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煤矿劳动工资成本管理办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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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 年工资管理办法 .1煤炭成本费用核算办法(讨论稿) .8煤业公司二一二年工资管理办法 .402014 年工资管理办法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实现工资分配的科学合理,最大限度调动各单位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促进公司安全高效持续健康发展,确保 2014 年公司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集团公司和永煤公司2014 年工资管理办法 、 矿厂岗位效益工资制方案(试行) 、 单项奖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管理原则(一)坚持安全“一号工程”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一号工程”的突出地位,严格兑现安全奖罚。对区域

2、瓦斯治理工作实行单列考核,重点激励,及时兑现奖惩。(二)坚持突出人均效率、引导发展方式转变的原则。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总量指标和人均指标双挂钩,人均效率变动与人均工资水平变动同向,逐步实现人均效率变动与人均工资水平相匹配,着力引导企业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三)坚持薪酬结构调整优化原则。按照国家 “提低、扩中、限高”的收入分配政策和公司深化内部改革要求,继续规范各级领导人员和机关人员的薪酬管理,加强各级机关绩效工作、逐步加大工资二次分配比例,严格按照定编定员核定、控制机关工资总额。加大薪酬分配向基层一线、艰苦岗位、贡献突出岗位的倾斜力度,使采煤、开掘、辅助、后勤服务人均工资宏观控制

3、在 2.2-2.6:1.8-2.2 :1.4-1.6:1 的水平。在当前经济形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优先保障基层单位工资发放、尽力保障一线职工工资稳定,确保员工队伍稳定。二、工效挂钩工资基数的核定(一)工效挂钩工资基数公司四个矿人员基数(不含矿班子成员)分别按 2013 年底工资表上在册人数(超出原河南煤化集团定员的,按定员人数) 。公司四个矿月工资基数(不含矿班子成员)分别为:嵩山煤矿 9310000 元,郭村煤矿4150000 元,龙门煤矿 5620000 元,常村煤矿 4900000 元。(二)工效挂钩工资基数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并将作为月度、年度工资核算基数和各项奖金提取依据。矿井

4、每超人员基数的 1%,扣减月度工资基数的 1%,鼓励各单位减少用工总量,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三)各矿班子成员(不含矿副总及矿长助理)工资由公司单独审批,不占各矿工资基数。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四)协议工、劳务派遣、临时性用工工资一律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三、工效挂钩内容、比例及结算公司四个矿(一)挂钩指标及规定1、工资切块指标及比例:利润 40%、安全 30%、煤质 10%、人均标煤产量 10%、经济运行质量 10%。(1)利润总额:工效挂钩比例为 0.6,超计划完成的利润总额(即新增效益) ,乘以工效挂钩比例后,即为新增效益工资。新增效益工资相当于该块工资基数 10%以内的部分全部提取;10%-2

5、5%的部分提取 50%;25%-40%的部分提取 30%;40%以上部分提取 10%;反之,同比例扣罚。(2)安全:按公司安全管理办法结算安全结构工资。(3)煤质:按公司煤炭质量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奖罚。(4)人均标煤产量:为深入推进人力资源结构调整优化工作,将人均标煤产量指标与各单位月度切块工资基数挂钩考核,实际与计划相比每增减 1%,该块工资增减 0.5%。人均标煤产量的计划指标以本办法核定的人员基数月人均指标为基础,实际考核指标以当月在册人数的人均指标进行核算。人均标煤产量指标年度完成情况将纳入管理评价考核,与各单位班子成员的工资挂钩。(5)经济运行质量指标:按照“提倡什么,考核什么”的原则

6、,将应收款项、存货、非生产性支出、内部市场化、双保建设、科技创新、节能减排、进销存、项目建设、人力资源对标、人力资源信息化、员工培训考核、企业文化、统计考核等专项考核统一纳入经济运行质量指标进行考核兑现。考核结果与单位月度工资基数的 10%挂钩奖罚,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该块工资季度基数的 50%,单项考核奖励额度不超过该块工资季度基数的 10%。具体按各专业管理考核办法。2、复合考核指标:营业收入、成本、标煤产量、开掘总进尺、开拓进尺等。(1)营业收入:完不成月度计划指标的,每欠 1%扣减月度工资基数的 0.5%。营业收入当月未完成但累计完成的,当月不扣罚。(2)成本:成本同比节约,在单位完成利

7、润指标的前提下,按节约额的 10%给予奖励;成本较月度计划超支的,超支部分全额扣罚。实行成本动态同向考核,即当月节超与累计节超同向时,按当月节超额计算奖罚工资额。(3)标煤产量完不成月度计划指标的,每欠 1%扣罚单位月度工资基数的 0.5%。(4)开掘总进尺完不成月度计划指标的,每欠 1%扣罚单位月度工资基数的 0.5%。(5)开拓进尺完不成月度计划指标的,每欠 1%扣罚单位月度工资基数的 0.5%。(二)其它考核1、调整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指标:本指标的完成情况与各单位工资总额及矿班子成员的工资挂钩考核,具体考核办法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另行制定。2、开展区域瓦斯综合治理的郭村煤矿,区域瓦斯治理工

8、资与本单位月度工资基数的 30%挂钩,按以下方式进行月度考核。(1)切块指标:主要考核瓦斯抽采量(米 3、占瓦斯治理工资的 40%) 、抽采巷道工程量(米、占瓦斯治理工资的 35%) 、钻孔工程量(米、占瓦斯治理工资的 15%) 、扩修降阻巷道工程量(米、占瓦斯治理工资的 10%)四项。完成情况以公司每月验收或监控数据为准,由公司生产部负责,每项指标每超(欠)1%,奖(罚)本块工资的 0.5%。(2)复合指标:完善通风等系统目标工程量、抽采达标煤量、瓦斯抽采率等复合指标中,抽采达标煤量、瓦斯抽采率等复合指标完不成,每欠 1%分别扣罚单位月度工资基数的 0.5%;完善通风等系统目标工程量每项每欠

