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全环保内保责任书叉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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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二一二年度安全环保内保工作目标管理责 任 书(公用车间叉车班组)一、年度目标(一)事故管理:全年做到无重伤以上事故、无 3 人以上急性中毒事故及群伤事故、无重大爆炸及火灾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以上社会治安案件、无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厂区交通责任事故发生;车间全年轻伤及以上事故 0 人。(二)基础管理:基础台账、防护用品、急救药品、消防器材有效配置率 100%;安全装置、环保设施完好率 100%;“三级”安全教育率 100%;新、改、扩建项目开车 前的上岗培训 率 100%。(三)现场管理:检修作业办证率 100%;安全作业证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 100%;劳保用品穿

2、戴率 100%;隐患整改率 100%;污染源排放合格率 100%。二、目标考核车间对叉车班组及责任人的安全环保和内保管理工作,采取月度和年度目标考核及事故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方式,车间对责任工段的安全、环保和内保工作进行目标考核,考核办法具体如下:(一)叉车班长及工段工资总额的 10%作为考核工资。(二)月考核结果与所在工段的管理团队当月工资兑现挂钩。(三) “一票否决”1、责任工段发生年度目标第(一)条所列事故之一的,当月及年度考核均予以“一票否决” 。2、责任工段当月发生重伤事故的,月度考核予以“一票否决” 。(三)月考核1、考核标准:由车间依照“三合一”体系文件要求和 2012 年宜昌金信化

3、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内保月度考核实施细则等进行对各工段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和管理成效进行月度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作为当月工段及其管理团队的安全环保、内保管理得分。2、月考核单位及基准分设置:90 分及以上为优秀,75-90 分为合格,75 分以下为不合格。3、责任工段考核工资兑现:对月度考核达到 90 分及以上的兑现全额考核工资,75-90 分按比例兑现考核工资,75 分以下的扣除考核工资。4、对月考评得分达到合格及以上的单位及管理团队不惩不奖5、责任工段月度考核被“一票否决”的,当月考核按零分计算 ,在按本责任书相关条款实施责任追究。6、月度考核优秀的给予 200 元奖励。(四)年度目标考核责任

4、工段各月考核平均得分占年终考核总分的 80%,年底综合考核占年终考核总分的 20%。年终考核以目标考核及责任书中“工作要求”相关条款的落实为主,考核结果与责任工段的管理团队年终考核兑现挂钩。考核结果由车间办通报。1、年度考评得 90 分(含 90 分)以上为 “安全生产先进工段” , 75 分以下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叉车班组” 。2、责任叉车班组年度考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段的,分别对管理团队予以 1000 元的奖励。3、年度考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的生产叉车班组,取消责任叉车班组管理团队的评先表模资格,并对责任叉车班组团队处以 1000 元的处罚。罚款由叉车班组年终奖中扣除。4、年度考评被“一票否决

5、”的,取消责任工段管理团队及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评先表模资格,责任工段管理团队年终考核按奖励工资限额的 50%兑现。三、工作要求(一)责任界定。以叉车班长牵头工段长、叉车员组成叉车班组管理团队,对叉车班组安全环保内保管理负责。安全、环保、内保、消防及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各级首长负责制。叉车班组必须认真分解工段内安全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确定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层层签订安全、环保、现场管理及内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实施全员考核严格兑现。(二)认真履行叉车班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各级管理责任的前移。叉车班组要持续有效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

6、案“五到位”的要求予以落实。对涉及粉尘、高温、烟气或噪音等危及员工职业健康的,工段必须及时实施整改治理,对辖区内的生产活动按照公司制度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员工有一个好的工作环境。(三)叉车班组对所属岗位必须坚持进行日常安全风险评价和事故预想活动,最低不得低于每半年一次,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提前预想建立事故预想数据库,并及时对预想出的结果编制完善现场处置方案。在事故责任追究时,对未建立完善事故预想体系的或已预想到但未及时完善现场处置方案的将从重处罚。(四)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化管理,认真开展岗位安全达标活动。一是按照“三合一”体系要求明确各岗位职责、知识技能(岗位操作规程)要求;二是督促教育各岗位人员

7、安全行为、装备防护品要求、作业现场安全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的符合性达标;三是各岗位管理(岗位责任制)按要求落实达标。(五)认真落实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要求。一是必须认真落实重点危险岗位、防火重点部位和危化品、特种设备、重要检修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措施,并严格实施“到位”管理。对危化品(含化学试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计划、购买、储存、保管、领退料,严格做到程序规范、帐物相符、安全可靠。二是各类防护用品及专用工(用)具必须依据岗位需求,合理有效配置,规范佩戴使用,专用工(用)具必须按时检测以确保安全可靠;三是所属范围内特种设备与工用(器)具必须按时申报检测和试验,以确保安全可靠。(六)扎实有效

8、的开展员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业务素质,按要求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未达到效果的单位必须重新组织培训。转岗或新进人员在实习或见习期间必须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指定安全监护责任人、签订师徒结对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技术人员实施“一对一”的师徒结对式培训方式。(七)叉车班组必须按照车间制度及行业规定加强在所辖范围内作业的外协单位(施工队、劳务队、各类技术服务单位、物流单位)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施工的安全;同时对顶岗劳务工按正式职工标准严格管理。责任单位管辖区域内外协单位所发生的各类事故、 “三违”现象、隐患排查与治理、现场管理等均纳入对责任单位的考核。(八)叉车班组必须建立健全

