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局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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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10 页煤炭工业局年终工作总结 我局 2017 年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的支持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紧紧围绕“安全监管落实年 ”的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确保煤炭产业的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现就全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 (一)煤矿企业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六证”齐全的合法煤矿企业 26 家 26 对矿井,经瓦斯等级鉴定,均

2、为低瓦斯矿井, 2006年核定生产能力 103 万吨/年,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105 万吨/年。 (二)煤炭产量和税费统征情况 今年 1-11 月共生产原煤 91万吨,生产总产值2.2 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1 亿元,工业增加值 5400 万元,解决劳动就业 2000 余人,支付劳动报酬 7600 万元。比去年同期原煤产量 89 万吨增加了 2 万吨。完成全年计划数 72 万吨的 12 6。 今年 1-11 月实现煤炭税费第 2 页 共 10 页收入 3595(其中国税增值税 1933 万元,统征收入 1662 万元) ,统征收入比去年同期 1434 万元增加了 228 万元,完成全年计划 16

3、20万元的 10 3。 今年 1-11 月实现非煤矿税费收入 48.5 万元,完成全年计划 160 万元的 30.3,与去年同期 5 9.5万元相比减少了 11 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新县城房建建工程建设未启动,造成市场疲软、建材原料滞销,有的企业被迫停产,无经济效益。 (三)安全事故情况 今年 1-11 月全县煤矿共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9 起,死亡 9 人,百万吨死亡率为 9.9 人。其中:顶板事故 6 起,死 6 人;放炮事故 1 起,死亡 1 人;运输事故 1 起,死亡 1 人;瓦斯事故 1 起,死亡 1 人。超市局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 6人,超县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 5 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

4、严峻,暴露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问题。深刻分析事故原因,抛开煤矿基础条件差、煤层薄、赋存条件差、开采难度大、工人素质低、监管人员和技术力量不足的客观问题,主观方面安全监管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煤矿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事故教训是惨痛的,我们对发生的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调查处理。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煤炭产业发展基础工作1、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根据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绥江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 (云第 3 页 共 10 页煤整合201723 号)文件精神,通过整合,到 2017 年底,煤炭企业户数 5 户,矿

5、井数量 22 对,矿井整合技改后设计生产能力 186万吨/年。我局已落实专人负责矿井的关闭和整合工作,对资源整合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研究应对的办法,积极协调、引导异地迁建矿井双方按照整合方案的要求进行整合。今年按照计划已关闭红春湾煤矿。矿井技改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做好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编制工作,有 5 家煤矿已签订了整合协议。2、完成煤炭深加工项目规划。为摸清我县煤炭质量情况,做好煤炭深加工的基础工作,我局于 3 月 15 日与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二二地质队签定了地质技术服务合同 ,6 月中旬完成了绥江县煤矿资源深加工开发利用规划 。我县煤炭在条件允许

6、的情况下可建 230 万吨规模的重介质洗选厂,但只有上半县的煤炭具有洗选价值。目前,我县有 1 个年生产能力 20 万吨的洗选厂,由于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实际年洗选煤 5 万吨,产精煤2.5 万吨,利润在 300 万元左右。现在要新建洗煤厂受政策、市场、原煤量的制约,不具备按设计 230 万吨规模新建洗煤厂的条件。 (二)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1、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我局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挂钩包片制度,以产煤乡镇为单位,分成 4 个片区,每月深入煤矿企业检查、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片区技术负责人第 4 页 共 10 页每月到煤矿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少于 10 次,主要领导

7、不少于5 次,分管领导不少于 8 次。向煤矿派驻驻矿安监员 22 名,基本实现了每矿 1 名驻矿安监员。进一步明确驻矿安监员的职能职责,要求每月到矿 23 天以上,下井不少于 18 天,原则上星期一至星期五必须在矿。2、为督促煤矿落实好抓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我局与煤矿企业签订了2017 年安全生产责任书 ,煤矿再与各科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根据昭煤发201739 号昭通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在全市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精神,县政府于 2017 年 7 月底与全县煤矿企业签订了 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 。到目前,事故矿井已

8、予以兑现承诺金 25 万元。 (三)加强监管,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1、严格煤矿复工复产工作,为全年煤矿的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为认真做好 2017 年煤矿春节复工复产工作,我局在春节收假后,及时行文并下发了绥江县煤炭工业局关于 2017 年煤矿春节节后复工及复产验收有关规定的通知 (绥煤安字 20172 号) ,对煤矿复工和复产验收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在上级“五个从严”标准的基础上,我县硬性规定了 15 种不予验收的标准。成立了复产验收领导组,实行局领导和技术人员分片负责,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复产验收的煤矿,局机关相关股室还实行了汇签制度,任何一个股室的相关要求未达到都