9、 1%扣罚单位月度工资基数的 1%。3、防治水考核:对防治水任务较重的龙门煤矿和常村煤矿,其防治水工资与分别与本单位月度工资基数的 30%挂钩,并按以下方式进行月度考核。防治水指标分钻孔进尺量和注浆量两项进行月度考核,分别与挂钩工资数的 50%联挂。完成情况以公司每月验收数据为准,由公司生产部负责,每项指标每超(欠)1%,奖(罚)联挂工资的 0.5%。公司机关严格按照永煤公司核定的机构编制和定员进行工资总量控制,同时,公司机关将依照业绩分配薪酬,高绩效高薪酬、低绩效低薪酬,全面推行绩效管理,使机关员工收入与个人业绩、公司效益、公司发展紧密结合。具体按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矿厂岗位效益工资制方案(试行

10、) (河南能源201478 号)及本公司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工资。凡岗位效益工资按管理技术人员序列套改的,除法定节假日(必须有加班加点申请、审批表)外,一律不计加班加点工资;凡岗位效益工资按操作工人序列套改的,各单位认真做好考勤工作,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凡需要加班加点的,由加班加点人员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计资,否则,一律不予计资。四、单项奖励管理(一)单项奖必须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归口管理,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有关单项奖的规定执行。单项奖项目合并规范如下:1、安全奖励。安全奖励项目分为“双基”建设月度奖励和安全风险抵押奖励(包括安全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群众安全、

11、安全高效矿井创建等与安全相关的各项考核奖励,实行季度或月度预兑现,与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进行年度统算兑现)两项。2、内部市场化管理评比奖励。3、区域瓦斯治理抵押兑现。 4、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按项目成果收购奖励。5、党风廉政建设抵押和信访稳定抵押兑现。6、项目建设奖励按有关规定执行。7、 “双先”奖励按照年度评先结果兑现。8、各级政府规定的奖励按相应规定执行。除上述项目外,任何单位不得另外擅自设立单项奖项目。公司鼓励各单位将公司审批的单项奖融入到月度工资中结算考核,结合内部市场化考核结果,全额浮动、按分分配。(二)各单位制定单项奖办法时须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凡不经审核会签的一律不予执行。严格奖金

12、的审批和发放程序,从单项奖的设置、发放依据、发放条件、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发放期限等方面严格进行控制,严禁巧立名目,滥发奖金,充分发挥奖金的激励作用。对允许发放的奖金,其审批表必须在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的三日内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单项奖一律不予发放,否则,按违纪处理,并按“发一罚二”的标准进行处罚,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为了使工资“切片”管理落到实处,各矿班子成员的奖励单独审批,未经公司审批的,矿班子成员不得从本单位审批的工资或奖金总额中提取奖金,否则,加倍处罚。凡审批给各矿发放的单项奖中含有矿班子成员的,矿班子成员发放该项奖励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总额的 30%(公司及上级部

13、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否则,该项奖励不予发放。各单位要做好规范单项奖管理的正向引导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管理和考核,保证单项奖规范的同时,各项管理职能不削弱,切实将公司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五、工资调控管理(一)工资储备1、封顶保底。为了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形势,做到工资使用统筹兼顾、均衡发放,建立工资储备制度,对各单位月度工资结算实行封顶保底。(1)封顶:减亏单位完成减亏计划指标尚未盈利的,当月工资按月度工资基数的 110%115%封顶;对于减亏单位扭亏为盈、盈利单位超额完成利润指标的,按月度工资基数的115%125%封顶;封顶以上部分作为工资储备给予预留,由公司统一管理,视生产

14、经营情况以丰补欠,保障工资均衡发放。(2)保底:盈利单位,当月结算工资总额最低按月度工资基数的 80%保底;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利润指标,当月结算工资总额按月度工资基数的 70%保底。亏损单位,当月结算工资总额最低按月度工资基数的 70%保底;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利润指标,当月结算工资总额按月度工资基数的 60%保底。当月未完成经营计划指标,结算工资低于保底比例的单位,为保证基层一线员工工资基本稳定,应先使用本单位的工资储备,不足部分方可申请借资。2、各单位内部结算工资时应保留适当余额作为工资储备,确保职工节假日加班工资发放、保障月度经营指标未完成时工资水平基本稳定、适度保障少量符合规定的单项奖励发放

15、,达到统筹兼顾、以丰补欠,实现工资均衡发放目标。为了做好工资资金准备工作,各单位使用工资储备前,应事先与公司沟通,否则,严禁使用。(二)工资调控按照“业绩导向”原则,实行业绩完成情况与工资总额联动,合理控制工资水平,各单位月度工资结算时按照如下原则调控工资总额:1、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利润、人均标煤产量、营业收入、标煤产量,下同)当月实际完成与上年同期对比未提升的,工资不高于上年同期工资;主要生产经营指标累计完成情况低于上年的,工资不得高于上年平均水平。2、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当月实际完成与上月实际完成环比未提升的,工资不高于上月工资。3、因市场经济形势变化较大,审批工资总额出现较大差异时,公司可根据每月永煤公司给我单位工资总额的审批情况,对所属各单位当月结算的工资实行上下浮动。(三)借用工资管理1、借资程序。需借资单位,要提出书面申请,切实分析未完成指标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合理确定借资金额和还款计划,借资请示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借资。连续三个月借资的单位,单位负责人要携带书面借资申请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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