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KY型系列电机车灯企标

上传人:宝路 文档编号:23259858 上传时间:2017-11-30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61.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DKY型系列电机车灯企标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DKY型系列电机车灯企标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DKY型系列电机车灯企标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DKY型系列电机车灯企标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DKY型系列电机车灯企标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DKY型系列电机车灯企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KY型系列电机车灯企标(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Q/HYD08-2012Q/HYD-08-2012衡 水 宏 宇 电 子 设 备 有 限 公 司企 业 标 准Q/HYD08-2012DKY 型系列电机车灯2012-03-16 发布 2012-03-16 实施衡水宏宇电子设备有限公司Q/HYD08-2012前 言本标准依据 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1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2部分:隔爆型“d” 和 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编写。本标准于 2012年 3月 16日首次发布。本标准由衡水宏宇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提出并

2、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宫元策 孙利 毛志辉 康宝生Q/HYD08-2012DKY15/24L( B)型电机车灯1 范围本企业标准规定了 DKY15/24L(B)型电机车灯(以下简称机车灯)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要求。本企业标准适用于机车灯的设计、制造与检验。机车灯主要适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中 1 区或 2 区,为A、B、C 类 T6 组及以下级别、组别的爆炸性危险场所,在交流电压 220V 的电路中,作为照明之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用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

3、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2900.351998 电工术语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GB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2 部分:隔爆型“d”GB3836.9200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9 部分:浇封型“m”GB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GB/T133841993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4048.119939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3 产品分

4、类和基本参数3.1 产品分类3.1.1 按安装方式分a)壁挂式b)坐式3.1.2 按使用场所分a)户内用b)户外用3.2 型号意义DKY 15 / 24 L (b) 安装方式设计序号LED光源额定电压额定功率防爆灯3.3 基本参数机车灯的基本参数见表表 型 号 额定工作电 压(V) 额定功率 (W ) 频率(Hz) 防爆标志 防护等级 进线电缆 外径 出线口螺纹Q/HYD08-2012DKY15/24L( B) 24 15 ExdCT6 IP54 815 G3/43.4 工作制机车灯为 8小时工作制4 要求4.1 机车灯应符合本企业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审查合

5、格的图样和企业标准进行制造,并应在取得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后,方可生产。4.2 正常工作条件符合本企业标准的机车灯,应在下列条件下能够可靠工作:a) 安装地点的海拔不超过 2000m;b) 周围环境温度为-2040,且 24h 内的平均值不超过 35;c) 安装地点的最高温度为+40时,空气相对湿度不超过 50%;在较低的温度下允许有较高的相对湿度;d) 在无剧烈振动、冲击及摇动的地方;e) 在类含有爆炸性气体环境场所;f) 在能防止雨雪及滴水侵袭的地方;g) 污染等级为 3 级。4.3 结构要求4.3.1 机车灯内装元件,除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各自的产品标准要求。4.3.2 机

6、车灯的外壳材质采用含镁量不大于 6%(重量比)的铸造铝合金制造。4.3.3 机车灯所有紧固件必须有防止自行松脱措施。4.3.4 机车灯的透明件应采用钢化玻璃制造。4.3.5 机车灯的所有黑色金属零部件必须具有防锈措施,表面不得有镀层脱落现象。4.3.6 机车灯应设有内外接地螺钉,应符合 GB3836.1-2000 中 15 章的规定。4.3.7 机车灯外壳在明显处应设有清晰、永久性的凸纹标志“Ex” 。4.3.8 机车灯的隔爆接合面涂 2041 置换型防锈油。4.3.9 机车灯外壳外表面涂银灰色粉末漆。4.3.10 机车灯应设置铭牌,铭牌用不锈钢板等防腐材料制造。4.3.11 机车灯的绝缘件(

7、材料级别)电气间隙不小于 5,爬电距离不小于 6.3。 4.3.12 机车灯外壳防护等级 IP54。4.4 性能要求4.4.1 机车灯的绝缘应承受 50Hz、电压 1500V 的工频耐压试验,历时 1min 无击穿和闪络现象。4.4.2 机车灯外壳最高表面温度不超过 85,导电部件温升不超过 60K。4.4.3 机车灯的金属外壳应能承受 7J;透明件应能承受 4J 冲击能量的冲击试验,不得损坏和出现影响防爆性能的变形。4.4.4 机车灯的铝合金外壳精加工后,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 1.0MPa,历时 10 S,以不损+2 0坏及影响隔爆性能的永久性变形为合格。4.4.5 机车灯的所有的密封

