监管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目前,一些部门很少开展对被许可人实施许可情况的监督检查,有些部门虽进行了监督检查,但未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并建立档案,一些部门没有将监督检查情况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公示,监督检查工作透明度不够。 (六)某些行政许可事项存在收费依据不合法、经费难保障的问题。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除有法律、行政法规规

8、定可以收费的以外,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目前由于上级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项目的收费未作明确界定,致使我市一些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时,仍然依据省、市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收费,实际上存在与行政许可法规定不一致的问题。此外,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已经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有的部门仍然在收取。 二、解决问题的建议 要解决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明确我市政府实施 1 2 下一页关于行政许可法实施的调研报告第 2页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加强对区、县(市)政府行政许可清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通过加大事后监管力度、发挥行业协会管理作用、加强行政指导、订立行政合同等方式

9、,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的有效监督机制。对已调整由另一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限期做好移交工作,并进行公示。 (三)进一步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对行政许可法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难以操作的一些制度,如撤销行政许可的补偿制度、听证制度等,市政府要做出统一规定。同时,市政府将进一步督促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行政许可实施部门结合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特点,完善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并保证各项制度切实得到落实。 (四)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督促各级行政许可实施部门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后续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市财政和物价部门要根据省财政和物价部门的统一界定,对行政许可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10、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和省政府没有统一规定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加快建立实施行政许可经费保障制度。 (五)积极推进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督促各区、县(市)政府抓紧建立、完善行政服务中心或“一站式”服务大厅,将所辖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或服务大厅集中办理。要切实加强对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行为,使之成为政府服务人民和服务社会的有效载体。 (六)认真落实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要依法规范行政许可办理程序,监督许可文书使用情况,及时纠正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并按照*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预防和减少行政许可过错的发生,督促行政许可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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