9、并不断完善重大危险源、环境污染事故及防自然灾害(防汛、防冻、防地质灾害)二级应急救援预案,确保辖区应急物资齐全和人员能正确使用。认真组织区域内班组应急演练每月不少于一次。(九)责任叉车班组要全面实施各级管理责任的前移工作。一是工段第一责任人对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施责任区管理,完善检查措施及记录;二是认真实施检修风险管理,严格按照检修内容及危险程度编制检修方案报批,针对危险因素辨识制定防范措施,落实检修过程安全监护管理。三是严格按责任区责任人考核管理办法对辖区内生产责任人严格予以考核,责任区考核等级中优秀:合格:不合格严格按照 70:20:10 的要求执行。(十一)责任叉

10、车班组每月必须对车间内当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工作重点进行全面总结、部署,并对会议内容有记录备查。(十二)责任叉车班组要严格执行环保考核制度,在布置生产工作时,应同时布置环境保护工作,杜绝“跑、冒、滴、漏” 。严格控制所辖范区域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确保三废排放指标在规定的范围内;做好危险化学品“三废”的收集和回收工作,不得随意乱丢乱放,严禁无序排放,必须做好排放报告审批工作。(十三)责任叉车班组要严格按车间要求实施对辖区内道路、公用管架、花坛、标识牌、安全设施(如应急柜、应急砂池、应急水池、 、消防器材、监控装置、联锁系统、警示牌、安全防爆膜、安全阀、液位计、压

11、力表等) 、环保设施(如雨水沟、检修井盖、应急池、应急管、应急闸、收集池、排污管、泵等)的管理并分解细化到岗到人,明确责任。(十四)责任叉车班组要加强生产管理,落实工艺、设备过程控制,督促员工做好安全生产记录,真实反映岗位安全生产情况。(十五)严禁带人驾驶,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闲谈,不准打手机。四、责任追究1、凡发生死亡事故、重大污染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对叉车班长处以 2500 的罚款;对没有履行管理责任的加倍处罚。对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除经济处罚外,一律撤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事故直接责任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2、发生重伤、重大刑事案件、火灾爆炸、中毒、交通等或造成 5万元以上

12、 10 万元以下损失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 叉车班长处以 500元的罚款;对没有履行管理责任的加倍处罚。对严重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除经济处罚外,一律撤职。3、发生一般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厂内交通事故、火灾爆炸、中毒等或造成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损失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 叉车班长处以 250 元的罚款 ;对没有履行管理责任的加倍处罚。4、轻伤事故、轻微环境污染责任事故或造成 2 万元以下 5000 元以上损失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叉车班长处以 250 元的罚款。5、发生轻微伤事故或环保超标排放事件的由公司按照公司制度进行调查处理。对工段长处以 100 元的罚款处理;6、发生瞒报事

13、故或损失的,对叉车班长处以 1000 元罚款;发生迟报、漏报事故或损失的,对车间管理团队处以 500 元罚款。同时因瞒报、迟报、漏报事故而导致事故无法进入工伤保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费用,由车间管理团队负责承担。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复出现的,在按上述规定加倍予以责任追究的同时,主要责任人一律就地免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7、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报告、分析、处理发生的事故(包括未遂事故) ,凡未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分析,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的,一经发现,对事故性质升一级进行责任追究。8、严格安全生产异情管理,对排查出的一般安全、环保、内保及职业健康隐患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对责任叉车

14、班组处以 200 元的罚款;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环保、内保及职业健康隐患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对责任叉车班组处以 500 元的罚款。9、对车间安排的工作未按时按质进行落实和回复的,每一次对责任人处以 100 元的罚款。10、在驾驶叉车过程中发生事故,损失在 500 元/ 次以上则调离叉车岗位。11、驾驶叉车不能超速 10 公里/小时,停车后必须熄火,拉手刹并取下车钥匙,如发现一次给予 50 元/次的处罚。12、平时应做好对叉车的基本保养,并做好叉车的卫生。13、凡兴发集团(含相关职能部门)或园区已通报处理的,不重复处罚。本责任书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15、止。在执行中若责任者有变动,由继任者继续履行。车 间 领 导 签字: 责 任 单 位 : 叉 车 班 组 签字:年 月 日附则:一、重伤事故1、经医生诊断成为残疾或可能成为残疾的;2、伤势严重,需要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面积占全部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肩胛骨、腕骨、腿骨、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 ,严重脑震荡等;5、眼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6、手部伤害:大拇指扎断一节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扎断两节或任何两只扎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较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疾可能的;7、脚部伤害

16、:脚趾扎断三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疾可能的;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的。9、至治疗终结时发生医药费在 2 万元(含 2 万)以上的其它受伤事故。二、多人急性中毒事故指三人以上重度中毒或十人以上轻度中毒。群伤事故指一次导致两人以上受伤的事故。三、重大爆炸事故:指有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10 万元以上。四、重大火灾事故:指财物损失 10 万以上。五、轻伤事故:至治疗终结时发生医药费在 2 万元(不含 2 万)以下 5000 元(不含 5000 元)以上的受伤事故。六、轻微伤事故:至治疗终结时发生医药费在 5000 元(含 5000元)以下的受伤事故。七、其他事故:按照经济损失比照上述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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