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开放式教育考试题 商法1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23634 上传时间:2016-11-09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4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大开放式教育考试题 商法1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电大开放式教育考试题 商法1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电大开放式教育考试题 商法1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电大开放式教育考试题 商法1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电大开放式教育考试题 商法1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电大开放式教育考试题 商法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大开放式教育考试题 商法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正误判断题第 1 章1营业商行为,就是以营利为目的并具有营业性质的行为。 ()2绝商行为,就是依行为性质,无论什么人实施都构成商行为的行为, ()3所谓商人,就是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 ()1商事关系,大体上说,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商事组织关系,二是商事交易关系。2营业商行为,就是以营利为目的并具有营业性质的行为。3绝对商行为,就是依行为性质,无论什么人实施都构成商行为的行为。4所谓商人,就是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第 2 章1公司以原有的实物作为外投资要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 )2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3 年内不得转让。 ( )3董

2、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4董事会秘书是专门为董事会职能服务的一个专职丁作人员。 ( )5董事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在黄事会会议上的表决权,需要由董事会表决的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 ( )6董事要将自己拥有公司的股份(股票)如实地告知公司,要将自己经营或者参加经营的其他产、限的范围告知公司,不得与公司同时经营相同的产业。 ( )7监事会是公司专门为了保障董事和其他高层职员忠实执行股东会和公司章程而设立的一个职能机关。 ( )8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9公司的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 )10我国的公民和法人都可以成为设立公司的股东。 ( )11

3、没有法人资格的集体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可以投资于公司,成为公司的股东。 ( )12外国的公民和法人遵守我国法律规定条件的,可以成为中国公司的股东。 ( )13公司章程是公司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记载。 ( )14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现金、实物、不动产、不动产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兑 J 臣财产权构成。 ( )15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和公司股东之间的财产关系以登记为准。 ( )16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其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被核准后的 30 日内发布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公告,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将发布的公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17公司发布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公告的内

4、容应当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一致。 ()18公司合并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成为一家公司。 ( )19公司合并以后,原来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合并后的公司全面承受,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 ()20公司的公积金包括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 )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颁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3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

5、东对该出资由优先购买权。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它体现了公司制度中的资本的民主。表决权与出资额成一定的比例,出资越多的其表决权就越多。6。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权力执行机关,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7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 3 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8,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任期每后为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10国有独资公司设股东会。11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12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是指为创

6、办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完成的各种准备行为的总称。13我国的台伙企业法更是明确地规定,合伙企业是以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主体,不能使用公司的名称1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无效,要由股东、董事或监事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判决。15,公司的住所是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登记的住所只能有一个,而且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区内。16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17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功公司职工代表组成。18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监事应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违法人。在例外情况下可以是雇员或工会代表。 19股份有恨公司是措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7、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公司形式。20监事会是指公司为了保障董事和其他高层职员忠实执行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专门行使内部监督权的一个职能机关,股份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须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其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3公司以其主要经营地点为其住所。4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类型的企业投资,以公司的信用对外承担民事责任。5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外地设立分公司,以其经营资产独立承

8、担民事责任。6有限责任公司由 3 个以上 30 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7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供各股东的出资证明。8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各股东选举组成。9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各股东按出席股东会人数行使表决权。10国有独资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股东会。11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汾总数的 35,其余的股份由发起人决定如何销售。第 3 章1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2申请合伙企业登记的具体事务,应当由全体合伙人从他们当中指定的代表或者他们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负责办理。代表的指定或者代理人的委托,应当

9、采用书面形式。 ()3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出资额以及出资方式。 ()4企业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 30 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合伙-,记机关。 ( )6设立合伙企业应当以全体合伙人为申请人。 ( )1取回权是指从清算人接管的财产中取回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的请求权。2破产抵销权是指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不论债的种类和到期时间,得于清算分配前以破产债权抵销其所负债务的权利。3别除权是指债权人不依破产程序,而由破产财产中的特定财产单独优先

10、受偿的权利。4和解是指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为避免破产清算,而与债权人团体达成以让步方法了结债务的协议,协议经法院认可后生效的法律程序。5破产债权是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能够通过破产分配由破产财产公平受偿的财产请求权。第 4 章1破产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 ( )2联营企业中联营各适用企业破产法的程序。 ( )3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4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 ( )1一旦破产宣告,则破产案件不可逆转地进入清算程序。2清算组不是政府机构。3 清算组不是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4清算组不是人民法院的下属机构。5清算组的组

11、长由人民法院指定八第 5 章1开立支票存款帐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人一定的资金。 ( )2背书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 )3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 )4。支票记载了有害记载事项的,支票无效。 ( )5票据抗辩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 )1票据关系以非票据关系为基础成立,一经成立,便与非票据关系相脱离,不受非票据关系的影响。2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指示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即付款人于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3

12、票据债务人对于票据债权人提出的请求(请求权),提出某种合法的事由而予以拒绝,称为票据抗辩。4票据法禁止记载的事项,一般是指附条件的委托支付文句的记载,若有此记载便会使票据归于无效。5支票禁止记载事项包括无益记载事项和有害记载事项。第 6 章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显著变化不属于证券法所说的“重大事件” 。 ( )2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卖口 i 证券不必是客户证券账户上实有的证券,且可以为客户融券交易。 ( )1我国证券法将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对二者的设立规定了不同的条件。2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规定,会员制是我国证券交易所唯一的法定组织形式。3信息公开又叫信息披露,是指证

13、券发行者及上市公司按照法定要求将公司经营的财务等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告,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告。4要约收购是指持有目标公司 30以上股票的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采取“收购要约”的形式收购其他股东所持股票之行为。5内幕交易是指单位或个人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发行与交易的行为。第 7 章1保险公司是指依照我国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经过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设立的从事财产保险或者人身保险活动的一种公司。 ( )2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 )3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14、,保险人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弓 t 起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 )4财产保险合同是指以财产和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 )5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得经营财产保险业务。 ( )6保险法律制度是调整保险活动中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之间法律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 ( )7在全国范围内开办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其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 5 亿元人民币。 ( )8在特定区域内开办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 亿元。 ( )9设在省、自治区、直辖

15、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所在地的保险公司分公司,其营运资金不得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 ( )10保险公司成立后须按照其注册资本金总额的 20提取保证金,存人保监会指定的银行。 ( )1凡是能够收取保险费的机构都是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2受益人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3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4再保险的分出人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再保险接受人未履行再保险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或者延迟履行原保险责任。5即使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组成人员故意造成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也可以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1我国的保险法是调整我国境内所有的保险活动的基本法。2凡是能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商法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