8、垫、密封圈应采用橡胶制造,应符合 GB3836.1-2000 附录 D 中 D3.3 条的规定的老化试验要求。4.4.6 机车灯的透明件应能承受 GB3836.1-2000 中 23.4.6.2 条规定的热剧变试验要求。4.4.7 机车灯电缆引入装置应能夹紧电缆,应符合 GB3836.1-2000 附录 D 中 D2.3 的要求。4.4.8 机车灯电缆引入采用密封圈压紧密封,密封的最小轴向尺寸应符合 GB3836.2-2000 中 12.4 要求。Q/HYD08-20124.4.9 机车灯外壳应承受内部爆炸,应符合 GB3836.2-2000 中 15.1 规定的外壳耐压试验要求。4.4.10

9、 机车灯外壳应承受 GB3836.2-2000 中 15.2 规定的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要求。4.4.11 机车灯的防护能力应不低于 IP54 的要求。5 试验方法5.1 机车灯的工频耐压试验按 GB/T14048.1-2000 中 8.3.3.4 的有关规定进行。5.2 机车灯的温升试验按 GB/T14048.1-2000 中 8.3.3.3 条 ,温度试验按 GB3836.1-2000 中 23.4.6 有关规定进行。5.3 机车灯的冲击试验按 GB3836.1-2000 中 23.4.3.1 条的有关规定进行。5.4 机车灯的水压试验按 GB3836.2-2000 中 15.1.2.1

10、条有关规定进行。5.5 机车灯的弹性密封圈材料老化试验按 GB3836.1-2000 附录 D 中 D3.3 条的有关规定进行。5.6 机车灯透明件的热剧变试验按 GB3836.1-2000 中 23.4.6.2 条规定进行。5.7 机车灯引入装置的密封圈夹紧试验按 GB3836.1-2000 附录 D 中 D3.1 条有关规定进行。5.8 机车灯引入装置密封试验按 GB3836.2-2000 附录 D 中 D2.1 条有关规定进行5.9 机车灯外壳耐压试验按 GB2826.2-2000 中 15.1 条的有关规定进行。5.10 机车灯外壳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按 GB3836.2-2000 中

11、 15.2 条的有关规定进行。5.11 机车灯的防护能力试验按 GB4208 的规定进行。6 检验规则6.1 检验分类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6.2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包括常规检验和出厂抽样检验。6.2.1 常规检验是在产品出厂前对产品逐台进行检验和试验。6.2.2 出厂抽样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的抽样检查和试验。抽样方案应按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的规定进行,检查水平用 I 级,其质量水平判定按AQL 值取 4.0。 6.2.3 出厂检验项目a) 一般检查(4.3.2,4.3.4,4.3.9) ;b) 外观检查(4.3.5,4.3.6,4.3.10,4.

12、3.11) ;c) 隔爆参数检查(4.3.7、4.3.8) ;d) 水压试验(4.4.4) ;e) 工频耐压试验(4.4.1) 。6.3 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的目的是验证定型的机车灯的设计性能是否符合本企业标准要求。型式试验是新产品试制投产必须进行的试验。只有当产品设计、制造工艺、使用原材料或零部件结构有更改,可能影响机车灯防爆性能时,才需要重新进行有关项目的型式试验。正常生产的产品每隔五年进行一次。任一型式试验的试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任意抽取 2 台进行试验,2 台试品试验都合格,才能认为型式试验合格。否则必须分析原因,采取技术措施甚至改进设计、工艺等再重新进行试验,直到型式试验合格为止

13、。型式试验项目:所有出厂检验项目;Q/HYD08-2012a)温升试验、温度试验; b)冲击试验;c)弹性密封圈材料老化试验;d)透明件的热剧变试验;e)引入装置夹紧试验;f)引入装置密封试验;h)隔爆外壳耐压试验;i)隔爆外壳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j)外壳防护能力试验。7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7.1 标志每台出厂的机车灯应在显著位置设有下列内容的产品铭牌:a) 制造厂名;b) 产品型号、名称;c) 额定工作电压、额定功率;d) 防爆标志;e) 防护等级;f) 防爆合格证号;g) 出厂日期。7.2 包装7.2.1 机车灯的包装应符合 GB/T13384 的规定。7.2.2 包装箱内随同产品携

14、带的技术文件有:a) 检验合格证;b) 使用说明书;c) 装箱单。7.2.3 包装箱外壁应有清晰的文字和标志,内容如下:a) 制造厂名称、地址、电话;b) 产品型号及名称;c) 产品数量;d) 包装箱外形尺寸“长宽高”及毛重;e) 收货单位名称和地址;f) “小心轻放” 、 “怕湿”、 “向上” 、 “易碎”等字样或标记。7.3 运输及贮存7.3.1 机车灯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防雨、雪侵袭的措施,避免强烈振动。7.3.2 机车灯应贮存在空气流通,无滴水和液体侵袭、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 90%,温度不高于 40,不低于-25的仓库中,且存放期不得超过一年。7.3.3 包装后的机车灯贮存时,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2m。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