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的生态意蕴与生态道德责任的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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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由意志的生态意蕴与生态道德责任的生成摘 要:自由意志是道德责任的前提。传统伦理学仅仅局限于在人类自身及人与人之间探讨人的自由意志及责任与义务问题,因而对自然的生态道德责任几乎无从谈起。自由意志的存在源于人自身与其内在自然的和谐,它的实现有赖于人与外在自然的和谐,即自由意志的生成与发展必然与自然相关。要实现最终的意志自由必然是自然和谐的自由;自由是人的自由意志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也是人之为人的本质。证成自由意志具有生态性,不仅为人类改造自然界实践活动提供了合法性理由,也为保护自然环境提供道德合理性和生态正当性,从而成为生态道德责任的生成基础。关键词:自由意志;生态道德;内在自然;外在自然;责任

2、自由意志一般理解为理性行动者按照自己欲望、意愿来选择做或不做某事的能力。自由意志与道德责任紧密相关,只有当我们的行动在某种意义上是我们意志的理性选择的时候,才能说自己对自己的行动负有责任。因此,自由意志是赋予人道德责任的必要条件,是人承担道德责任的前提。因为没有自由意志就没有应当与不应当、义务与责任、善与恶等问题,就没有伦理学这门学科存在的价值。传统伦理学探究的道德责任只限于人与人之间,作为其生成基础的自由意志孤立于与人相对立的自然界之外,在此视域内,人 对非人类物种的生态道德责任几乎无从谈起。特别是现代社会,在人与自然关系向度上,现代性将自由意志确认为征服自然的意志,认为人越是能够征服自然,

3、越是能够彰显人的意志自由。然而,生态危机的发生宣告了现代性所确认的支配和控制自然的自由意志的破产。面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恶化,超出人际之间的伦理关系来探究人与自然之间伦理关系的生态伦理学应运而生,它所提出的理念及生态伦理规范推动了环保事业的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目前的生态伦理研究,或以人的利益为生态伦理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或以自然物本身拥有的权利和内在价值为生态伦理学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没有将生态道德责任奠基于自由意志之上,其结果是未能遏制生态危机的持续蔓延。因为利益本身的合理性有待道德的确认,而且利益的主体仅限于人又容易造成人把自身之外的自然存在物和自然环境仅仅充当实现其利益的工具和手段,

4、人类生态道德责任的担当也就成了一句漂亮的空话。而承认了自然存在物的权利和内在价值,同时就承认了这些权利的不可侵犯性,人在自然面前只能静观、无可作为,意志自由也就无从着落。因为没有人类对自然界的自由自觉的实践改造和利用,就不可能实现人的自由,也不可能有效推出人对自然应有的生态道德责任。自由意志是人与人之间道德责任与义务的前提条件,如果能够证成自由意志的存在其及发展与自然具有必然的相关性;能够证 明自由意志具有生态的意蕴,那么,就能合乎逻辑地生成对自然的生态道德责任。而这需要我们从自由意志的源初意义上寻找突破口。一、自由意志的生态意蕴自由意志属于人的精神性的内容,是人之为人特有的标志。正是人的自由

5、意志的存在,才使得人成为有目的、不断完善自身的存在者。基于此特性,黑格尔认为意志是特殊性和普遍性的统一,即意志首先是属于我的,其次我的单一意志又以承认他人的意志为前提,实现我的意志自由需要突破自我的特殊性和主观性,向普遍性和客观性的提升,即亦使他人的自由意志实现。自由意志具有单一性,即是属于具体的个人的,从而是有特殊性的,这种具有自我意识的单一的意志就是人格,而“人格一般包含着权利能力。 ”146 当我们说人人平等的时候主要指的就是人格权意义上的平等,是自由意志的平等,是人之为人意义上的平等,这种平等要求对自己及对他人的尊重。传统伦理学涉及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应当与不应当正是奠基于人的自由意志之

6、上,即基于人的自由意志、人格权的平等要求正当合理地处理、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此,黑格尔认为, “道德的观点是关系的观点、应然的观点或要求的观点。 ”1112 应然的观点或要求的观点就是对行为有所规范,这是伦理道德存在的意义和必要性所在。传统伦理学主要是把人孤立于人之外的自然存在物来探究人的 自由意志。而自然,在古希腊时期,意指事物按自身的本性充分显现自身,如亚里士德认为, “自然是它原属的事物因本性(不是因偶性)而运动和静止的根源或原因。 ”2自然内在于事物之中,事物按自然本性而显现自身不仅意味着事物的生长和发展是有机性的和有生命的过程,而且还意味着这一过程是有目的的:正是“自然的本性指引

7、种种有机过程趋向完善,它规定了万物要达到它们预定的目的必须遵守的规范。 ”3古希腊“自然”概念的这种规范性特征使“它与近代自然概念有一个根本的区别,就是它并不是一个与人(人事)对立的概念,而是与人互补乃至共生的概念。人从它那里得到自己的目的与规范,而它又是人的一切行动的根本条件和最终根据。 ”3 自然虽与人互补乃至共生,但是古希(现实)腊伦理学探究的内容只局限于人际之间,而与自然存在物无涉,至多涉及到的是人的内在自然,要求的是对自然欲望的约束和控制。随着人的主体性的生成,近代的“自然”成了与人相对的概念,成了各种自然物总和的自然界。在此背景下,人类易于把自然界仅仅当作满足自己欲望的工具和手段,