9、不予通过。针对第 5 页 共 10 页6 月底 7 月初全县煤矿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决定在全县煤矿企业开展综合整治行动(绥煤字201748 号) ,对按要求整治完成的煤矿再进行复产验收。2、认真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方案 (昭政办发201795 号)和绥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绥江矿山安全 市长霹雳行动”工作的意见 (绥政办发201730 号)文件要求及县政府 8 月 22 日召开了“矿山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动员大会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绥江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 “绥江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意见 (绥煤字201763 号) ,时间从

10、2017 年 8 月 10 日开始,2017 年 12 月 31 日结束,历时 5 个月。继续深化 2017 年 7 月 17 日开始的对全县煤矿实施综合整治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六个从严” ,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目前为止,霹雳行动期间监管人员到矿检查共 62 次, 302 人次。通过排查共排查出隐患 852 条,其中,采掘系统 147 条;机电系统 134 条;运输系统 92 条;通风瓦斯 226 条;排水系统 133 条;软件、制度、机构、培训共 115 条,暂扣安证 5 对矿井,督促煤矿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已整改 784 条,整改率 9 2。局机关共制作大幅宣传标

11、语 5 条,煤矿企业共制作大幅宣传标语 72 条(其中永久性标语 24 条) ,小标语 120 条,宣传专栏 24 期。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铁腕治安,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全县煤矿企业因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和不执行监管指第 6 页 共 10 页令的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共处罚金额 26.5 万元,起到了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强化基础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1、强力推进六项基础工作。以市长霹雳行动为契机,研究制定并向煤矿印发了绥江县煤矿六项基础工作实施方案 (绥煤字201767 号) 。根据煤矿的不同情况,分别对地质补勘、采掘工作面

12、及运输大巷支护改革、机电和通风质量标准化、采区设计和三图交换、采掘接替计划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及专项技术措施六项基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此项工作在 2017 年上半年前全面完成,明确片区监管人员负责督促煤矿落实。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事故隐患。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活动全过程,认真执行定期报告、重点监控、挂牌督办、公告公示、限期销号制度,煤矿每月要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按“五定原则 ”(即定整改时间、人员、措施、资金、验收)落实整改,力争按要求做到煤矿安全隐患 100 排查,查出的隐患 100 整改。积极在煤矿企业中开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百日安

13、全整治专项行动和 “三项行动” 。3、强化通风管理和瓦斯治理。我县煤矿虽然都是低瓦斯矿井,但加强通风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一直以来都列为安全重点工作之一。我县 26 家煤矿 26 对矿井都安装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能正常运行的有 22 对矿井,有 2 对矿井在设备检修中,有 2 对矿井列入整合关第 7 页 共 10 页闭已自行停产。已有 15 对矿井实现了矿与县的联网,有 9 对矿井由于无传输信号,正在协调解决中。在安全监管过程中认真开展煤矿“一通三防”大检查,要求煤矿完善井下通风设施,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坚决杜绝无风和微风作业,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及时处理瓦斯超限和积聚,坚持“一炮三检”和

14、“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坚持瓦斯“三对口”和“三签字”制度。4、加强支护方式改革,强化顶板管理。年初就要求全县所有煤矿主运输大巷推广使用锚喷支护,消灭裸体巷道;采煤工作面逐步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支护,推广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掘进工作面使用前探梁支护,严禁无支护进行作业。要求煤矿必须建立至少由 5 人组成的顶板管理专业队伍,现场全程跟班作业,强化现场管理,及时排查事故隐患。今年 4 月下旬,联系省安全培训中心顶板管理方面的专家到我县举办了顶板管理专业队伍培训班,有 21家煤矿,82 人参加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顶板管理专业队伍人员素质。目前,除 2 对已列入整合关闭自行停产的矿井外,现有的 24

15、家煤矿井下巷道采用石料支护,基本实现锚杆支护的有 10 家煤矿,锚喷支护的有 5 家煤矿,有 19 家煤矿基本消灭了裸体巷道,有 20 家煤矿采用了金属材料支护,有 3 家煤矿采用了单体液压支柱。5、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我局成立有防汛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煤矿成立有防汛领导组,制定有应急预案,确定有责任人员,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第 8 页 共 10 页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开展雨季“三防”工作,配备防治水设备设施材料,认真清理尾矿弃渣,防止堵塞河道,影响安全行洪。要求煤矿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认真排查治理雨季“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

16、的水害隐患,坚决及时进行整改,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6、加强现场管理,杜绝习惯性违章。督促煤矿建立健全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并抓好落实,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严格落实入井检身制度,要求入井人员的佩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严禁穿化纤服装、解放鞋等下井。安全管理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杜绝习惯性违章。7、加强劳动定员管理,严防“三超” 。实行科学的定额定员管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建立井下人员管理系统,对井下人员实行入井、出井登记制度,实时掌握井下人员情况。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优化劳动组织,合理安排队、组编制,杜绝两班交叉作业。8、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矿工素质。今年共举办煤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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