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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工伤预防费提取的情况汇报关于工伤预防费提取的情况汇报一、2017 年工伤预防提取情况。根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工伤预防费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周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周口市财政局关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工伤预防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保证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和周口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规定的支付项目足额支付和储备金足额留存的前提下,我市共提取工伤预防费 20 万元(含 2017 年应提取工伤预防费),其中市本级 5.7万元,提取比例为5。市本级由市工伤保险中心直接提取;各县(市、区)经工伤保险中心根据各县市区实际征缴基金数
2、按5 的比例确定各县(市、区)提取工伤预防费的数额,由各县(市、区)负责提取,然后足额上缴市工伤保险中心基金帐户。市工伤保险中心根据各县(市、区)2017 年度工伤保险费征缴和工伤事故发生情况,在保证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和周口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规定的支付项目足额支付和储备金足额留存及完成覆盖任务、工伤保险费足额征缴的前提下,工伤预防费已全额拨付各县(市、区)。 二、2017 年工伤预防使用情况。我市所提取的工伤预防费,报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情况,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管理情况、工伤保险费缴纳等情况,已全部补助各参保单位。同时要求
3、各参保单位遵循“总额控制,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本企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伤案例分析、工伤事故预防等。没有发生将拨付的工伤预防费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用其他用途的情况。 三、工伤预防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不定期的进行社会宣传,宣传工伤预防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组织参保企业负责人召开工伤预防座谈会。用人单位普遍认为花钱搞工伤事故预防不划算,不想投入,没有认识到工伤事故预防花小钱、省大钱。经过多次座谈交流,不少企业负责人已认识到这一点,开始自发地进行预防工作,如新工人岗前安全教育、在工作场所布置安全警示牌、为工人发放配置劳保用品、制作安全教育宣传栏等;三是与各级安全生产监
4、督管理部门联合开展企业安全员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四是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深入高风险企业进行安全评估、检查验收。如市劳动保障局分管工伤保险工作许和平局长亲自到淮阳配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五是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建委联合下文,要求相关企业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必须做好、做实工伤事故预防工作,尽一切可能地防范工伤事故的发生。通过种种措施,力争工伤预防工作不留肓点,让用人单位警钟长鸣,使用人单位负责人认识到工伤预防是安全生产的前提,是对社会、对工人及其家庭、对企业、对国家负责之举。四、存在问题。一是观念。社会、企业及其职工对工伤预防的观念。虽然我们及相关
5、部门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轻视工伤预防的观念真正扭转还相当困难,部分企业招了工人就上岗,不做任何安全教育,而工人上工地不戴安全帽,在严禁烟火场所抽烟,在粉尘场所不戴防尘罩,等等,见了让人心惊肉跳。二是经费问题。财政不安排这块经费,虽然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5 的工伤预防费,但工伤保险开展较晚,基金规模小,提取工伤预防费不但少,而且要返还到用人单位,在本来就少的情况下又分散使用,工伤预防经费可以说是捉襟见肘。 五、建议和设想。一是争取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为我们提供政治保障;争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为我们细化业务指导;争取安全生产等相关部门的支持,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争取社会支持,增强社会誉论监督;争取一级工人的支持,为我们的工作拓展群众基础;争取用人单位的支持,使工伤预防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在目前基金规模较小的情况下,提高工伤预防费的提取比例,或是上级下文,要求各级财政安排工伤预防经费支出;三是改变工伤预防费的使用方式,不要把提取的工伤预防费补助各用人单位,而由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统一使用,提高工伤预防费的使用效率;四是更加深入地参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