8、而不是对之承担道德责任与义务的客体,也就是说,人离不开自然并不能推出人应该对自然讲道德。事实上,即便人是自然的一部份,人是自然存在物,也并不能够合乎逻辑地推论出人是道德存在物。”4只有意到自然具有本质的统一性,只有意识到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及自由本质的实现离不开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类才能自觉 承担对自然的生态道德责任。面对论证道德合理性的启蒙筹划的失败,面对这种启蒙筹划所造成的道德的碎片化,麦金太尔主张回到亚里士多德的传统,强调人生应该是一个整体,并且有一种至上的整体人生的目的来统领,否则我们的某些个别美德的观念必然总是部分的、不完全的。只有这种目的的存在,才能够通过构成整体人生的善而超越实践的有

9、限利益5 256-257。 “人的善的生活本身是单一的和统一的,由不同层级统合而成。 ”5199 亚里士多德关于美德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的思想给现代人类重要的启示。特别是面对以征服自然和控制自然为意志自由体现的现代性所造成的自然环境的恶化,解除人与自然的紧张对立关系,我们需要回归自然的源初意义,使事物按其本性充分显示自身;对于人而言,还需要遵守自然的规范意义,使自己及自然事物向真、善、美统一的方向发展。同样也需要借鉴亚里士多德的美德思想,从而对人与自然的本真关系有正确的把握,进而对征服自然和控制自然的自由意志进行改造,使之成为与自然和谐的善良意志。与自然和谐的自由意志的合理辩证发展的生成进路,离

10、不开人自身与其内在自然的和谐及人与外在自然的和谐。(一)内在自然:自由意志的生存之基人有没有自由意志?自由意志的载体是何物?这是古往今来伦理学、法学等学科领域不断研究的常新话题,具体表现为决定论 与非决定论之争,并进一步表现为相容论与不相容论之战。事实上,不管是采取何种立场,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总是会遇到人的自由意志问题,因为“自由意志的意义并不完全来自于我们对道德责任的关注,而是在更深的层次上与人的尊严和我们的自我概念联系在一起。 ”612 正是由于自由意志的存在,才有个体的自主性,才能通过努力塑造与众不同的个性自我,而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康德就是在此意义上强调自我管理和自我立法,使自己成为道德

11、命运的主人。可以说,对自由意志的理解其实也就是对自我的理解, “我是什么”的追问离不开对自由意志的解读。当黑格尔把意志看成是特殊的思维方式,即意志不仅仅是欲望和行动,而且还能够把握对象的本质和普遍性,就是看出人拥有自由意志的重要意义, “人之异于动物就因为他有思维, ”112 既然意志属于特殊的思维,就可以顺理成章地说,人之异于动物就在于他拥有自由意志。自由意志存在的前提(或载体) 是人的物质身体。物质身体是自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只有确保人的物质身体是自然的、生理是健康的情况下,如身体各个器官的功能没有受到损害或损伤(如没有成为植物人) ,人才能够正常地进行身体感知活动和概念、判断、推理等

12、理性活动,才能保障自由意志的形成有其物质基础。马克思说:“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作为自然存在物, 而且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 ”6199 也就是说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由意志又是人的脑的机能,其生成离不开自然。而人既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又是受动的、受限制的存在物,这主要归因于人的自由意志。意志的本性即去做的冲动和欲望,而且能够认识对象的本质和普遍性,这种能动性和主动性要求对人的内在自然有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能够按自然的本性自然而然地发展,而且要

13、求这种发展是和谐、统一与合理的。因为人的欲望与冲动是无边的,种类凡多的,但并不都是合理的,任凭欲望与冲动做事并不就是自由, “通常的人当他可以为所欲为时就信以为自己是自由的,但他的不自由恰好就在任性中。 ”127 只有用理性来引导和控制人的自然感性欲望,驾驭这些自然性规定并能超越它们,从而保证人的心理也是健康的才能使人保持身心的和谐;从而不是把自身仅当成工具、对象来看待,而是身体的各个组成部分构成的物质与精神的统一体。人自身与内在自然的和谐投射于外即是追求自由意志能够沿着合理的方向发展,通过约束、限制或者制止自己的行为,致力于实现自身意志与他人意志、自由意志与外在自然的和谐。(二)外在自然:自

14、由意志的具体定在人既然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他就必须借用外界现实的、感性的 对象来表现自己的生命和确认自己的本质, “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 ”7105 人与内在自然和谐相处,不被欲望所束缚,固然体现了人之为人而异于动物的本质,但人的本质并没有得到完全的体现,因为人不是孤立的存在个体,他需要在外在自然中进一步确立他的本质,即人类通过改造客观自然世界的活动使自然作为对象性的人体现人之为人的特性,人也在改造自然的实践中完善自身,最终实现自由的本质。这源于意志是自由的,它不断追求自身的解放,并具有把获得的普遍本质实现出来的冲动,从而它不会满足于停留在自身内部,不会满足于仅仅是抽象的自由、理念的自由,它要从自身走出来,通过与外在自然的联系,增添具体的内容。如需要对物的占有、对自然必然性的认识,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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