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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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第一章 总则_有限公司,遵照_法律注册的_公司街道号合伙人:乙,内容同上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经营合同:合作发展协议甲方:_地址:_电话:_传真:_乙方:_地址:_电话:_传真:_同意作为_大学合作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经与_大学讨。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5.5 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第六章 技术培训6.1 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6.2 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

2、;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6.3 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6.4 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6.5 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6.6 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 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第七章 优先条款7.1 合营期

3、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7.2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7.3 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第八章 保密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

4、期限为_年。第九章 合营期限9.1 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年。9.2 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 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 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项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第十章 仲裁10.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 30 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

5、方可第三方予以调解。10.2 若于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予以仲裁。10.3 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10.4 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事项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10.5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1 1.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

6、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 15 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 60 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第十二章 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2 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第十三章 其他13.1 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份。13.3 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13.4 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 天,视为有效送达。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甲方:_ 乙方:_姓名:_ 姓名:_职务:_ 职务:_电传:_ 电传:_电挂:_ 电挂: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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